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规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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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

吉安在奉上了两盏茶后,无声地退了出去。

帝国陛下看了看杨亮节,淡淡地开了口:

“舅舅,近来府中缺钱了?”

杨亮节的神情显然有点不安。

“陛下说笑了。”

“不是吧,不缺钱何以舅舅要将府中的粮卖了?”

某人的语调依然很淡。

“陛下,那是江南府中的下人所为,臣在广南,实所不知。”

闻言,帝国陛下沉默,他望向了远处。

对面的杨亮节偷眼看了一下,没有从对面之人的脸上看到任何表情,只有着某种平淡。但老杨内心里的不安却愈加强烈。

东此次到建康,回来时其实心情很有些恶劣。

因为身为帝国“陛下”的他,既然到江南见了军中将领,自然还要与文官中的刘黼、苏景瞻等人会面。而刘黼和苏景瞻、包括苏刘义,在最后都向他禀报了一件事:国舅杨亮节前些时候曾把粮食卖往北方。

这件事其实是宋军水师先察觉的。这是由于,用船运粮不仅不太引人注目,且装运量大。

但也恰恰由于装的是粮食,船吃水较深,让游弋的禁军水师觉得可疑,所以被他们拦截检查。

一直以来,宋军“抢劫”的重要物资之一就是粮食,尤其是水师的兄弟们,在刘老大的指挥下,更是这种“抢劫”的急先锋。现在竟然发现有那么多的粮食要向外运,他们自然当场扣押。

可随后再发现是杨府的人做这事,这些人也就可以理解地内心里嘀咕了。

下面的人报到驻守东南的水师将领张达、方兴这里,这俩人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他们就又报给了苏刘义。

虽然从隶属上讲,张达和方兴的水师并不属于东南都督府直接指挥,可苏刘义毕竟是兵部督军司的督军指挥使,且他与陛下最“近”。

苏刘义得报大吃一惊。

老杨手里有大批的粮食,以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苏刘义绝对是知道的。

因为上一年他率军东下时,杨亮节的人紧跟着就回了江南,并于第一时间收回了过去属于他的田地。那个时候,想必江南也没什么人敢得罪他这位国舅爷。

而杨亮节如此迫不及待,是迟一迟,就要少收“一岁之租”。

有人说了:老杨身为国舅,你把他讲得也太土财主点了吧?

泪奔啊,这个“土财主的一岁之租”,有时候您还真不能小视。高宗时期,中兴四大将之一的张俊,就曾经“岁收租米六十万斛”,也就是三十万石。

在这时代,以老杨的身份,他过去肯定不会是仅拥有几百亩地的主,那只能算是小户人家,与他的身份、地位根本不符。

话再说回来,就算过去他没地,仅凭“国戚”、当初“护驾”之功,不用等到“致仕”,他也必然是文官“护国之功”中最高的一等,有一万亩免税二十年的土地。

后世有学者认为,南宋的亩产可以达到三百多斤,这个结论不能算离谱。

因为,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一般来说,越是人类早期开垦的土地,它的自然条件越好,也就更多的是良田,而后开垦的土地,自然条件理应相对要差。

此外,江南水稻的产量本就相对北方要高。

那么,以这个亩产来推算老杨的收益,也就是:

三百斤的亩产,按自古以来百分之五十的地租率来算,“一岁之租”至少是一百五十斤,在宋代就是一石(=十斗)。

一万亩的“岁租”是“一万石”、也就是“两万斛”、“十万斗”。这仅仅只是张俊的三十分之一。

前面曾经提到过的,无论在北宋、还是南宋,一旦发生战事,粮价都在一千至两千文一斗。王朝末期更达到了一万文、数万文一斗。

战乱之后,有行朝的粮食“榷卖榷买”之政,江南就算了,可在失去了江南贡赋的北边,粮价肯定居高不下。更何况老杨卖粮之时,正处于春荒。

即使把粮价定为低一点的一千文一斗,老杨的“一岁之租”也能卖个十万贯,按后世的币制就是一百万。这已经是最低的估算了。如果把粮价算高点,再加上他过去拥有的田地,这个数字,您还真需要好好地掂量。

把粮卖给朝廷?才三百文一斗,那可要少了二倍多的利。

自己的粮都卖了,家里吃什么?有朝廷卖的粮啊,那也不过才四百文一斗。

这么大的利差存在,您说老杨的小心思会怎么想?

苏刘义是真没少在内心里腹诽杨亮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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