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人,是我杀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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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变幻如此之快,大家一个个都瞪圆了眼睛,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如果说有一个人神情没有变化,那就是林雷了。

小野元太郎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得意地说道:“林侦探恐怕不知道吧?米国出具的刑侦鉴定,在本国那是拥有最高级别的证明力,没有任何法官敢质疑米国的鉴定报告。光凭鞋印属于高岛元也,并且鞋印留下的时间是案发前后,虽说这证据比DNA和指纹要差一些,但是作为证据链条来说,这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一个链条,证明力毋庸置疑。”

小野元太郎说的话,没毛病。

DNA和指纹之所以证明力极强,那是因为这二者都有唯一性。

在限定嫌疑人范围的情况下,鞋印属于高岛元也,这也差不多是有唯一性的——除非高岛元也开着上帝视角,背着几十斤的重物去布置现场,这种可能性和外星人作案差不了多少,法官不可能采信。

连曰本警察都无法通过平面鞋印锁定嫌疑人体重,最后还是求助于米国,那么作为嫌疑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可能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

另外一方面,鞋印的主人一定是凶手吗?

未必。

但正如DNA和指纹一样,留在现场的DNA和指纹的主人,一定是凶手吗?

也未必。

但是,你若不能合理解释这一切,法官最后认为你就是凶手,判你有罪的可能性,那是非常大的。

更为关键的是,在这种证据面前,很少有嫌疑人能够死扛到底。

吃瓜群众往往觉得我不说,(外国,防和谐)警察就拿你没办法。

实际上,在有很强的证据面前,你不说,收拾你的办法多得很。

前提是,有很强大的证据。

以往,没有很强大的证据,收拾你也跟玩一样,现在法治进步很多,收拾你需要加一个前提。

这些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有真正在(外国,防和谐)“号子”里待过的人,才明白。

即使不用刑讯逼供,让你生不如死的办法,那也是很多很多的的,这方面坑太大,不必赘述。

要不然为什么很多时候,(外国,防和谐)警察拿出了DNA证据或者指纹证据,嫌疑人不“顽抗到底”呢?

譬如BAI YIN连环杀人案凶手GCY,几十年都躲过去了,(外国,防和谐)警察通过DNA证据锁定了他,一亮出证据,GCY立刻就全部交待?

他也可以说,我不知道那东西怎么留在现场的!

或许是有人栽赃陷害,或许是办案人粗心大意弄混了,鬼特么知道,反正我不是凶手。

这样说,(外国,防和谐)警察岂不是24小时之后就要放人?

只能说吃瓜群众这种想法,实在是想多了,完全没有社会经验罢了……

林雷不是键盘侠和宅男,他有很丰富的社会经验以及司法经验,他很清楚,如果高岛元也不能解释鞋印问题,他的结局恐怕就是凶多吉少。

在场的所有人,也都是这么认为的。

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高岛元也,他会不会放弃抵抗,痛痛快快地承认杀人的事情?

然而包括藤本警视在内,很多人心里又有些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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