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出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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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小天接听了电话,是蝙蝠打过来的。≥

本来蝙蝠的任务是监视在程春娜身边,现在目的已经达到,来送钱的程蝶衣却被蝙蝠吓死了,至少蝙蝠是这么认为的。萧小天看过之后,认为这程蝶衣是被人下毒害死,蝙蝠这才找了朋友帮忙,找了一个已经卸职的法医解剖之后,证实了萧小天的判断。蝙蝠打过电话来,就是像萧小天说明这一点。

但程春娜的死似乎成了一件悬案,是谁下的毒?谁在幕后指使着这一切?

最重要的是,这件事是程春娜与程蝶衣之间的恩怨,还是牵扯到萧小天和刘莉以及他们的药品营销公司?

按照萧小天的判断,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毕竟如果仅仅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恩怨的话,没有必要用这么麻烦的办法。

下毒,等着程蝶衣找到程春娜之后意外的毒身亡……这手段也太罗嗦了些。物质反常必为妖,这是萧小天一直坚信的道理。

另外那法医在死者程蝶衣的身上现了交合过后的痕迹,说明她在来见程春娜之前,和一个不知名的男人在一起。法医提取到了那男子的一种“乳白色体液”,准备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判断。

“还用不用去医院继续监视程春娜那个小姑娘?”蝙蝠说完自己的事情之后,继续问道。

“当然。”萧小天言简意赅:“现在就去,我也去。”

三鹿市是省会城市,市急救中心建设的并不是十分豪华。毕竟上面还有省级的急救中心以及大大小小十来家官方医疗机构。

但市急救中心比挂名省急救中心的那一家还要忙一些,不是因为它这边医生名气大,而是收费比较低廉,贴近平民化。

市急救中心建设在三环路,七层的建筑宽敞明亮,忙而不堵。

两人在急救中心碰面,萧小天是开车来的,蝙蝠是跑过来的。

萧小天一直希望蝙蝠能跟紧社会步伐一些,难道你找了女朋友,也天天用跑的不成?就算不是自己开车,至少也要养成打车的习惯。毕竟蝙蝠现在的家当,比萧小天要丰厚不少。至于究竟丰厚到什么程度,恐怕蝙蝠自己也说不清楚。

“跑着比较快。”蝙蝠一直拿这句话搪塞萧小天,说什么也不肯打车。萧小天无奈之下也就随他去了,毕竟这个疯子还干过从三鹿市飞奔到东江市的壮举。尤其是这个壮举还建立在蝙蝠身后背着一个人的情况下。

接近三百里的路程,这疯子竟然比驾车还跑得快……有时候萧小天真想建议他去参加奥运会的田径比赛,那至少跑步这个项目,别人是拍马难及的。

蝙蝠摇头拒绝,理由是怕把其他的运动员裁判员吓死。

保不齐真的会吓死一个半个的。蝙蝠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

萧小天停好车子之后,招呼蝙蝠一声道:“程春娜住在哪个病室?”

“你关心他们比关心我这个徒弟还要多得多。”蝙蝠暗叹一声道:“没有地位的人,活的不容易啊。”

萧小天拍拍胸脯,指着自己的心脏部位,一本正经的道:“关心你,在这里,关心他们,挂在嘴边,这性质是不一样的。”自从认识蝙蝠以来,除了替他驱除寒毒的时候费了一些心思之外,还真的就没有关心过他。这也难怪,在萧小天的心目中,蝙蝠是朋友,是可以信赖的战友,当然有着不一样的地位。相反蝙蝠却帮了萧小天不少的忙,监视敌人,充当保镖和打手,几乎没有消停的时候。尤其是在医药营销公司草创初期,蝙蝠一个人便提供了三个亿的启动资金,比萧小天拿出来的还要多很多……多太多了。因为那挂在萧小天名下的一个亿,绝大部分还是人家刘莉从她自己的小金库里操持出来的。

“我现了,你身边的人,没有一个能占到你的便宜的。”蝙蝠撇嘴道:“我就纳闷了,为什么你这么死抠门的一个人,为什么他们就现不了呢?”

萧小天臭屁的道:“因为他们都装在我这里。”说着又指了指自己的心脏部位,然后道:“每一个人的恩情我都记在心里面……这是其次,主要还是咱比较帅。你没看过那网络小说的男主角们么?王霸之气一,众人震慑归附。”

“还王霸之气,我看就是王八之气。”蝙蝠跟在萧小天身后拾级而上,边走边道:“你那里小心肝里面,住着的只有那几个小妞,哪有男人的地方?再着说了,咱又不是基友,没有必要住在你那里。”

“咕噜噜……”蝙蝠忽然停止说话,肚子里咕噜噜乱响一阵。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喃喃自语道:“奶奶的,到现在还没吃饭呢,都把这事给忘了。”

萧小天忽然停住脚步,见过忘东忘西,甚至见过忘了自己的生日的,还第一次听说见过忘了吃饭的。

咣!身后亦步亦趋的蝙蝠没有注意萧小天停了下来,一头撞在萧小天的身上。

“搞什么?!”蝙蝠皱眉骂道。“饿了也不去吃饭,先办你的正事儿要紧。”

萧小天忽然一阵莫名的感动,甚至觉得眼角里有一种ph值小于7的错觉。

饿了也不去吃饭,先办你的正事儿要紧。

就这么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却让萧小天感激莫名。这个死蝙蝠,什么时候学的这么煽情了呢?

萧小天在衣兜里掏摸一阵,忽然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掏出一个好丽友派来,递给蝙蝠道:“先吃点东西垫吧垫吧,回头我请你吃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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