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一诺千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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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韬?武锋》:“凡用兵之要,必有武车、骁骑、驰阵、选锋。”昔齐以伎击强,魏以武卒奋,秦以锐士胜,汉有三河侠士剑客奇才,吴谓之解烦,齐谓之决命,唐则谓之跳荡,是皆选锋之别名也,兵之胜术无先于此。凡军众既具,则大将勒诸营,各选精锐之士,须乔健出众、武艺轶格者,部为别队,大约十人选一,万人选千。所选务寡,要在必当,择腹心健将统押。

顾名思义‘选锋营’古代便是指挑选精锐的士兵组成的突击队、敢死队。赵柽这还是头一次组织敢死队,因为他知道对付灵州城这样重兵设防的坚城在忠勇军来说也是首次,夏州城虽然也是坚城,但是防备松懈,守军数量很少,忠勇军又是采用奇兵偷袭,所以能轻易得手,但用那个法子对付灵州城就不能照搬了。

而现在他必须在此战中打出士气和威风,一是可以震慑西夏,使他心存胆怯,不敢再战,便于此后在谈判中讨价还价;二是要凭借这一战,奠定自己在军中的地位,使西军中那些骄兵悍将再不敢挑战自己的权威,也为日后行事打下基础。所以此战他才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准备,攻城时务必一鼓而下,给予夏军雷霆一击,绝不给他们翻盘的机会!

“敬礼!”二百余人的选锋营排成两列,在虎将三营指挥使吴涛的带领下向王爷行礼。赵柽走过一一还礼。这些队员多是襄邑旧军出身,半数为襄邑子弟,甚至是他幼时的玩伴,他们此时已多是指挥使、都头、队长一类的领兵官了,身上也有了官阶,可以说是军官团了。

“大宝,都准备好了吗,家里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事情吗?”赵柽走到一个身材健壮的汉子跟前,拍拍他的肩膀,上下打量着问道。他们除了武器,每个人头上还都顶着一顶钢制全盔,披挂却不是忠勇军常用的皮甲,而是‘连锁甲’。也就是我们常在评中听到的连环锁子甲,不过是半身的,只有胸甲。

这种甲并不是中国人发明的,而是在唐朝中、晚期由波斯传入,说起来也是外国技术,中国制造。甲胄由无数小钢制圆环相互密集铰接而成构成钢,数层钢再叠加在一起构成,同时钢表面还缀有一层密集的鱼鳞状钢制甲叶,并在肩膀上有整块的钢制护肩,前后胸有两块厚厚的护心镜。这种甲远轻于其他金属甲胄,而且是柔性铠甲,穿着要比其他金属甲胄舒适且不影响动作,可以抵挡一般刀剑的砍削或弓箭的射击。

“二爷,都准备好了,一长一短两支枪,还有一把快刀就足够了!”大宝笑笑说,“家里我爹娘岁数还不大,田里的活儿还干的动,再说二宝、三宝都大了能帮衬着。只是前些日子家里来信。说生了老二,让我给取个名字,二爷你也知道我那两下子,就想请二爷给娶个名字!”

“儿子、姑娘啊?怎么不早说,是怕请大家喝酒破费!”赵柽捶了他一拳笑道。

“二爷。这次媳妇肚子争气,给我生了个儿子!我可不是怕花那几个钱。只是大家都忙就放下了,等进了灵州城,我挑间大馆子给大家补上便罢了!”大宝大笑着说道。

“儿子!儿子好啊,后继有人了,他生在我们西征大败西夏之时,便叫潘不败,如何!”赵柽略一思索道。

“好名字,就叫不败啦,我襄邑军不败,忠勇不败,好兆头,谢二爷赐名!”大宝重复了遍谢道,“襄邑军的各位听了,如果我大宝不能回家,请将此名代我告知妻儿…”

“庄秦,你也进了选锋营,当初你到我亲军可是一脸的不愿意的,这回不是他们逼你的?”赵柽又走近一人笑着问道,这个人他认识是二次扩军时,从京中‘四大营’选的兵,听说襄邑军军法森严,他并不高兴,路上几次想跑,都被抓了回来,所以赵柽才有此问。

“王爷说笑了,并无人相逼,大家都是自愿入营的!”庄秦当着众人被王爷提起从前的丑事,有些尴尬地道。

“哈哈,玩笑,你到我军中之后的事情我都一一在眼里,大和堡一战,你斩杀夏军六人,与众兄弟夺得李继奉帅旗;丰州一战,你为伙长,最先攻上丰州城头,升为队正,官转三界,受保义郎;浊轮川一战,你领着本队人马,力抗察哥亲军,斩杀夏军不下十人,因功升至都头,受武义郎。乃是我军中栋梁啊!”赵柽将他的所为一气说出道。

“王爷,属下所做末微小事王爷竟然还记得,真是汗颜!”庄秦这么大的个子居然眼角湿润,“王爷,属下从军后,家中只有老母,两个弟弟尚幼,听说襄邑庄子上人好活,斗胆请王爷能将老母和幼弟收留,给他们碗饭吃,属下便再无牵挂!”

“庄都头,你多虑了,王爷早已下令在襄邑修建了新村,安置军中阵亡兄弟的遗属孤寡和伤残的弟兄们;也早就有令,兄弟们的家属或退役后愿进庄子,无条件收留,即使你不参加选锋也无不可,只是王爷怕大家认为有‘胁迫’之意,才没有公开讲过,可有意者绝不会拒绝!”陪同王爷的赵信上前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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