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述(一)(1 / 2)
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代表着其持有人(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每一股同类型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即“同股同权”。股票可以公开上市,也可以不上市。在股票市场上,股票也是投资和投机的对象。
股票的特点
一:不返还性,股票一旦发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给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发行公司也不能收回已发行的股票.
二:风险性,购买股票是一种风险投资。
三:流通性,股票作为一种资本证券,是一种灵活有效的集资工具和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自由买卖、自由转让进行流通。
四:收益性。
五:参与权。
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也称为发行市场(),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股票的市场。所谓新发行的股票包括初次发行和增发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资者出售的原始股,后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份额。
一级市场的运作过程
(一)咨询与管理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1.募集资金的选择:募集资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和私募()两类。公开募集需要核审,核审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
注册制:发行人在发行新证券之前,首先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向证券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它要求发行人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并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关键在于是否所有投资者在投资之前都掌握各证券发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据这些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核准制:又称特许制,是发行者在发行新证券之前,不仅要公开有关真实情况,而且必须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实质条件,如发行者所经营事业的性质、管理人员的资格、资本结构是否健全、发行者是否具备偿债能力等,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主管机关有权直接干预发行行为。
2.选定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
3.准备招股说明书。
4.发行定价。
(二)认购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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