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画魂(六.甘愿受罚)(2 / 2)
玉娟阿妈说,“那就按照我们傣族的规矩办,你要在我家里打三个月的工。”
丁绍光犹豫了一下,又朝着坐在旁边的玉娟看了一眼,见玉娟朝他暗示着点着头,他就对玉娟的阿妈说,“我同意。”其实,他在村子里下放务农只是一种劳动改造,并不牵涉谋生和生计问题。因为他是带有工资和粮票的。如果他要给玉娟家打工,就不用再在生产队里干活了。而且,在这里打工,不但有人做饭管饭,而且还能整天和心爱的玉娟姑娘呆在一起。他怎能何乐而不为?他虽然不肯答应和玉娟姑娘的婚约,但并不代表他不爱玉娟姑娘。只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家庭背景影响人家,也不想因为此事而影响自己的前程。
玉娟阿妈见眼前这位年青人竟然同意了,就说,“那好,从今天开始,你要在我家打工三月。”说着,便对玉娟阿爸说,“准备吃饭。”
不一会,喷香的酸菜鸡在火塘上炖好了。玉娟就让丁绍光坐在小桌旁,小桌上一共摆上了四个菜,有竹笋烧咸鱼,有土豆炒辣椒,有辣椒炒空心菜,还有酸菜炖鸡。这场面简直比过年还丰盛。丁绍光就感到很纳闷,出了这样的事,玉娟的父母竟然还要用这样隆重的饭菜来招待他。这真是让他感到非常地困惑,非常地羞愧。玉娟和阿爸见他放不开,就给他夹鸡腿,夹咸鱼。让他感到越发地不好意思。
因为大家都不说话,所以,吃饭时的气氛还是显得很沉重。一吃完饭,玉娟的阿妈就匆匆地离开,坐在客厅一旁的织布机上开始织着布,听着那织布机卡卡嚓嚓的声音,好象还是余怒未消。所以,这让丁绍光的心还是怯怯的。一吃完饭,他就要主动收拾碗筷要去洗。但是,玉娟只让他陪在自己的身边,却不让他动手。
丁绍光很愿意在玉娟家打工,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他就问玉娟,可是玉娟也不知道,就去问阿妈。阿妈一边织着布一边回答说,“每天早上先到村前的井里去担水,再清除竹楼下牛羊的粪便,运到地里上肥。然后就随着社员们一起出工下田劳动,晚上下工后,还要浇菜地,隔上三五天就要进到林子里去砍柴。凡是家里的一切活都要干。”
听着阿妈这话,玉娟用恳求的口气就对阿妈说,“阿妈,莫要对他这么狠,他只是上学出身,是在昆明大城市里给大学生们教书的,让他干这重这多的活,只怕会累着他了。”
阿妈转过脸来看了她一眼。因为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儿,从小就生得聪慧灵秀,阿妈一直都对她十分地娇惯。听着宝贝女儿的话,阿妈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所以,阿妈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你可怜他,他却不可怜你。”
玉娟说,“他也是没有办法。”
阿妈听着这话,没有再吭声。
因为要给人家打工,就得住在人家家里。而傣族人家都是一家人住在一个屋子里,而外人是不能进到卧室里。所以,丁绍光只能住在客厅里。而且客人睡觉要头朝窗子脚朝外,意思是不能久住。玉娟就把客厅的一角打扫干净,铺上褥子和床单。床单和被褥虽是旧的,但却是干干净净,甚至能闻到阳光的味道。
想着晚上就要住在玉娟家了,丁绍光感到非常高兴,甚至有点兴奋,他对玉娟说,“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了。”因为他确实打心眼里喜爱玉娟。
玉娟就说,“那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结婚?我们结了婚,你就能跟我一起睡在卧室里了。”
丁绍光只是歉意地笑了笑,却不知该如何回答。
收拾好床铺,丁绍光想起应该把自己的一些东西带过来,因为他每天都要画画,这已经成为他一天当中最重要的工作。玉娟听说他要回去带画架和衣物,就陪着他一起去。于是,两人在明亮的月光下,说着笑着,全然把刚才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抛在了九霄云外。
他们亲亲热热地一起来到丁绍光住的小屋里。一进到这屋里,玉娟就感觉屋里实在是太乱了,画笔画彩和画纸放得到处都是,还有一大堆脏衣服堆在床边没洗呢。于是,玉娟把屋里、桌上和床上齐齐地收拾了一遍,然后把那堆没洗的衣服用一件衣服一包,要带回家里去洗。
看着玉娟不到一会,就把屋里收拾得齐齐整整,丁绍光就觉得玉娟不但人长得清秀美丽,而且人也能干,不由地对她更是爱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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