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好久不见》(1 / 2)

加入书签

任谦唱《梨涡浅笑》仅仅是让客人眼前一亮。但却不会给他们带来艺术的感悟。

对于这些没有鉴赏能力的路人来说,能让他们鼓掌的也就只有‘任谦长得不错’和‘旋律动听’而已。

真要让他们沉下心,进一步探讨歌曲的内在美却是难上加难。

有些东西,总流于表面。

倘若任谦现在将《梨涡浅笑》搬上维也纳歌剧院,配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交响乐队,打上灯光璀璨辉煌,再弄个磅礴大气的编曲。

别人才会慨叹,这特么才是真正的艺术啊。

但,其实他们又懂什么艺术?

所以,

歌手要功成名就,要赚钱,必须唱一些通俗大众的流行音乐,不然你就等着对牛弹琴吧。

而任谦接下来选择的歌,流行性极高,旋律简单,朗朗上口,听一遍就能哼哼唧唧两句了。

在前世,这首歌更是名声传遍大街小巷,尤其是咖啡厅,放一首《好久不见》。逼格那是杠杠的。

因此,任谦才敢夸口,录下音频能让他们咖啡店的生意火爆起来。

并处杂念,任谦深呼一口气。

他善于处理中低音,尤其擅长喑哑低沉的腔调——虽然他的音域宽,但可能是前世的习惯问题,也可能与性格相关,他并不怎么爱飙高音。

现在,需要的就是任谦最拿手的低音。

将声带微微紧绷,轻轻摩擦,不需过度用力,但必须反反复复!

直到胸腔与喉结都在颤抖;

直到头皮因为声带的颤抖而发麻;

直到清晰感觉到身后冷风阵阵;

直到整个人都仿佛要在那般看似温柔却致命的摩擦与颤抖中分崩离析。

任谦浸满情绪的男低音才幽幽飘出,就像死火山口偶然飘出的火山灰,没有岩浆喷发般的爆发力,却有毒!

……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象着没我的日子

你是怎样的孤独?’

……

其音靡靡,即哀且伤。

这是听众的第一感触,尔后便是万千思绪不受控制地涌上心头,尘封在记忆深处的往事像破封而出的魔头,在心中肆虐践踏,血淋淋的痛在蔓延。

短短四句歌词,入耳却成心魔:措手不及,不堪一击,兵荒马乱,裂戟残甲。

而始作俑者——任谦仍旧满含泪光,喉结滚动,沉闷的男低音缭绕,不给人一丝一毫的喘息机会!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天’

将上一段旋律复沓一遍,改换了歌词,却偏偏没改换那哀到极点的基调。这点有意为之的瑕疵,宛如无形之中在听者胸口的旧伤疤上添一道新伤。

伤上加伤,令人心死!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暄

和你…坐着聊聊天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