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农村剥削方式评老毛寻乌调查报告(2 / 2)
7铁租、非铁租
非铁租占全县百分之八十,水旱天灾,面议减少,但每石租只减少一斗到二斗。遇大灾害收成大减时,请了地主来过了,有谷(“有”,当地音胖,有谷,无米之谷)也要分一点去。铁租是在赁字上载明“半荒无减”,在全县占百分之二十。但实际上农民实行得少,仍然是请了地主过,精有照分(精谷就是好谷)。
“要衫裤着去捞”
许多的农民把租交过,把债还清,就没有饭吃了。地主们收了那些租不肯出卖。过年了,农民急于得点谷子,地主把谷放出一部分,但不是卖而是借。因为借谷的利息是半年加五(早前的利率是“钱加三谷加四”,近来谷息加四的少了,大多数都是加五),比卖的味道更多。地主卖谷是要到四五月间青黄不接时候,那时价钱抬得更高,但他还要三歪四摆。
农民走到地主家里向地主道:“先生,食了朝?”
地主:“唔,系哟!”
农民然后慢慢地话到籴谷:“您的谷,埃来籴两斗子。”
地主:“毛……啊!自己都唔够食。”
农民:“好哩哪!您都毛谷,河坝里水都毛流!搭帮下子,让斗子给埃,等稳就要做到来食啊![6]”
地主:“好,你十分话紧了,埃的口食谷都让点子把你,你肯不肯出这多价钱呢?”
农民:“先生,莫这样贵,算减点子给埃!”
价钱如了地主的意了,然后把谷子粜与农民。
有个传遍全县的故事:篁乡地主刘福郎,是个著名刻薄的人,青黄不接时候,他把有谷掺进精谷里发粜。有一天,有个农民到他家里籴谷子,他叫他的媳妇和女儿道:“要衫裤子着就要去捞!”农民们把他这句话传了出去,就成了全县闻名的大笑话。为什么这句话会成笑话呢?因为寻乌习惯,女子偷人叫“捞”,把有谷掺进精谷去也叫做“捞”。他当着农民不好明说把有谷掺进精谷,一个不留心,对他的媳妇和女儿说出那句好笑的话来,就成了流传至今的典故。
9劳役
劳役制度全县都没有了。地主有紧急事如婚丧等类,也常常求佃户替他做事。地主带耕一点田地,农忙时候,也常常求佃户替他做工。但通通是出工钱的。
0土地买卖
据知事公署粮柜上当雇员的刘亮凡说,民国十四年全县把田出卖的有六百家(买田的不足六百家,因为有一家买几契田的),以全县三万家计(十二万人,每四人为一家),每五十家中有一家破产。至于典当,更多于卖绝,每百家有五家把田典出(典进的每百家有二家,因一家有典进几契田的)。即是寻乌近年每年有百分之二的人家破产,有百分之五的人家半破产。
田价:坑田每石租十七元到二十元,?田每石租三十元到四十元。普通坑田二十元,?田三十元。典当坑田每石租典价普通十五元,?田普通二十元到二十五元。
典当分为“过手”、“不过手”。过手,是田主收了典主的典价之后,把田交了给典主,典主收了田或自己耕或佃给别人耕,都由他作主,田主不能过问。过手之后,典主也没有租送给田主了,田主除了保留收回权之外,简直和卖绝一样,因为主权的大半已在典主手里了。不过手,由典主将典价交与田主,而田仍由田主耕种,每年量租给典主,租率是照普通田租一样,每一石谷田交一石谷租(两档共)。譬如?田典价每石租二十元,田主得了二十元,交出一石租,每石谷价普通四元,利率是年二分。为什么典田利率低于社会借钱利率呢(普通借钱年利三分起码)?因为一般富农(新发户子们)的心理,高利放债不如低利典田靠得住,“把钱放到泥里头”是很稳当的。富农们为什么不买田而去典田呢?因为农民和地主的破产是逐渐的不是突然的,“先典后买”,成了普遍现象。但“田就姓大,一典就卖”,也是普遍现象,故买田与典田仅仅相差一间。过手不过手二者,过手的占百分之九十,不过手的占百分之十。不过手的多半是包租(铁租),但也有法律上过手,而由原主向典主书立赁字成为东佃关系仍耕着这份田地的。这是于债主(典主)债户(田主)关系之外,再加一层东佃关系。
