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猛龙过江(1 / 2)
我在海上飘了七天,浑身酸痛,发烧,说胡话,眼看就要魂归天,被过路的船搭救,等清醒时,人已经到了彭湖县。
我的左肩塌陷,肋骨三根断成八段,医生用了十六个钉子才全部复位,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开始下床活动。
起先我以为这是福建沿海,后来才知道,福建沿海在对面。
不过还好,这里也是中国。
救我的是一艘小船,救我的人听说叫花戎,起先我以为是小李广花容,是个英俊的白面小生,见面才知道,是个体重一百八满面络腮胡的大汉,不像花荣像李逵。
花戎是当地社团的一位领导,据他说是堂主,下面还有香主,他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奄奄一息,原则上,他是不会管这些烂事,但是他看到我手中握着一把刀。
他就知道,我是江湖人士,也就是他们口中的迫迌界人。
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原则,他把我送去医院,说是出海遇到风暴,故而受伤。
经过半个月的调养,我能下地走路,能吃肉喝酒,就从医院出来,住在澎湖县忠孝路一个巷子里,是花戎老宅。
我问他,这个忠孝路,是不是童安格唱的那个:走在忠孝东路?
花戎很惊讶:哎呦,你也知道忠孝东路啊,不过那个忠孝东路很繁华啦,在台北,这里是澎湖,两码事。
随后,他就对我的刀产生兴趣,准确来讲,是对我的来历感兴趣。
明人不说暗话,我明告诉他,我是混江湖的,被仇家暗算,才漂流在海上。
花堂主是个认真的人,他对未知的事物保持强烈的好奇,问我这把刀的出处。
我告诉他,这把刀是我爷爷传下来的,当年远征军追击日军,从一位日本军官身上缴获的。
这番话说完,花堂主对我肃然起敬,刮目相看。他说:”虎父无犬子,你爷爷是抗战英雄,你就是英雄的后代,我不管是谁在迫害你,到了我这里,就是我的兄弟,我来保护你。”
这番话让我汗颜,我爷爷根本不是什么抗战英雄,他就是个土财主,虽然没欺压过人,但毕竟雇过长工,所以后来插过牌子游行,被很多人声讨。
花戎对我讲,制刀技术很复杂繁琐,我们表面看刀身是一体,其实不是,刀锋是刀锋,是用刀身包起来的,然后经过火淬,锻造等工艺才成。还让我看武藏刀身,靠近手柄的部位,刀身已经隐约有裂纹,和刀锋分离,这说明,我经常用这把刀做破坏性对撞。
真正懂刀之人,是不会用刀锋去斩钝器,那怕有削铁如泥的功效,也不会去故意削铁,刀的主要目的,还是切肉。传统的日本武士决斗时,都不会允许两刀相接超过三次,否则就不配用刀。
这里包含的,不仅仅是对武道上的极致追求,更多的是对制刀大师的感激和尊敬。
一番介绍说的我惭愧,回道:“大哥说的好,我的确是埋没了这把刀,按说宝刀配英雄,我应该把刀送给更懂刀的人。但这把刀对我而言非常重要,已经超越了刀本身的价值,他不仅仅是一把刀,更是祖辈们流传下来的信物。”
花堂主不解,问什么信物。
我这边就开始吹了。
话说当年远征军血战缅甸,部队里面有一对关系特铁的结拜弟兄,是生死之交,相互约定抗战胜利后娶妻生子,若是儿子就结为弟兄,一子一女就结为亲家。
在一场战斗中,他们打死一名日本军官,缴获了战刀三把,其中两长一短,我爷爷拿了最锋利的那把短刀,另外两把长刀被结拜大哥拿走。
转眼间抗战胜利,但两人的际遇不同,一个留在新中国,一个背井离乡去远方,这把刀,就成了唯一的信物。
换句话说,这把刀有可能给我找到一个媳妇或者是一个弟兄。
花堂主微微颔首,这才明悟,“兄弟,你放心,我花某人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朋友多,既然你来到这里,就由我来代你放出消息,寻找故人。”
这话说的我更惭愧,武藏短刀分明是我五万大洋买来的,现在却变成了我爷爷的遗物,并不是我有意撒谎骗人,而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一无所有,唯有一把刀可以依靠。
若是刀都没了,如何生存下去都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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