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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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肉串,烤鱼,烤茄子,烤青椒,统统上桌后,又上了两瓶啤酒。

“喝不喝?”郭哲自己倒了一杯后问于淳安。

她摇头,心里有气,不喝也不想吃。

“你啊……从小到大就这脾气。”郭哲无奈,自己开吃。

于淳安低下脑袋,闷声道:“我有时候真想丢下她们一走了之。”

郭哲抬头看了她一眼,又收回视线。

于淳安叹气,沉默了好大一会儿之后,突然开口:“我这辈子会活成她那个样子吗?”

郭哲放下酒杯,低声说:“你不会。”

于淳安看他,“我有时候觉得她可怜,有时候又觉得她愚蠢之极。”

郭哲不吭声,准备叫杯水给她。

“别,倒杯酒给我吧。”于淳安叹气,把杯子推到他面前。

郭哲倒了半杯啤酒给她,俩人对饮。他知道她苦,也知道她是多努力才能过上现在这种看似稍微稳定的日子。

“债还剩多少?”他问她。

于淳安苦笑,“还了不到三十万。”

“你要急用先从我这儿拿。”

“拆东家补西家,没区别。”

“至少我不催你。”

于淳安笑了,“他们现在也不催了。”

前年上演的种种闹剧实在精彩,就差赶上香港电影里的高利贷了。只是就算是高利贷的收债人,也有收不回的债。比如他们这种孤儿寡母,过日子都困难了,更何况那庞大的债务?又不能真像电影里演的把她们一个个都卖了,毕竟国家管的也挺严。

主犯王国斌逃跑,作为妻子的于凤华自然成了债主的首要目标。债主要债的方式一般先礼后兵,兵过后不行,再交由法办。完全秉持着自己能解决的,坚决不麻烦国家的原则。

所以经过各种闹剧之后,于凤华受牵连被告上法庭。刑事连带民事责任,过程极其痛苦。原本说明毫不知情借贷情况就会好处理一些,偏偏于凤华无知的在几张借款证明上签过名字。虽然是被王国斌花言巧语哄骗,但白纸黑字更有说服力。虽然在律师的努力下,她免于坐牢,但民事责任却避免不了。

在王国斌集资诈骗的那高达数千万的巨额资金中,于淳安愿意接手偿还的当然只有母亲签名的那两百三十万。她不能不接手,否则良心过不去。因为那些借款中,多半来自于家的亲戚。

事情发生的时候,于淳安已经在海瑞工作了。打官司花光了她大学四年来做家教的积蓄,工作后攒的钱也都先用来偿还亲友。虽然凤毛麟角,但大家从绝望中又见到了希望,当然也就愿意等,只不过有时候怨气上来,还是会忍不住抄起电话来骂上几句才算痛快。

“我当初还以为我妈找到幸福了。”于淳安收回思绪,感慨道。

郭哲喝了口酒,说:“王国斌对你妈确实不错。”

于淳安苦笑这点头。是啊,如果不是最后来了这么一下,他这个人确实还算不错。当年一个离婚又带着孩子的女人,能嫁给一个开饭馆的小伙子,而且婚后还一直过得不错。怎么看都算是幸运的吧。

“怎么也比我那个忘恩负义的亲爹强,现在还不知道在哪潇洒呢?”于淳安无奈地喝酒。至少她母亲到现在还念着王国斌的好,却决口不提何海东。

“我都快忘了你爸长什么样了?”郭哲努力回忆着何海东的长相。

于淳安笑,“何止是你,连我都记不清了。”

“唉……”

两人同时叹气。

小时候住一个家属楼,他大她三岁。他母亲早逝,父亲工作忙,他常一个人在家。她父母感情不好,常常吵架,她老一个人在院里闲晃。

两个孤独的小朋友渐渐地玩到一块,而且一玩就玩了二十年。

于淳安不喜欢‘青梅竹马’这样的形容词,总觉了多了些暧昧。她觉得她跟郭哲的感情,要比那更纯粹更宝贵一些。

像家人,却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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