不过手典当的田,有些是偷典的。就是那些“嫖赌食着”的少爷们,当他们赌输了或者没有嫖钱了,欠了暗帐,不得开交的时候,便瞒了他的父亲把田秘密典给那些强房大姓的富农或地主之手,等到他的父亲死了,然后把田过手。为什么要典给强房大姓呢?因为只有强房大姓才不怕事,秘密发觉了,他就公开起来,也不怕他的父亲不依。
典田不过手,也是典主对田主的一种重利盘剥的机会。因为田主每年交租交不清时,典主就对那未清部分行起息来,年年加多,最后非把这份田完全卖给典主不可。这种欠租利息是三分以上的高利贷,而不是二分的典价利息。
b高利剥削
钱利
钱利三分起码,也是普通利,占百分之七十,加四利占百分之十,加五利占百分之二十。
通通要抵押,有田地的拿田地抵押,无田地的拿房屋、拿牛猪、拿木梓抵押,都要在“借字”上写明。
大地主、中地主、公堂、新发户子(发财的小地主及富农)都有钱借。
其中以借额论,中地主占百分之五十,新发户子占百分之三十,大地主及公堂占百分之二十。
以起数论,新发户子最多,占百分之七十五,中地主占百分之二十,大地主及公堂占百分之五。
以借债人论,加五利(年利五分,每百元利五十元)、加一利(月利一分,每百元年利百二十元)差不多通通是贫农借的。加三利(月利三厘,每百元年利三十六元)也有,但极少。以贫农借额作一百,加三利占百分之二十,加五利占百分之七十,加一利占百分之十。贫农的借主多半是新发户子,三元五元,十元八元,零零碎碎,利上起利。抵押品贫农无田可指,多半指房子,指牛猪。
借主时时想吞并贫农的房屋牛猪,或他很小的一块田,或一个园子,察到贫农要钱用,就借给他,还不起,就没收抵押品。也有中等地主借这种吞蚀贫农的小份子债的,古柏的祖父古有尧就是一个例。他曾经用这种借贷法吞并贫农三个菜园子、两个房子。今天借一元,明天借两元,逐渐成一大注,便有资格吞并一个菜园子了。他常常处心积虑,用这种乘人之危、零碎借债的方法去谋人的财产。他于地方的事、公堂的事一切不管,因为这些事颇妨碍于他个人的发财。他算得个典型的重利盘剥者。
加三利,多半是富农向富农借的,借债的用途是做米贩、做猪贩或者往市上开家小商店。为什么富农向富农借得到加三利,贫农只借得到加五、加一利呢?有两个原因:一是“趸”。普通总是二百元、三百元一借,还了来,作得用,不像贫农之三元五元一借,零碎得很,还了来,也不能作个什么用。二是靠得住。富农有田契作抵押,他的经营又是生利的、有希望的,不像贫农之财产很少,借钱多半是为消费或转还别人债务,很不可靠。
中等地主的钱多半是借给那些小地主中之破落户及正在走向破产路上的农民,他的目的也是在于吞并土地。
大地主及公堂的钱很少借给人家的,因为大地主的目的在享乐而不在增殖资本,做八十酒呀,起大房子呀,留了钱做这些用,送子弟读书也要用钱(这不是他的重要目的)。一小部分商业化的大地主,拿了钱去做生意。因此,也就无钱借与别人。那些有多钱余剩的,没有工商业可以大注地投资,零零碎碎借给小地主及农民,既借不得几多,又不甚可靠,他就宁可挖窖埋藏,不贪这点利息。加以军阀捐派频繁,见多钱出借之家,就这也要捐,那也要派,闹得不得下地。陈炯明部下林虎、刘志陆[7],在篁乡向大中地主、公堂、神会派了万多元,派过两三次,因此更发使他们把钱藏起来。
2谷利
