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蠢货(2 / 2)

加入书签

为什么指婚袁克文,第一是袁克文当时在京城少年才俊之名,第二就是,袁世凯对袁克文的偏爱,甚至可能要让他未来的继承人。

唾手可得的权利近在咫尺,大先生如果当年同意了联姻,说不定历史又是另外一个样子,但是他冒着欺君之罪拒绝了慈溪太后。

为什么。

就是因为规矩。

袁克文从小接受传统教育和西方现代教育,通晓历史,他不像‘玄武门之变’再次上演,或许也是不像破了规矩。

大哥袁克定虽然未必是良才,但是也不是大奸大恶之辈,而且从小跟大哥感情尚可,虽然懂事之后因为一些事情疏远了,但是毕竟还是有感情的。

而且大先生知道,以大哥的性格,若是真的失了权,那么兄弟二人未来必有一战,他不想看到这个结果。

于是他选择了第二条路,因为他懂规矩。

为了守着规矩,他可以放弃‘自由’,为了活命把自己活成一个吃喝嫖赌抽全会的浪荡子,活成了一个在烟花柳巷中的‘王’。

但是大哥忽悠父亲复辟的事情,让大先生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质疑,也是第一次质疑自己遵守的规矩,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写下一首诗来规劝袁世凯。

‘隙驹留身争一瞬,蛩声催梦欲三更。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后来袁世凯赶走加入青帮,作为一个文人,他是顶看不上这亡命徒,但是青帮森严的规矩让他叹为观止,尽管这是一个非法的组织,甚至有些邪恶,但是它对大先生来说,成为了一个栖身之所。

至少在这个世间,还有一些人守着规矩。

规矩,是大先生不让一步的坚持。

任何坏了规矩的人,他都不会放过。

他‘死’的时候,所有的殡葬费都是津门的青帮弟子和烟花柳巷的女子自发帮他办的葬礼,还有他这些年结交的和尚,尼姑,僧侣,道士等为他主持法事。

送葬队伍多大四千余人,惊动京城。

这些都是大先生守着规矩换来的,所以对于不懂规矩的人,他并不宽容。

他可以宽恕外人对他的无理,但是无法宽恕后辈的背信弃义,尤其是青帮子弟。

这个叫做许明的年轻人犯了很多帮规,其中最大逆不道的就是欺师灭祖,这是青帮十戒律中的第一条,最重要的一条。

一个不会尊重感激前辈的人,是不会让组织变得更好的。

正是因为规矩在,那道悬在所有青帮弟子头上的剑才在。

一旦规矩坏了,那么传承就断了,这个组织也就烂了。

烂了东西,是不能要的,不如毁去。

赵权无疑是对这个叫许明的养子十分疼爱的,尽管对方一直要杀他,但是最后还试图用驱逐出组织和名分的方法救他一命,但是很遗憾。

他触怒了大先生最无法容忍的那条线,所以他必须死。

看着被白布包裹着,血水已经染红的尸体,赵权沉默无语。

童春在书房内一个金盆中清晰着双手,盆中的水猩红刺眼。

大先生翘着二郎腿在看着书,似乎嗅不到空气中那股血腥味一般。

身材高大的老头豹叔从楼上上了,看了眼白布包裹的尸体,眸子里闪过一丝惋惜,然后对大先生说道“祖师爷,人找到了?”

“哦。”大先生轻轻应了一声,沉迷书中故事。

“不过,似乎中枪了,正在抢救。”豹叔接着说道。

擦手的童春身子一颤,看向大先生。

大先生眨了眨眼,放下书。

房间的空气似乎再次敏感起来,赵权和豹叔不自觉的挺直了腰板。

“死了吗?”大先生那双苍老的眸子中,此刻闪烁着黑曜石般的光芒,声音无悲无喜,却如同重锤在心。

“情况应该还好,没有打中要害。”豹叔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

“蠢货。”大先生眸子闪过一丝释然,怒骂一句。

“我去备车。”童春跑了出去。

“祖师爷,我陪您去看看吧。”赵权额角渗出了冷汗。

大先生扔掉书,扫了眼赵权和豹叔,站起身,摸了摸手上那件裘皮大氅。

“他要是死了,你们香堂所有人死了都不用活了。”

PS:感谢夜血狼蛇的200,MR不靠谱的100打赏~万分感谢

求全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