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怀清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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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大力推行重农抑商的措施,他在瑯琊台刻石明白写著:「皇帝之功,劝劳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其具体措施是把商人和罪犯、奴隶作為首先「謫戍」(充军)的对象,让他们长期地出外远征,并到新征服的荒凉地方开垦,如河套地及桂林、南海等地,使边地得到开发。

当时秦徭役法规定,首先徵召有罪吏、赘婿及贾人(即商人);其次徵召曾為商贾的人;再其次徵召祖父母或父母曾為商贾的人。此外,富人也得先服徭役,称「发閭右」,最后才徵召贫弱人家,称「发閭左」。

不过秦始皇并非鄙视商人身,相反他对某些富商大贾,他仍给予一定的尊重,例如当时有个经营畜牧业的大亨乌氏倮,牲畜多到以山谷為单位来计算数量。秦始皇詔令乌氏倮位与封君同列,按规定时间同诸大臣进宫朝拜。

另一方面,巴蜀有个名叫「清」的寡妇,其先祖自得到硃砂矿后,竟独揽其利达好几代人,家產也多到不计其数,更以弱女子之身守住先人的家业。秦始皇认為寡妇清是个贞妇,除了对她以客礼相待外,為了表扬她还為她修筑了「女怀清台」。

据刘宋裴駟《史记集解》引东晋徐广敍述,指在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秦始皇下詔「使黔首自实田」,但对於此詔令的真正意思,史学界眾说纷芸。

有学者在其著作称,此詔令是指按国家规定数额,让黔首自己设法佔有足额土地,不再保证按规定或阶级授田,并认為这是战国授田制的崩溃,此外更指西汉初年的「名田制」正是「使黔首自实田」政策的延续。

除此以外,秦始皇三十一年时的粮价高得离奇,米价每石為一千六百钱(平常年份粮价為每石30钱),但该年却没有任何大型自然灾害的记载。由於史料缺乏,故无从得知粮价高昂与「使黔首自实田」的因果关係。

另一方意见则指,秦始皇不太可能让百姓自行佔有土地,因為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一直以授田制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保证官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而土地原则上是国有的,由国家授田给百姓耕种。

从控制百姓的角度来说,给予百姓自行佔有土地的自由,即等於削弱自身对百姓的控制力,而控制力一旦削弱,国家就会引发动乱,这恰恰是秦始皇所不愿看到的。

因此,「使黔首自实田」一句未必指废弃秦国原有的土地制度(国家授田制),土地国有的政策并未根改变,该詔令可能是要求新近得到授田的百姓,去「充实」从国家领到的土地,努力垦荒,专心农耕,不要弃农经商。

秦始皇在位期间大兴土木,主要是為了国家的安全和建设,但也给当时百姓带来繁重的徭役负担。

秦代长城,小点是关东六国建造的长城,大点则是秦始皇时期建造的一部分长城,歷代朝廷都以秦长城為蓝,定期对之进行修復及延长。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始皇派将军蒙恬率领三十万人攻击匈奴,佔据河套。為了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侵略,秦始皇下令将秦赵燕三国修筑的旧城墙连接起来,从临洮到辽东绵延万里,成為「万里长城」的前身。

在修筑北方长城的同时,原诸侯国用以「互防」的城墙被拆毁。

秦长城可大致分為西段和北段。西段起於今甘肃省岷县,循洮河北至临洮县,经定西县向东北至寧夏固原县、甘肃环县、陕西靖边、横山、榆林、神木,然后向北折至今内蒙古托克托南,抵黄河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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