谷利比钱利重得多,乃富农及殷实中小地主剥削贫农的一种最毒辣的方法。十二月、三月两个期间借的最多。贫农为了过年,故十二月要借谷;为了莳田,故三月要借谷。不论十二月借,三月借,均六月早子收割时候要还他,利息均是加五,即借一石还一石半(三箩)。这种六个月乃至三个月算去百分之五十的利息的制度,乃是高利贷中很厉害的。
贫农六月收下早子,还去租谷和借谷,吃到八月就没有谷子了,又要跟地主富农借谷。八月借谷一石,十月打番子时候还他,加二利,要还一石二斗。若贫农十月还不起,只得同债主说:“埃今年毛有还了,明年早子收了再还。”债主就说:“也可以的,本利加算起来才行。借给你的那一石本,算加五利是五斗,那利息二斗利上起利也要加五,就是一斗,你明年六月总共还我一石八斗。”(本一石,加利二斗,又加利五斗,又加利一斗,共一石八斗。)那末从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一个对年,共是加八利。假若他明年六月又还不起,那末从一石八斗再行加五起算。假如那个农民到了那年番子时又还不起,转到次年六月,再转到次年八月,如此转下去,一年转两回,转到十年就成了一个十分惊人的数目。
油利
油利是所有借贷关系中的最恶劣者。所谓“对加油”,寻乌南半县有茶子山的地方都有的,北半县没有茶子山,所以没有对加油。什么叫做对加油呢?借一斤,还两斤,借两斤,还四斤,借四斤,还八斤,这样叫做对加油。什么期限呢?九月打油时候为标准,九月以前一年之内不论什么时候借的,一概对加利。
油山是地主或富农的,租给贫农耕种,地主富农收油租,二十斤油收十斤,六十斤油收三十斤,计收百分之五十。地主富农收了这些油租,大概百分之九十是挑赴市场发卖,百分之十是用对加利借给贫农。
4卖**
上面第二节里所说十年拖欠的话是假设的,事实上债主很少准许农民一笔账拖到十年之久。他总是压迫农民很快还清,还清一次,再借二次,因为他怕农民欠久了靠不住。通常情形是准许农民还本欠息,息上加息,推算下去,也只三年五年打止,不准太欠久了。债主怎样强迫农民还债呢?打禾了,债主挑了箩子走到农民的稻田里去,对农民说:“你的谷子还了我来!”农民无法,望着债主挑了谷去。既交了租,又还了债,“禾头根下毛饭吃”,就是指的这种情形。许多的农民在这种情况之下扯着袖子揩眼泪呢!
“嫁姑娘卖**,都要还埃。”这是寻乌的习惯话。债主们对那种“可恶的顽皮农民”逼债,逼到九曲三河气愤不过的时候,往往是这样说的。读者们,这不是我过甚其词,故意描写寻乌剥削阶级的罪恶的话,所有我的调查都很谨慎,都没有过分的话。我就是历来疑心别人的记载上面写着“卖妻鬻子”的话未必确实的,所以我这回特别下细问了寻乌的农民,到底有这种事情没有?细问的结果,那天是三个人开调查会,他们三个村子里都有这种事。刘亮凡是城区富福山人,富福山离城十八里,那村子里共有三十七家人,分为刘、曹、陈、林、黄五姓,共有五家卖**(客籍叫儿子曰**)的,内三家都姓刘,是刘亮凡(城郊乡苏维埃主席)的亲房,名字叫做刘昌育、刘昌伦、刘昌纯,其他两家,一家叫林芳廷,一家叫陈良有。刘昌育(刘亮凡的胞叔)是小木工人,余四个都是佃农。刘昌育有四个**卖去三个,刘昌伦三个**卖去一个,刘昌纯两个**卖去一个,林芳廷三个**卖去两个,陈良有一个**卖去一半。五家都是因为破产到完全没有了,没法子,把**变卖得些钱,一面还清债主的账,一面自己吃饭。买主都是附近村庄里的本姓绅士和富农,绅士更多,富农次之。卖价每个百元(起码)到两百元(最多)。卖时两家在名义上不说“卖”而说“过继”,但社会上一般都说“卖**”。要写张“过继帖”,普通也叫作“身契”。过继帖上面写道:
