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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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他身体力行地洗了碗,熊橙表示不和他计较。

“痛吗?”贝翊宁又看了一眼她的脚趾。

“用针戳破的时候有点痛。”

贝翊宁想了想说:“如果你一定要穿高跟鞋,就在磨脚的地方涂点白酒,会有软皮的效果。”

熊橙有点意外,她当然也知道这个小贴士,意外的是贝翊宁怎么清楚这个。

“你怎么知道?”她问的同时,心想八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教他的。

“我妈告诉我的,她每次买新鞋都会这么做。”

“骗人吧,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告诉你的?”

贝翊宁把目光挪到清茶上,否认:“不是。”

“对了,我还没问过你,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贝翊宁连眼皮都没抬:“你问这个干什么?”

“互相交代情史啊,那我先说好了,我交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初中时候的同伴同学,还有一个是你知道的。”熊橙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该你说了。”

他的手掌按在杯口,安静地看着热气袅袅上升,微微的湿气熏热了他的指端。

“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交过一打女朋友?”

“交过一个。”

“贝思哲的妈妈?”

贝翊宁抬眸,清黑的眼眸凝视在熊橙的脸上,淡声:“你怎么知道?”

“你上次说贝思哲是你已故朋友的孩子,我就隐隐猜到了,你和那个朋友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否则怎么会把贝思哲留在身边?”熊橙有条理地分析,“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他蹙眉:“什么小说?”

“你没看过的爱情小说。”

他保持安静。

“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他倒承认的直接。

熊橙还有一堆疑问,但看出贝翊宁神情安静得有些诡异,觉得不该在今晚刨根究底,于是转移了话题:“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在家看书,去图书馆查资料,爬山和钓鱼。”

“除了这些就没有了?”

“差不多就是这些。”

“你的爱好和楼下的薛大伯一模一样。”

他没什么情绪地看了她一眼,反问:“那你又有什么高雅的兴趣爱好?”

“我喜欢逛街,尤其是去夜市淘小东西。”

“真是不错。”他略带讽刺地夸了一句。

熊橙瞪了他一眼:“你一定没去过夜市,所以不懂领略其中的趣味。”

“我不觉得那里会有什么趣味。”

“你又没去过,凭什么下定义?”

“那改天你带我去。”

熊橙一楞,确认道:“你真的要去?我提醒你,那里人很多,你可能会不习惯。”

“不是你建议我去领略一下那里的趣味吗?”他反问。

“好,那要不要带上贝思哲,那里有好多小吃,他一定会喜欢。”

“再吃他体重就要超标了。”他立刻否决了带上贝思哲,思考过后说,“到了那天,我把他丢去奶奶家。”

“可以让他少吃点,多玩玩啊。”

“我们的约会,为什么要带上他?”

“……”好吧。

这晚,贝翊宁走之前,熊橙多嘴问了他一句:“你真的确定了?”

“什么?”

“我问你说的和我试试,有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也不是,我就是觉得怪怪的,说不出的感觉。”

他闻言,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和摸一直小猫似的:“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想那么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行吗?”

“……嗯。”

“对了,忘了提醒你一件事,少吃一点糖,贝思哲最近吃了太多生了两颗蛀牙。”

“你真当我是九岁的孩子?我都二十四了。”

他专注地看着她,淡淡纠正:“我指的是心智。”

“……”

送走贝翊宁,熊橙从厨房找出一瓶白酒,在高跟鞋的磨脚处涂了点,她一边涂一边看这双鞋,心想这双鞋子她还是会穿的,不为了讨好任何人,是她突然想穿了。

就穿着高跟鞋和他恋爱一回。

即使她和他有太多不合适,即使她清楚自己和他不一定会有结果,但至少此时此刻,她就想当他的女朋友,那就听从内心做快乐的事情,不去问是缘是劫。

贝翊宁本打算把贝思哲丢到他奶奶家,谁知前一天和熊橙打电话的时候被他偷听去了。

他转过身来的时候,贝思哲已经叉腰站在面前,仰着脑袋质问:“你太狡猾了,明天晚上要约小熊出去玩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和我说?是不是不打算带我去?!”

“本来就没打算带你,因为你要去的是奶奶家。”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必须去奶奶家。”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只有去奶奶家一个选择。”声音冷了几分。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还想不想要这个月的零花钱了?”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

贝思哲磨了很久,直到贝翊宁的耳朵都起茧,最后才勉强同意带上贝思哲,但事先说好不会给他买吃的,他委委屈屈地答应了。

隔天晚上,贝翊宁开车来接熊橙,她下楼的时候就瞧见贝思哲探出小脑袋,对她挥手,童声清甜:“小熊!”

熊橙上了车,摸了摸贝思哲的脑袋:“好久不见了,最近在学校表现好不好?”

“很好啊,最近都没有人敢找我茬,连杨老师都不敢说我一句。”

坐在驾驶座上的贝翊宁闻言冷声:“你不去找别人的茬已经万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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