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1 / 2)
京城到临清需要半个月,仙衣一路都有些忐忑,毕竟在前世的小说里,像这样长时间的旅途,很少说没有遇到抢劫啊,追杀啊或者劫持的,只是,直到进入了临清县,仙衣才知道自己算是白操心了,这一路不但舒舒服服,毫无危险,而且还要比之前预计的提早了三天到达,可见小说就是小说,狗血也不是次次都有的。
临清实在是个小镇,且三面环山,附近临近的村子只有三四个,村里人大部分务农,小部分靠着临山打猎过活,虽然不至于饿死,不过也算不上富裕。仙衣坐在马车上,悄悄看着车外过往的行人,似乎也能理解姑太太老想打秋风以及孟蕙蓝想要嫁入富家的心情了,这里与京城的富丽堂皇几乎算是两个世界,建筑物很少超过两层,青砖瓦房都显得老旧而狭小,行人多是粗布,就算有些带着小厮出门的少爷,也穿的朴素简单,顶多颜色要鲜亮一些,布料也细致一些,但在仙衣眼里,这些所谓的富家子穿着的还不如金府的管事。
“什么想法?”金风华看仙衣无趣的放下帘子,就问道。
“穷!”这是事实,没什么好掩饰的,仙衣也不用假装自己是个不在乎贫富的女子,说实话,她一点不喜欢什么田园生活,毕竟前世小说里说的太过美好,而在现实中这种苦真不是她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女子吃的下的,至于靠着自己发家致富,那是想都不要想,不说有没有那个资本,就说周围的环境也不一定允许,要知道,就连前世那么开放的地方女子创业都比男子要困难呢,更何况这种封建社会。所以说女子嫁人相当于第二次投胎,这话流传千古,绝对有它的道理,古代的女人可不比现代女人差。
金风华似乎很高兴仙衣的直接,居然跟着点头道:“就是穷乡僻壤。”
一行人先是将韩姨娘的棺椁寄放到离金家祖宅最近的道观,然后又商议好下葬的时候,再派了人去金家族长那里通报一声,虽然在离开金府前金府就送了信过来知会过,可进祖坟是需要族长同意还要写文书的,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挑了地方埋进去。除了族长外,金风华谁都没有通知,反正韩姨娘下葬这些人都不会来,还不如暂不联络,等安定下来再考虑会客的事儿。
安置好了棺椁,仙衣还以为金风华会带她去准备好的院落,谁知道他们居然去了客栈,而未来的住所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一开始仙衣还以为金风华不准备在这里常住,等韩姨娘下了葬就走人,可一问才知道,金风华居然只是想要体验平民初到异乡的生活,至于房子什么的,他要自己选。
原本已经对金风华的任性有了一定了解的仙衣,再一次沉默了。
几人到了客栈,仙衣还没换身衣服,外头金风华的小厮就带了个小丫头过来,说是金风华给仙衣准备的大丫头,仙衣二话不说就留了下来。说起来,原本陪着金风华去临清的人就很少,除了马夫和金风华原来的小厮外,就只有镖局的人,然而等他们出了京城之后,仙衣就发现金风华身边的小厮换了人,就连跟着的马夫虽然人没换,可神态举止却与在金府时完全不同,就更别提镖局的人了,新换的都对金风华格外恭敬,仙衣再瞎也看出来了,这是金风华都换成了自己人。
小丫头年纪不大,看上去只有十岁,梳着双髻,苹果脸眼睛大大的看起来很是水灵,只是个头不高,身量也瘦,到不像大户人家的大丫头,只像是和雪双那样的三等丫头。这丫头名唤碧玺,人乖嘴也甜,知道好些临清的事儿,且头脑清晰很有分寸,表面看着娇憨,内里却从不越规矩,手脚也很伶俐,这让仙衣很满意,反正她也不打算离开金风华,更不会找死去害别人,所以根本不担心碧玺是金风华送来监视自己的,反而觉着碧玺在自己身边有种解闷的感觉,不会让她一个人寂寞孤单。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仙衣就是个心宽的主儿,哪怕遇上金风华这么个杀人如麻的大魔头,她也能及时调整心态,绝做不出矫情苦逼,相爱相杀的事儿。
有了碧玺,金风华与仙衣很快就知晓了临清最好的地段在瓦片巷,据说这里在前朝的时候出过三个有出息的姑娘,一个做了宫里的贵人,一个做了王府的宠妾,还有个嫁给了边疆的兵头,谁知道兵头立了大功,做了侯爷,那姑娘就成了侯爷夫人。在这个时代生女孩就叫弄瓦,而碰巧的是,在这条街出生的女子有如此大出息的不止一个,所以这里就被后人称作了瓦片巷,也相对比临清其他的地方更加繁华。找准了地方,碧玺又介绍了这片算是厚道的中人孙叔,由于他价格公道,做人也实在,所以在瓦片巷这附近的人都喜欢委托孙叔,他手里的房源也自然而然的慢慢变多。
金风华知晓之后就开始变得兴致勃勃,也不管时间临近旁晚,拉起仙衣就让碧玺领着去了孙叔的家,只是他是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可这偏僻的小镇哪里见过如此模样的男子,就是仙衣待在他身边,都被他的模样盖过了风头,反而瞧着仙衣的人还没偷看金风华的人多,这让仙衣松口气的同时也有点哭笑不得,到是金风华仿佛没感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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