“立过继帖人某某,今因家贫无奈,告借无门,人口嗷嗷,无力养育,情愿商请房族戚友将所生第几男过继于某宗兄为男,当得身价洋若干元。自过继之后,任凭养父教读婚配,倘有打骂等情,生父不得干涉。两方甘愿,并无勒迫,不敢生端异说。恐口无凭,立此过继帖一纸为据。
这种卖身契只有卖主写给买主,买主不写文件给卖主。所谓媒人即是中人,多的有四五个,都要“水扣钱”,抽卖价的百分之五。房族戚友临场有多到十几个的,都要“画押钱”,归买主出。亲房及强梁的(多半是绅士)画押钱要多,有十多元到二十元的,普通房族戚友画押钱每人一元以内。**的年龄有三四岁的,有七八岁的,有十三四岁的。
买卖**,由媒人背了送到买主家。这时候**的父母总是痛哭流泪,甚至两夫妻打起架来,妻骂夫没有用,寻不到饭吃要卖**,旁人也多有替他们流泪的。刘昌育卖**,他的侄儿刘亮凡就是一个不过意流了泪的。现在讲到调查会的第二个农友李大顺,他供给的材料又是怎样?他是双桥区的黄沙村人,他那个村是个有人家四百户左右的大村,内中卖**而被他亲眼见的有五家,每家卖出一个**。有一家是卖往广东平远县的八尺地方,李大顺在路上撞到这个背着小**的父亲往平远方向一路哭了去,这人撞到熟人脸上不好意思到十分。他为什么要把**卖往广东八尺呢?因为卖的价钱更高,一个**卖得二百多到三百元。不论卖到什么地方,四五岁的幼年**卖的价钱更高,因为容易“养得疼”(带得亲)。年龄大了,像**岁的、十多岁的,反倒卖不起价钱,因为不容易带得亲,并且容易跑掉。至于到调查会的第三个农友梅治平,他是双桥区蓝田村的农民,他村里也有卖**的事。他的叔父梅宏波穷得不得了,三个**一个过番(往南洋)去了,一个在家,一个卖往平远。附近暗径村,贫农梅传华七个**,卖出五个。那天调查会到的就是刘、李、梅三位,他们自己村子里出卖儿子的事,就有上述那么多起。三人中一个是北半县人(刘),两个是南半县人,那末全县的情形也不难推知了。据他们说,在他们所知道的地方,每百家人家有十家是卖过儿子的。刘亮凡说,他曾见过和听过卖儿子的事,在他家乡的附近共有上百的数目。
普通总是卖儿子,卖妻卖女的不经见。
听见人家卖了儿子了,债主就急急地到他家里去讨账。“卖了**还不还埃(我)吗!”债主很恶声地叫着。他为什么要这样子呢?因为这时候是他这笔债的生死关头,卖了**犹不还他,钱一用掉,永久没有还债的机会了,所以他就顾不得一切了。
旧的社会关系,就是吃人关系!
5打会
打会的目的是互相扶助,不是剥削。如为了娶媳妇,做生意,死了人要埋葬,还账等等,就邀集亲戚朋友打个会。但月子会、隔年会、四季会,因为标利很重,结果变成剥削农民。
打会的人(会头)不是全无资产的人,多半是中农阶级及小商人中间打会的多。富农不消打会,极贫的贫农想邀个会也邀不到,只有半自耕农,佃农中之有牛力、农具者,自耕农,市镇上较活动没有破产危险的小商人,他们邀会才有人来。
会有长年会、半年会、月子会、四季会、隔年会五种。
长年会是六个人,六年完满。除头会外,每人出洋十元,共五十元,交与头会。头会“没本盖利”,三年加三(每年盖利十五元,共四十五元),两年加二半(每年盖利十二元五毛,共二十五元),一年加二(十元),共计六年头会要盖利八十元,本则“没收”去了。二会以后没本盖利制度与头会同,惟利息逐年减轻。如二会是二年加三(每年十五元,共三十元),二年加二半(每年十二元五毛,共二十五元),一年加二(十元),共盖利息六十五元。三会以后盖利更少。“头会卖脸皮,二会捡便宜”,说的是头会虽得经济利益,但须低头求人才打成会,二会既不求人又得利益。
半年会采取标息制度,每半年标一次,人数八个起码,九个、十个、十一个以至二十多个都有。半年会不是没本盖利,而是每半年一了。(月子会、四季会、隔年会缺。)
