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1 / 2)
赵斌速度很快,隔天就对孟池朗给电话,请他吃饭。
约在母校见,赵斌还带着他回去看当年他们的教室现在的模样,他没想到会见到这么一帮子人。
周六的教学楼,教室都空了,而现在更名为高二一班的班级里却坐着十几个打扮成熟时尚的男女,见赵斌领着人进来,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
有一声口哨声突然想起,那男生朗声笑道:“果然是我们的大校草!哟呵,越长越帅,让我们这些人怎么活啊!”
“你想要怎么活?当心你老婆一鞋底板扇死你!”不知谁应了一声,班里霎时一阵哄笑,停滞的气氛也活了起来。
“没想到真的是你,赵斌说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他忽悠人呢。”有人和他主动打招呼,如果不是他主动介绍,孟池朗真的认不出来这个胖得几乎要挑战肥胖症的人竟然会是当年瘦竹竿似的学习委员。
男士们抱怨孟池朗的冷血无情,老同学了,这么多年聚会都没见过他一面。但女生们关注的重点则完全不同,有个从高中时期就十分活泼跳脱的女生代表她们问:“这靓仔是哪位啊,不介绍介绍?”
“再靓也不是你家的。”孟池朗玩笑了一句,拍拍他的胸口如是说道:“这是赵凌宇,你们都擦擦口水啊,吓到人家不要紧,让人以为我都和你们一个素质那可就完了。”
“哎呀呀,这嘴还是这么毒,有你的啊!”
几句之间,相互间又熟稔起来。
孟池朗没想过自己还有机会参加老同学聚会。说起来当年毕业,班上就计划着什么五年一聚十年一聚的事,他当时认为过了十年,他们谁还有那个精力和情分去维系这份青葱岁月善于健忘的感情?
没想到,一晃眼,十年真的过去了。而现在他就站在这些在早被记忆模糊了轮廓的人群中,听着这些或陌生或熟悉的老友的近况,回想起他或者她竟就是当年坐在教室某一个位置的那个人,感慨之中又满是怀念。
几人在学校逛了一圈,缅怀了一下当年当时的某个人某件事,然后一大伙去餐厅吃饭。有几个还拖家带口,其中还有一个混血的小孩儿,长得和洋娃娃似得,一双褐色眼睛,头发黄黄卷卷的,英文夹杂着广省话往外冒,格外可爱。
孟池朗怎么也没想到当年架着厚眼镜,看书都要贴着书本的呆同桌,能拥有这样的家庭和这样可爱的孩子。
所谓世事难料,大抵如此。
到了饭桌上说话就越发随意了,有人问孟池朗:“结婚了吗?”
得到否定的答案,那人也不惊讶,“哈哈,看你以前一天能收好几封情书的情况来看,现在是挑眼花了还是不停换?”说着好几个人都在回忆当年孟大校草喜闻乐见的情书史,又指名说几年级几班的谁谁谁至今还对他念念不忘呢。
“别说得好像我是荷尔蒙制造器好吗,我已经定下来了,会和他结婚。”孟池朗不隐瞒现在自己的感情状况。
饭桌上一众人起哄说要结婚的时候一定记得给他们发请帖。孟池朗说:“只要你们带上红包,好说。”
“你这小子果然充分接受了洋——”想起在座的还有外国家属,说话人及时收了嘴,“国外友人的熏陶,资本主义做派学了十成十啊。”
“难道这种事我还能给你们来个促销打折?”
众人被逗得大笑。
换场子唱歌的时候,喝了酒,有人闹着一直不说话的赵凌宇也来一首,说他一整晚不吭一声,太不给面子。其实在座的吃饭的时候就想说了,不过都不想提出来破坏气氛而已。
孟池朗接过那个塞过来的话筒,说:“想听啊,你们可以竞个价,我满意了,再求他给你们唱一个?他可是很贵的。”
几人都笑,但也有真喝过头的:“哎,都说这份上了,还不给面子,不要太伤感情啊。不能这么玩不起吧?”
孟池朗笑意顿了顿,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赵凌宇抬手,比了一个手语。
当下,几人都怔住了。
孟池朗也愣了一下,很快笑道:“你傻啊,这样他们还不闹你去伴舞?欸,谁点的歌都过了一半了还不唱啊?”
有人反应过来接了一声,五音不全地对着麦克一阵扯嗓子,被在座人士一顿笑骂。气氛恢复如初,吃吃喝喝,惯性失忆,这是成年人的世界。
不过,有几个女人看赵凌宇的目光在赞赏中多了一份怜悯,尽管不是刻意,但还是让孟池朗觉得极不舒服,一整晚的好心情在一瞬间败了个干净。
但也不能说什么,他还是笑着,陪着人玩着KTV供应的筛子和牌九,输的人接受由女士一致投票通过的真心话大冒险惩罚。
孟池朗这样的万年赢家也输了两回。
第一回赢家问:“说说你毕业后交的第一个女朋友长什么样儿呗,比不比我们校以前那个校花好看?你小子在高中时候竟然没有早恋过,说出去都多给我们那届女生丢份啊。”
孟池朗回想了一阵,余光瞥了眼赵凌宇,摸了摸鼻子说:“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大概是个美国白人女孩吧。”
“原来你喜欢金发碧眼的大波外国妞啊,怪不得连咱们校花都没瞧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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