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把水搅浑(2 / 2)
“第二次,我是穿着朱春红的鞋进去,意思是把视线引到李秋兰生上,她的鞋和李秋兰号码一样,事后我就把那双鞋扔了。”何金刚回答说。
“那双鞋你扔到了哪里?”郑万江问。
“扔到我家后面的河坡上。”何金刚回答。
“那条白纱巾和口红笔是不是你故意留下的,用来迷惑我们?”郑万江说。
“这你们都知道了,目的也是把你们的视线转移到李秋兰的身上,看来无论干什么都瞒不过你们的眼睛,郑队长,我算是服了。有什么问题你尽管提问,我全部如实告诉你们,以减轻我的罪责。”何金刚说。
“你哥哥的日记本是咋回事?为什么只有今年的,他以前记的日记哪里去了?”郑万江问。
“我在拿存折的时候,发现了他的日记本,里面记着有关我的事情和他对王文桐的怀疑,怕以后被人发现给我招来麻烦,便把它拿出来烧了。”何金刚说。这和郑万江推断的一样,何金刚不知道还有一本日记在哥哥的包里,由于和父亲吵架没有回家,把包放在了单位,从而留下一些线索。
“你在旅馆写的几个数字是什么意思?”郑万江问道。
“这是一个车号,不过这是个假牌照,我们手里有许多假牌照,是在一家铝制品制作的。”何金刚回答。
“你记得真是一个车号?而没有其它的意思?”郑万江问。
“是的,绝对是一个车号,前两个数字因为笔不好使,试笔时随便写的。”何金刚说。</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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