c税捐剥削
钱粮地丁全县一千四百二十四两,每两还正税大洋三元,附税二角四分。它原本不是钱而是米,每石谷田完地丁米八勺(每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每升地丁米折成忙银六分四厘二,再照每两忙银折成大洋三元二角四分,约计每石谷田完大洋二分。相传从前安远典史杨霄远跑到北京皇帝老子那里,头上顶个盘子,盘子里面覆着许多酒杯子,表示安远、寻乌两县山多田少,手里拿着一篇奏文,上面写着“万顷山冈一线田”等等话头,请求减轻田赋,弄得那个皇帝大发脾气,说你那么个小官敢到我的面前上奏,我可不依,喝声推出斩首。然后拿了奏文一,到“万顷山冈一线田”的地方,却说“话还说得有理”,就批准他的奏文。因此安、寻两县田赋较之他处为轻。至今两县地主富农当每年完粮时候,还要拿些香烛到杨霄远庙里祭他一番。两个县城都有杨公庙。
(2)官租篁乡全区,三标区一部分,城区也有一点,名曰“官田”。政府收官租不收地丁,共计九百四十多两,较之地丁贵得**倍,大概每石谷田要完小洋二毛。为什么有这种官田呢?明朝篁乡出了个“霸王”,名叫叶楷,盘据篁乡多年,与明朝皇帝作对,皇帝用计把他剿平,把所有篁乡全区叶楷管辖地方的田地充公,名曰官田,禁止买卖,只能用佃户与佃户之间转移田地的名义,叫做“顶退”。三标官田的来历与篁乡相同,那里曾为叶楷部属占据过。城区的一点小的官田,则因那里的人曾经犯了皇帝老子的法,因此没收了他的田来。
合计地丁、官租二项,合计银二千三百六十余两,每两折三元二角四分大洋,也不过七千六百四十余元。由于沙冲水破,逃亡孤绝,贫苦拖欠几种原因,每年有两成收不到手,实际只能收六千一百十二元左右。
(4)苦甚上述田赋数量,每年不过六千一百余元,而县署用款如行政经费、司法经费、监所经费、人犯囚粮、慈善经费各项,每年须用一万余元,以之抵充,不足远甚。故到寻乌做官的人,莫不觉得苦甚,便一意勾结豪绅,借种种事故压榨贫民。至于烟、酒、屠宰等税,直接归省政府,不与县署相干,县署能指挥的只有田赋一项。
(5)陋规县署钱粮经征柜上有几种陋规:第一是银水,每块钱至少吃去半毛至多一毛。譬如市价每小洋十二毛折大洋一元,粮柜上却要收十二毛半,全年六千一百余元,每年可吃银水三百多元,这是粮柜上的第一个大剥削。经征主任没有薪水,专靠银水及其他陋规养他。第二是过割礼,又名割粮礼,民间买卖田地要交割粮礼,粮柜上每户要收过割礼二毛,全年约有六百户割粮,可得一百二十元。第三是填写礼,田地买卖不但要交割粮礼,而且要税契,就是要拿土契到粮柜上?张官契(财政厅发下来的),将土契文字填写到官契之上,每张收填写礼二毛,全年所得总数与过割礼同。第四是券票礼,即粮票钱,每张小洋三分,全年约二千张,共六十元。以上四种陋规,除银水外,都是公共的。每个知事新到任,粮柜主任要孝敬二十元至三十元与他,名曰“点规”,即是希望新任知事再点他做粮柜主任的意思。此外,还有过节礼(端午)、过年礼,不但要送知事,而且要送财政科长,知事送物,科长送钱(十元到二十元)。这些耗费都是出之于陋规。
(6)管钱粮的寻乌县有三个管钱粮的,刘士辉、刘梅芳、黄少堂。民国以来就是他们管钱粮,他们挟着几本粮册做宝贝,勾结历任县知事把这个职务当做世袭。由三人中互推一人为主任,其余两人为户书。红军到城,三个都挟着粮册跑掉了。
2烟酒印花税
寻乌的烟酒印花税,每月小洋各六十元,共百二十元,一个商人承包,在北门内设个税局。除县城外,每月往澄江、吉潭、三标、石排下、留车、车头、牛斗光、珠村圩、荒塘肚、公平圩、篁乡圩、中和圩、岑峰圩、茅坪圩、龙岗圩、上坪圩等十六个圩场收税一次。每个小酒摊子卖酒,每个小杂货店卖黄烟,都要抽税。老实的,多敲他一点,调皮的,照章程收。每月一百二十元包税,实收可得二百元,赚八十元。税局要用局丁二名、火夫一名。包商多半是赣州人。
