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古兹曼将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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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后世的地图上看,德克萨斯最北部有一块数万平方公里的巨大方形突出,正好嵌在新墨西哥州和俄克拉荷马州之间。

新墨西哥才归入美国不久,只是名义上的归属,基本处于半自治状态;俄克拉荷马地区是印第安人聚居区,再加上德克萨斯北部本就荒凉,因此夹在两个州之间的这块片广袤土地,在十九世纪中叶,还属于一块尚未开发的世外之地。

世外之地,并不意味着没有价值,相反,这里可以说是当前美国最有价值的地区之一。

首先,这里土地肥沃,即能大规模发展种植业,也可以作为开拓新墨西哥和西部的后方大基地;同时,它还是西进的最短路径之一,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移民冒险穿过这里,朝西部开拓;

而东边的俄克拉荷马地区的印第安人,那简直就是一座无穷的宝库,印第安人的头皮可以拿去政府还钱,印第安人部族世代积累的财富,能让最富有的南部庄园主感到无地自容。只要有足够的武力,完全可以肆无忌惮的去这座宝库中掠夺。

由于美国扩张速度过快,政府尚且无暇顾及广大西部地区,所以这片极有战略价值的方形区域,目前非但没有为整个国家带来任何价值,反而在美墨之战后,成了亡命徒和罪犯的天堂。

德克萨斯人习惯把这片地区称为‘血浸之地’。在几万平方英里的土地上,盘踞着众多大大小小的匪帮、墨西哥溃兵团伙和武装奴隶贩子,其中一些实力强大的武装团伙,甚至堪比小型军队!

像道尔顿匪帮这类的角色,充其量也就是血浸之地的武装团伙的外围小弟。而闪金镇则恰好在血浸之地的边缘地带。

“马德拉之风”是血浸之地里一股赫赫有名的武装团伙,总人数超过一百,主要由战败的墨西哥溃兵组成,主业是捕猎印第安人和奴隶贸易,副业是打劫,同时在老巢周围非法占据了一块三百多英亩的烟草田。

此时,马德拉之风的一号人物,古兹曼正一身戎装,坐在最长条餐桌的最上首用餐,五个马德拉之风的头目按照排名,依次坐在下手。

尽管已经落草为寇,但古兹曼却依旧喜欢以正规军自居,原本只是少校的他,甚至做了一套墨西哥准将服!每当穿上笔挺的将军服,古兹曼就会有一种俾睨天下的感觉,似乎自己就是血浸之地的国王。

非但如此,古兹曼还刻意模仿墨西哥王室的礼仪,配备了专门服侍用餐和起居侍女,

吃完正餐之后,古兹曼放下刀叉,摸着自己的大胡子,问:“有没有人能告诉我,道尔顿那小子欠我的一千美金和黑奴怎么还没到?”

外号‘诡狐’的五号头目埃斯科瓦尔抬起头说:“我听过路的人说,道尔顿和他的手下押送了一批奴隶和美金,在路过闪金镇的时候,被人干掉了!”

“哦?道尔顿那个小子还是很狡猾的,怎么会被人干掉?闪金镇我有印象,除了个叫布雷斯塔的老家伙之外,没什么厉害角色,可是凭他一个也不可能干掉整个道尔顿匪帮吧。路过的人呢,你问清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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