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与兰芳结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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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东爪哇省总督杜克别对曾纪泽的直白有点生气,不过荷兰虽不是强国,但也以文明人自居,仍然僵笑着对曾纪泽有一句没一句试探着。 ≥

曾纪泽也不客气,道:“我们华人,不惹事,也绝不怕事!”

杜克别听曾纪泽说“不惹事”,提议大家举杯。

那一场宴会,大家客客气气散了。其实荷兰人已经暗自心怀鬼胎。宴会一结束,杜克别就派人给兰芳国总长刘阿生下了最后的通牒:交出杀害荷兰特使的凶手,否则就兵戎相见。

黑旗军的出现,使荷兰人感到了危机,所以他们一改过去徐徐图之的策略,准备加对兰芳国的侵占,或者让兰芳国和黑旗军开战。挑拨华人内战,坐山观虎斗,然后渔翁得利,是荷兰人屡试不爽的殖民策略。杜克别这一次也想这么做。

刘阿生想让自己的儿子刘亮官继续当兰芳的领,加上对荷兰人软弱,屡次生华人被荷兰殖民者杀害而不管的事,在兰芳国实际上已经不怎么得人心。

曾纪泽到婆罗洲后,对兰芳国有了新的认识:很多现代历史学者认为兰芳国有共和国的一些特征,就认为兰芳是共和国,这就好比说鸭子和鱼一样会游泳,鸭子就是鱼一样。其实这是不对的,就好比满清初期,可汗和诸王也是平等议政,但这绝对不叫民主,只能说是原始的议事。一般在公司或国家建立初期会有这种原始的过渡议事方式,但是后期一般会朝着集权或家族企业方向展。

曾纪泽派在兰芳国的卧底回报,兰芳国其实更像一个类似天地会的组织。当年罗芳伯乡试不第,到了东万律,罗芳伯最先建立的,也就是兰芳会,一个以保护华人社团为业的组织,主要的对手就是天地会。经过多次交手,天地会灭亡,兰芳会反而展壮大。

罗芳伯和他的手下,协助当地苏丹领平了土著人的叛乱,得到了苏丹的嘉奖,将东万律划归罗芳伯管辖。这块地方有1o多万人及南北几十公里的金矿带,于是兰芳会才成立了巨大的经济实体—兰芳公司。

公司成立后,罗芳伯一个个收拾了当地四分五裂的各种华人团体、商会、村寨,消灭了所有对手。这时的兰芳公司已经摆脱了先前的帮会性质,成立了自卫武装军队。

1776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建立了自治政府。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当时,大家推荐罗芳伯为国王,罗芳伯不同意以王相称,任总长19年。

曾纪泽对兰芳总长的继承制度也进行了了解。罗芳伯病故后,总长由江戍伯继任其位。实际上兰芳国的历史中,前**任总长都是一种介乎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也类似帮会话事人的选择,谁有威望,谁有能力就谁当总长,一直到刘阿生的爹坏了规矩,把总长之位传给他。

刘阿生再想传给他的儿子,就是第三代了。一般的家族公司都撑不过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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