屠宰税
也是包,每月八十元税额,实收百五十余元,赚七十余元。也设一个局,局丁一名,火夫一名。局丁不但招扶局长,还要帮他出外收税。百五十余元,城中即占四十八元八毛(三个肉案)。包商也是赣州人。只能收到圩场有定案的屠户,章程虽然说的乡下人家杀一个猪也要完税,实际收不到。
4护商捐
是一种地方捐,普通叫做“百货捐”。国民党经费、靖卫团经费都从此出,公安局没钱用也要拨一份给它。县百货捐总局归地方财政局管辖,县城北门外、吉潭圩、盘古隘,各设分局。油、盐、米、豆、鸡、鸭、牛、猪、羊、狗、水货、杂货、布匹,凡属路途过往货物,无论什么都要抽税,每件半毛起码,五毛为止。米果、水果、柴火、竹木器等附近乡下挑到圩场零碎发卖而非远途过往的东西,不收税。反过来说,一切远途过往的东西都要收税。南半县留车、牛斗光等处群众斗争发展,便无法设局收税。三个分局每月数额二千元以上,吉潭过去有一个月收过二千多元,北门外过去有一个月收过八百多元,盘古隘过去无局,谢嘉猷最近才设立。名字叫做“护商捐”,实则商民恨得要死。
5牛捐
县城一处,每年一千七百多元,无局,由三四个股东承包,一人出面办理。四年来都是新寻派何子贞的老子何学才出面包办。一千七百多元捐额,实际则收二千三四百元,也是一笔地方捐,归财政局管理支配。
6赌博捐
名字叫做“公益捐”,包括赌摊与花会,亦属地方经费,由财政局派征收员(何子韶做过两年)管理征收。县城一处每月收一千一百元,盛时每月收过一千八百余元。全县各圩同样要抽。前年每月全县收过三千多元,那时有刘士毅[9]派了一排人来县经办,名曰“防务捐”,每月提去二千元。赣南各县都是如此。后赣南旅省同乡会向省政府告了刘士毅,他不得不撤销,但地方豪绅继续征收如故。这是地方豪绅与刘士毅斗争的一幕小史,许多县都有这种斗争。
7财政局总收入
财政局的收入是牛捐(年一千七百多元)、护商捐(年二万四千元)、考棚租(二千元左右)、宾兴租(以谷折钱计三千元左右)、孔庙租(三百元左右)等,共计年收三万元左右。其用途是,国民党县党部、靖卫队、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清乡局、公安局、新寻学校(何子贞、何挺拔办的)、普化学校(在澄江,谢嘉献、蓝玉卿办的)的开销,总而言之是豪绅及其走狗嫖赌、食着、鸦片烟的用费所从出。
派款借款
省政府的赣省公债派过三千元,二五库券派过二千元,中央公债派过一千元左右,金融善后借款派过四千元,军阀过往,如林虎、刘志陆、李易标、黄任寰[40]、许崇智、赖世璜过了多回,前后派过四万多元。以上这些派借款项,由县署分摊到各区、各村、各圩,凡有一石谷田以上的,小商一百元资本以上的,均要派到。凡操到政权的豪绅地主大商,从县到乡各级机关的办事人,均不出钱,对他们的亲戚朋友也为之设法酌减。于是款子都派在那些老实的弱小的地主、富农、商人身上。还要加派手续费、夫马费、茶水费,如上头要派一千元,财政局就要派一千二百元,接下去区乡两级又各要加派,借此渔利。上面借了款去如公债等,间有还下来的,军队借款亦间有还来的,县城及各区保卫团豪绅们一把吞了下去,从不发还与借户。汪子渊当保卫团总时,吞没军队还来借款一千余元,惹起篁乡一带借户和他打官司,始终没有打得出一个铜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