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脱缰的野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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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应用很广的俗语,叫做“如脱缰的野马般”,引申为事情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就像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挣脱笼头,扬起四蹄恣肆的奔驰在大草原上。在强忍住胃里不停上涌的呕吐物时,我脑海中竟然出现这句话。

现在的情势正如其所述,奔驰的骑士如同马力强劲的跑车,一骑接一骑的紧紧跟随在奈梅亨的飞龙战旗后面,若是居高临下的俯瞰场 面肯定非常壮观。锁环碰撞的声音为这次冲锋添上节奏鲜明的交响,好像千万个整齐摇动的沙锤;枞木制作的长矛尾端挂住马鞍侧面的环扣,使得骑士们能腾出手来娴熟的操控着战马,在发起最后的冲刺之前,必须将马力提高到极致。

转过碎石嶙峋的坡地,教廷军队驻扎于半山腰的帐篷已经遥遥在望,它们仿佛雨后冒出的小蘑菇,花花绿绿的颜色自上而上杂乱无章的排布着,越往山顶的帐篷越华丽和铺张,越接近谷底的帐篷越破败不起眼,等级俨然分明。代表教皇驻跸的黄白两色为底的圣彼得十字旗伫立在显眼的位置张扬舞动着,提供给参与叛乱者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为主作战。

虽然有些猝不及防,但奈梅亨军队冲过几座山丘的时间足够叛军布置简单的防守,况且大军宿营过夜必设阻栅,只要把它们首尾相接的连成一线便能在一定限度上瓦解骑兵的冲刺。果然,当我被叛军调动的号角惊醒回神的瞬间,视野之内出现了许多忙碌的标枪兵,他们正在整队。

标枪兵是地中海地区特别是继承希腊——罗马军事传统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南下北方蛮族常见的弓箭手和掷斧兵等远程兵种。他们在战斗的开始阶段,以排山倒海的力量投掷标枪来动摇敌人的士气,这样就可以取得最大的心理威慑效果,为主力部队打开突破口。曾经的罗马军团的士兵通常都携带着标枪及短剑着一轻一重的两种兵器相互配合作战,罗马帝国依靠这种战斗力强悍的军团冲出了意大利。经过一连串几乎很少吃败仗的战争,征服了整个地中海地区。

“咣!咣咣!”跟在身侧的罗洛用长矛敲着我的头盔,提醒面前的凶险状况,我扭脸投给他一个心领神会的表情,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清;差不多同时另一侧的传令兵接到罗洛发出的信号。用力一扯扛在肩上旗杆的绳结。“呼啦!”耀眼的明黄色大旗突然受力的迎风飒飒飞舞,猎猎招展的声音甚至盖过了马蹄的轰鸣。

随着旗帜的飘扬,骑士们款款拽动缰绳。自小受过系统训练的优秀素质体现出来,跑疯了的马儿乖巧顺从主人的命令,以擎旗骑士为中心分成两队,好像上了纺车的杂乱羊毛线突然有了规矩,循着纱锭的指引编织出细密的纹路——这是骑士冲锋的常用方式,一段时间的高速冲刺让马匹达到高亢的兴奋点,然后训练有素的骑士在驰骋中进行队伍的整编与排列,放平长矛完成俯冲的最终准备。

叛军那边还在如火如荼的集结着士兵,骑士和重步兵的编制要长些。不过本来就驻扎在山丘谷底的杂兵压根不需要整队,想拿他们当炮灰的教廷更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只要这帮衣衫褴褛、完全凭借宗教狂热和迷信权威武装起来的乌合之众能尽量阻滞奈梅亨骑士的进攻,就算全打光了也不要紧。

把长矛死命夹在腋下,我将注意力集中于笔直的矛杆和锋利的矛尖之间,计算待会木屑飞溅的角度。无论多坚韧的木质在刺中目标的刹那都会碎为齑粉。所以平日里骑士必须预备至少两根长矛,而被授予“持枪侍从”头衔的仆从主要工作便是帮助主人及时更换损坏的长矛,若身处险境可以使用“骑士的”长矛自卫,这份荣誉绝非一般人能够获得,地位仅次于负责打旗和辅助作战的“持旗侍从”。

对面叛军的阵容中吆喝起一长串听不懂的拉丁语。配着剑拔弩张的场面分外滑稽,其实用不着听懂,标枪兵跃跃欲试的动作谁还不明白吗?我们冲进了敌方阵地百步的范围之内,这段距离正是标枪的有效杀伤半径。

“上帝赐予我勇气和力量吧,最好再来点好运!”我喋喋不休的祈祷,闭上眼睛想学着放空自己,可惜不住颤抖的眼皮出卖了强装镇定的内心,每次身先士卒的冲锋不亚于去鬼门关上走了一遭,生存或者死亡全在冥冥的一念之间,用贵族圈子流行的话来说,这叫从死神的羽翼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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