第二二八章 收尾(2)(1 / 2)
“这就是威尼尔了吧?”,刚刚穿越了边境线的使团队伍略显有些疲惫,使团的团长是一名伯爵,正儿八经的帝都伯爵。他看上去只有三十五六岁,风尘仆仆的样子就好像刚刚穿越了这个世界的几大禁区,历尽千辛万苦才来到了贝尔行省一样。
其实从这里去帝都一路狂奔,不过半个月的时间,如果从水路走,也就十多天左右。之所以这位伯爵表现出如此的狼狈,还是和他养尊处优的生活习惯有关系。一路上可没有什么牛奶给他洗脸洗脚,也没有侍女帮他保养皮肤,他这么憔悴不是因为行路难,完全是自己折磨自己折磨出来的。
帕尔斯让他要以最快的时间赶到威尼尔,把他折腾的够呛,一路上几乎都没有停过,一个活生生的帝都贵族,那里受过这样的罪?此时看见了威尼尔的城郭,他高兴的差点尿崩出来,忍不住就指着威尼尔的城池问了起来,“我需要一张大床,还有侍女,还有牛奶!”
他歇斯底地的咒骂着了几句后翻身下马,在随行仆人的帮助下快速的整理自己的妆容,几乎整个使团都在这么做。贵族是一个很奇怪的生物,面子可能要比小命还要重要,时时刻刻保持着自己的体面与干净,是许多贵族的行为准则。他们情愿挨上一刀,也要用鲜血将头发整理的一丝不苟才行。
经过简单休整的使团再次踏上了行程,这简单的休整过后,整个使团的面貌焕然一新。如果说休整之前这支队伍都狼狈的逃难者,那么现在,他们终于是贵族了。每个人的身上几乎都看不见明显的灰尘,花领干干净净,胡茬子也刮了一遍。头发油光水亮,脸上还都扑了一些粉底,就连鞋子都擦的干干净净。他们高傲的昂着头,眼睛几乎看不见身前的官道,如果不是座下的骏马血统相当的优异,说不准他们都会骑到沟里去。
“把我们的旌旗撑起来。”
在离威尼尔不到十里路的时候,这一支接近有两百人的骑士队伍中立刻撑起了三十二面旌旗,最前面的是黑底金纹的狮子,旗帜被风鼓动,那狮子仿佛都活了过来一样,随时随地有可能从旗帜上扑下来,撕咬一切不臣之人。这是奥兰多家族的族徽,这支队伍中领头的这人就是奥兰多家族的人,想一想倒也有这个可能,毕竟帕尔斯女皇作为矿脉最大的得益者,她必然不会放心也不会放任这些贵族的胆量。
不看着他们,他们必然要在她眼皮子底下搞事!
其次的就是一面白底红边,两柄斧枪交叉,有一只飞龙盘横的旌旗。这旌旗背后站着的是帝国的大贵族代表性人物之一,帝国世袭侯爵彼拉戈斯·尤雷萨,这位彼拉戈斯可是帝国不屈之魂紫罗兰家族的当代族长,响当当的大人物。这位彼拉戈斯侯爵先生,同时也是帝国贵族集团之一的组织者、头目。在帝国,这位侯爵先生拥有着不弱于帕尔斯女皇的权势,甚至在一些地方,他的话要远远比帕尔斯女皇的话更管用。
很多人都在暗地里称呼彼拉戈斯是奥兰多的毒瘤之一,与他一样有这个荣幸被一些人咬牙切齿憎恨着,却还偏偏要笑脸以对的贵族集团首领还有两人。他们是危险的贵族,却也是奥兰多帝国最坚定的支持者。他们偷走了属于帕尔斯女皇的一部分权力,可却也反哺了稳定的社会。不管是贵族集团还是黄金贵族,其实彼此之间的早已无法那么准确的分清谁是谁的朋友,谁和谁是敌人。
再往下去,还有帝国研究院的旌旗,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贵族旌旗,但远远都不如最前面两面旌旗有震撼力。作为帝国最东部偏南的乡下地方,一次性聚集了这么多贵族,显然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使团的队伍还没有到达威尼尔城,城市中就有一支骑士队伍迎了上来。为首的是威尼尔的骑士仪仗队,整整三百骑,他们骑着纯色的战马,披戴着精美的铠甲与装饰,马儿迈着轻松优雅的步伐,在城门外排成一排,足有三里路。地面已经被简单的清扫过,在离城门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红地毯遮盖住了地面,使最后的这一段路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使团的团长,来自帝都的伯爵,赛亚·奥兰多,帕尔斯一位叔叔的孩子——她才不会让那些兄弟姐妹还留在帝都作孽,身边使用的人大多数都是隔了一层关系。这样不会因为双方的关系太亲密而忘记了尊卑,也不会太生疏让彼此之间失去信任。赛亚抬起手伸出一根手指顺着自己的发际线捋了一遍,食指上鸽子蛋大小的黄宝石光彩夺目,远远的就能看见。再次确认没有有失体面的情况出现,这才一抖缰绳,缓慢的靠近威尼尔的仪仗队。
在仪仗队的最前面,有两匹纯白色的骏马,这两匹骏马脖子上的鬃毛一匹是金色的,一匹是银色的,不知道是天然生成这个样子,还是后天人为熏染的,但是不得不说,的确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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