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民谣的时代(1 / 2)

加入书签

想要把整座四合院翻新一遍按照现在的价钱估计要一万出头,再添置家具什么的两万块应该能拿的下来,至于其他贵重一点的物品以后再说。

林子轩和慕姗姗为了买这套四合院把积蓄用的差不多了。

这不是说他们就没钱了,向朋友借个两万块应个急完全没问题,或者从好梦公司里先拿出来用了,以后补上就行。

作为公司的老板这点权利还是有的。

对现在的林子轩来说,这些都不算多大的事儿,他已经不是刚毕业那会的光景了。

不过他还有一个门路,就是把《一封家书》那首歌的版权卖出去。

自从《一封家书》在春晚上唱红之后,就有音乐制作公司的人来找他,想要购买版权。

如果在这首歌没唱红之前,歌词和作曲加在一起也就两千块左右,这是市场价。

现在这首歌唱红了,音乐公司还想用这个价格购买版权,这就让林子轩不能接受了,这是新人词作者的价格,不是埋汰人么?

所以他一直拖着,没有答应。

没有版权,音乐公司就不能出正版的专辑。

随着这首歌的流行,传唱度越来越高,林子轩相信音乐公司还是会妥协的。

就这样,从二月份拖到了六月份。

这次来找他的是一家香江的音乐公司,叫做大地唱片,不是大公司,刚成立没几年,找他的人是大地唱片的音乐制作人黄晓茂。

黄晓茂是地道的京城人,军人家庭出身,大院子弟。

他准备制作一批内地的民谣歌曲,相信在国内会有市场前景。

这时候,内地的流行音乐逐渐发展起来,成立了不少家音乐公司,培养了一批专职的流行歌手,也有了自己的音乐特色。

只是和港台的流行音乐相比,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不光是音乐作品质量的问题,还有制作、宣传和发行方面的问题。

港台的音乐公司具有成熟的市场运作体系,懂得如何打造明星。

一个歌手的唱功可能不是一流,可通过包装和宣传就能成为大歌星。

想想上一年的春晚,一旦要求真唱,港台歌星就不愿意参加春晚,这不是说他们都没有实力,而是他们所属的音乐公司不同意。

在和港台歌手的抗衡中,内地的流行歌手失败而归。

与其说是歌手的失败,不如说是内地音乐制作体制的失败,还有法律上的不健全。

在这种情况下,华国的摇滚乐和民谣开始在夹缝中兴起,成为内地流行音乐的新生力量。

黄晓茂打算制作两类专辑,校园民谣和城市民谣。

他托圈子里的人找到林子轩,想要购买《一封家书》的词曲版权,为此他约了个饭局,请林子轩出来吃饭,大家聚一聚,在酒桌上好谈事情。

林子轩准时赴约。

饭局上大多是京城音乐圈子里的人,他都不太熟悉,就是随便认识一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