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7.(1 / 2)
卧室门被推开,简迟怀里抱着个相框打着哈欠走出来。
我问:“想尿尿?”
他脚上趿拉着一双很大的毛线拖鞋,走路很笨拙,揉揉眼睛说:“我想喝热牛奶,两个晚上没喝了。”
这两天下来我看简迟总觉得透着一股玄乎,这小子的生活方式健康得让我很伤神,就像当初我的生活方式糟糕得让他爸很伤神一样。我终于能逆向地理解为什么在简乔眼里,我刚考上大学搬去宿舍的那段日子,就像是被抓去当了黑工一样凌乱潦倒,而现在更像是在废墟里爬着过的,随时可能因为缺少维生素ABCDE而干瘪地死去:没有养成任何固定的饮食习惯成了我唯一的饮食习惯。
我很汗颜地向简迟表了表明天去超市一定不会再漏买牛奶的决心。
他蹬掉拖鞋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用胖胖的脚趾够了半天,踩开落地灯的开关,说:“你一点儿也不会照顾人。”
我放下杯子,从他屁股底下抽出自己拧巴的被子盖住他,也一同坐下,“对不住你啊小兄弟,姐姐长这么大真没照顾过谁喝热牛奶。”
“可爷爷说老爸以前常常照顾你。”他扬起脑袋,问:“他没给你喝热牛奶么?”
“我不喜欢喝牛奶。”我也脱掉鞋子躲到被子里,一面朝手心里呵着热气,见他一直牢牢地抱着那个相框,用手肘点了点他,问:“你每天晚上就抱着这个睡?是什么?蜘蛛侠?”
简迟低着很密很长的睫毛,咬了咬嘴唇,把相框递给我,我送到灯光底下,磨砂相框里,三个人的面容逐一逐一被暗黄的光线点亮,像撒着一层细碎而晶亮的钻石粉末:小简迟,简乔,温夕……
在从前简乔和温夕常常散步的公园里照的,是他们的全家福。
那时的简迟才两岁多,还没退掉奶胖,被包得圆圆滚滚的,笑起来像只长得很饱满的苹果,眼神并没有找准镜头,带着婴童的稚讷,但看得出是个很有精神的小家伙,简乔单手抱着儿子,一张就很容易让人虚荣与浮躁的脸上显得有点严肃,他不笑的时候总是很镇得住场。
可我大部分的目光,却落在温夕身上。
她站在湖边,薄薄的白色风衣里穿着一条蓝色的长裙子,挽着简乔另一边的手臂,把被风吹得松乱的头发用光洁的手指轻轻按在耳边,露出一张清水白皙的脸,笑得很恬淡的眼睛底下伏着两弯很浅的卧蚕,看上去有一点疲惫,却仍然能让我发出第一次见到她站在我们家门口时心里那种起起落落的感叹:怎么会有女孩子清汤挂面的还能漂亮成那样子。
温夕在安静的时候,也是美丽而生动的。即便在暂时离开简乔去了温哥华的那段日子里,经历了生子这样一件可以把女人整到支离破碎的事后,依然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岁月优待和眷顾。
我曾经以为她不会再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了,就像我在书里读过的一句话一样:每个人的戏里,总有配角。
尽管现在,她是真的不会再出现了。
我十八岁生日过后,二零零六年初,仍在起雾的冬天,温夕离开了这座城市,一走就是近三年。
几乎发生在一夜之间。
那时我正跟着秦东以及他画室里的哥哥姐姐顶着随时被风刮走的危险在乡下采风而错过了这件事,后来我才听说她跟着父母移民了。事后我很庆幸,我不喜欢任何形势的分崩离析,只能允许它们在哪个看不见的角落里暗自发生,尽管后来我才明白,许多事是求不来也阻不了的,我们只能俯首顺从并且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事把我们原本已然纷乱的生活晕染地更加错综复杂。
等我回来的时候温夕已经离开了,没想到前后不过一个礼拜的光景她可以消失得那么不留一丝痕迹,彻底到让我来不及调试出任何欣喜或悲伤之类的情绪,只是我很难想像在简乔和温夕这样两个温和到从不对彼此说一句重话的人之间究竟爆发了一场怎样惊天动地的矛盾与争执,才能导致他们的不欢而散,而在此之前,谁都知道温夕是掏心掏肺的要跟着简乔一辈子的。
她付出了四年的时光去追逐与守护,用这样一个坚决而浪漫的设定套住了自己和简乔,可到头来,胜利遥遥在望,她选择退场。
未能如约而至的暖流,使冷空气兀自拉长了那个冬天,在那些漫长而寒冷的日子里,我一直企图从简乔脸上找到一些反应,难过的,眷恋的,悲伤的,焦灼的,甚至是不屑的……可是什么也没有,他缄默得不可思议,并且因为事业上了轨道,从那时开始变得忙碌。
我没有因为没能见到他变得萧条而感到奇怪,简乔是那种在最嘈杂的地方也能很随意坐下来抱书的人,我甚至怀疑就算哪天发生了海啸他下一秒要被卷走了,脸上还能带着这种天寒地冻的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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