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这个世界不看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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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我穿越了?”

古旧的草房里散发着一股子潮湿的霉味,莫蓝看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记得不久前,自己分明还是一张毫不起眼的大众脸,丢在人群里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

但此刻出现在镜面上的,却是一张连女人看了都要羡慕嫉妒恨的漂亮脸蛋。

脸是瓜子脸,眼是桃花眼,鼻是高粱鼻,嘴是樱桃嘴,右边脸颊还他吗着一颗精巧的美人痣……

虽身上穿着的是一件肮脏到甚至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短衫(还打着补丁),但那种透过白净的面相流溢出来的高贵与出尘,却不是衣衫褴褛所能遮没分毫的。

莫蓝放下镜子,不得不对这具身体中残余的记忆产生质疑。

这家伙真的只是一个马夫?

“是哪里搞错了吧?这孩子长的这么俊,要是在地球上,怎么着也得混成一个粉丝成群的男神欧巴吧?怎么可能是个给人喂马的?”

没错,马夫,一个年仅十四岁的无名马夫,就是这个少年的身份。

这个星球名叫斗魂大陆,是一个武力至上的世界,在这里,没有童话故事中常见的瑰丽绚烂的魔法,也没有像《龙珠》里那样刚猛凶悍的斗气,却存在着一种叫做“斗魂”的神奇天赋。

在这茫茫天地间,有一批人,天生就能随心所欲的调动元素之力,他们执掌雷霆,驾驭烈火,催生草木,甚至还能翱翔天穹!

而这,便是斗魂赋予他们的能力!

在斗魂大陆,人们将这个珍稀的群体称之为:斗神!

强大的斗神们,依仗着卓越的斗魂,翻江倒海,摘星斩月。他们是活着的神灵,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又如古时帝皇,君临天下,睥睨苍生!

至于“斗魂”的原理、修炼方式与过程之类的一些细则,马夫则是完全一窍不通了。他从就是个流浪街头的孤儿,后被纳兰府的老马夫收留,期间从未接受过任何学术知识的教导,甚至很少离开他的养马大院。如果不是地球上的莫蓝穿越过来,这孩子简直就是一个除了“什么样的灵草马吃了不会拉肚子”之外什么都不懂的文盲。

只有在把马牵去给主人的时候,马夫才偶尔看到过府上一些人展露斗魂的能力。

比如那位年近百岁的老管家纳兰树,便曾用“斗魂”凭空召唤出一条足有数十米长的火龙,将府中一座计划重建的老建筑瞬间摧垮,让马夫印象深刻的是当时乱飞四射的石屑还划破了他那张引以为傲的脸。

还有一次,纳兰大姐因为着急外出,背上突然长出了一对五色羽翼,流光溢彩,煞是好看,然后整个人就急匆匆的腾空而起,用飞行的方式消失在了天边。等到马夫牵着她的爱马屁颠屁颠赶到的时候,人早就已经没影儿了……

另外,就在昨天,他还目睹两个家族子弟的对战,其中一个直接变身成了一头犀牛,把另一人撞的连穿三堵墙,而后者在此过程中体表竟然浮现了一层厚实的岩石,像铠甲一样把全身保护了起来,即便撞倒三堵墙也依然毫发无损。

因此,在马夫现有的认知中,“斗魂”就是一种潜伏在人体内的怪兽,会喷火,会飞翔,也可能会干些别的什么,总之当这只“怪兽”的宿主有需要的时候,它的肢体就会通过附体的方式在人体上生长出来,让宿主拥有怪兽的能力。

很有想象力,不是么?

只可惜,这个马夫本人似乎并不具备“斗魂”这种东西,至少他活到十四岁,也从未察觉到体内有什么“怪兽”在嗷嗷乱叫。

“所以,根据各大玄幻中穿越必成废柴的定理,我就是一个没有斗魂不能修炼同时又受尽冷嘲热讽的loser?”

莫蓝神色不禁一阵发苦。

“人家穿越成废柴,好歹都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公子,至少吃不愁穿不急,没准儿还带个童养媳,随手捡的个戒指里边还藏着个老狐狸,吃几颗丹药吞几朵异火就成什么斗王斗帝了。要不然就是有个封号斗罗当老爹,出去都是横着走,谁也不敢招惹你。再不济的也能穿回明朝当个王爷,怎么到我这里就变成个无父无母没钱没势的喂马仔了呢?”

“啊啊啊啊,我不要做马夫!我要修炼!我要成神!我要当伯爵!我要泡美女!”

“啪嗒”一声,身下的破椅子应声而倒,莫蓝豁然起身,神色威严,双臂交叉在胸前,突兀的一声大喝:“燃烧吧!我的斗魂!”

腰背一挺,双臂猛然展开,然后!

什么也没发生……

“……”片刻的寂静后。

“贼老天,你耍我!!!”

草屋里响起了少年暴怒的声音。

一只在草屋棚上搭窝筑巢的麻雀顿时扑朔着翅膀惊慌而逃。

咆哮了一嗓子后,莫蓝再度安静了下来,整个人颓废的倒在草屋里的一张硬板床上。

双手枕着脑袋,望着漏光的草屋棚,索性发起了呆。

“唉……”良久,一声无奈而落寞的叹息,从莫蓝口中,轻轻吐出。

在地球上的时候,自己虽不是什么人中龙凤,曾在工地搬过砖,也在路边摆过摊;曾打过老板,也斗过城管。几番大起大落之后,也没能博得个大富大贵的大好前程,但好歹总算是个有梦想肯奋斗的大好男儿啊。但现如今,却突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不但一无所知,而且一无所有,这种没有方向和目标的感觉,让他难免有些彷徨与无助。

莫不是真要一辈子给人喂马?

莫蓝摇了摇头,这绝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然后,这位初来乍到的异界黑户再也无暇感慨,因为卧房的木门突然“嘭”的一声,被人重重的从外面踢了开来。

莫蓝一个激灵,豁然坐起身来。

当庞大的人影遮蔽门外阳光的时刻,他第一个反应就是看向那扇老旧的木门。

嘎吱,嘎吱,木门摇摇欲坠。

莫蓝一脸不忍的别过了头去。

轰然一声,可怜的破门就此脱开了门框,就像一个尽忠职守的老兵,终于架不住岁月的侵蚀,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嘿!你这个该死的鬼,竟敢还在偷懒睡觉!?”

一个粗犷的咆哮声随之响起,进门的是一个酒气熏天的大胖子,留着山羊胡,大抵能有三四十岁,袒胸露乳,胸前一簇黑毛,肚子圆滚滚的像个特大号的西瓜。

“‘白鳞’呢!?这都什么时辰了,你这个贱种,竟然还没把‘白鳞’牵去给陈执事?见鬼,他都急的火冒三丈了!”胖子暴怒的骂道。

莫蓝闻言一愣,这才想到昨天纳兰府的执事长陈天钧刚传来命令,今日正午之前必须把他的爱马“白鳞”牵到他门前。

只是,这家伙是谁?

莫蓝刚才一看到这个胖子就心脏咯噔一跳,几乎是一种毫无理由的本能和条件反射,可见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对此人很是畏惧。

然而,莫蓝此时与马夫的身体融合时间不长,还未完全消化掉原主人的记忆,脑海中对于这个胖子的信息尚还不全备。

只模糊记得,这人过去时常对马夫拳打脚踢,不是什么善茬。

“**还发什么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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