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章 冲刺(1 / 2)
经过一番协商,好梦公司成功拿到三个亿的资金,这笔钱主要用于银行还贷和收购石总手里影视基地的股份。
严格来说,这种做法有挪用资金的嫌疑。
按照好梦和各家公司签署的合同,融资是为了筹拍《小雪的大冒险》的续集,从而获得电影收益的红利。
但资金到了好梦公司手里,怎么使用可以灵活操作。
这是大多数公司都会出现的状况,拆东墙补西墙,比如石总就挪用了二十五亿的上市资金做房地产开发。
不同的是石总的制药企业是上市公司,资金流向受到证监会的监管。
好梦公司属于私人企业,财务状况不需要公开透明,操作的空间更大,除非是工商和财税部门上门调查。
真到那一步,要么是好梦公司得罪了人,要么是财务上出了大娄子。
国内的企业或多或少的都有财务上的违规操作,挪用资金是普遍现象,就看上面愿不愿意严查了。
好梦公司的这笔钱周转的时间不长,大半年就能给补回来,风险不大。
如果公司的项目投资失败,补不回来,就会产生恶性循环,当资金缺口没办法遮掩的时候,企业要么重组,要么破产。
石总就面临着这种情况,即便有了林子轩的这一亿五千万,也只是杯水车薪。
不过,这不是林子轩操心的问题,他也操心不来。
在华影集团和电视艺术中心的代表见证下,他和石总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好梦公司拿到了怀柔影视基地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这笔交易得到了华影集团和艺术中心的认同。
华影集团为了筹集资金,内部正在酝酿一份上市计划,不过由于政策限制,娱乐产业在内地暂时无法上市。
于是,他们启动了赴港上市的方案。
既然是筹备上市,就要对旗下的资产进行梳理,交出一份让股民满意的答卷,影视基地是其中之一。
好梦公司的入股对整个上市计划影响不大,但能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
从《卧虎藏龙》到《小雪的大冒险》,这家公司在亚洲具有不小的知名度,甚至在欧美也逐渐为人所知。
只不过,林子轩不看好这个由韩三评极力推动的计划。
自从进入华影集团,韩三评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让华影集团迅速发展。
他是个实干派,同时看重政绩,有点好大喜功,他认为华影集团需要市场化,市场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上市。
不仅能筹集资金,还能展现国企改革的成果和决心。
作为华影集团的二把手,韩三评还不到五十岁,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他不甘心安于现状,想把华影集团在他手中发展壮大。
在上市这个问题上,华影集团可以说是有利有弊。
作为一家国资企业,华影成立之初就有了上市的打算,背靠政府,使得华影从一开始就聚集了最优质的资源。
特别是在发行环节上,有了广电总局的保驾护航,几乎处于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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