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餐桌旁的侧写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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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京接着说道,“虽然现在不确定当时发生了什么,有可能导致这名男子突然晕在了地上,但是我想他的同伙应该是无法将他带走,所以才先行离开。他们应该提前看过弃尸场地,因为那条路并不是死胡同,所以如果有人从一边过来,想要逃跑的话从另一边就能顺利离开。我想应该是他同伴听见了有人过来之后,才仓皇将他留在原地,自己先行离开。我记得咱们之前的共识是凶手不是单独的女性犯人,所以如果假设这名失忆者参与了系列谋杀,那么我们至少可以知道这一系列的谋杀参与者应该至少有三个人,因为在发现失忆者之后,TS高速沿线城市仍然有后续案件,如果犯罪团伙只有女性一人,按照我们之前的推测是很难在发生的。所以犯罪团伙至少有三人,甚至更多。”

“我认为应该是只有三人。”刘警官赞同道,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按照你的推测,失忆者属于涉案人员,他们在失去一名同伴之后仍然能够继续有条理的作案,说明这个犯罪团伙的头目控制性很强,而这种控制性很强的团伙只会出现两个极端,一种是等级严格的帮派组织,另外一种则是可控性较强的小团体,一般的人数都只有三人。按照作案手法,和受害者的类型,这些受害者的社会关系较为单纯,不像是帮派团体的伤害目标,从受害者被囚禁期间并没有受到致命性的殴打这一点来看也不是帮派作案的手法,另外这些受害者的家人也没有再受害者生前收到过警告信一类的消息,可以排除是帮派所为。那么就是迷你犯罪团伙,一般这种犯罪团伙的头目的控制欲特别强烈,无论是从他们对待受害者的方式,还是后来在失去一位同伴之后冷静的应对方式,我认为都符合三人团伙作案的模式。”

李京沉思了一下才说道:“也就是说嫌犯有可能是个三人组织,其中有一位控制欲很强的人作为领导者,另外两人应该是受支配者,被发现的示意这是属于受支配的一方。所以在失去她之后,这个犯罪团伙仍然能够在市区一名成员的情况下继续作案?”

刘警官点头:“我就是这个意思。”

李京闻言继续说道:“这个犯罪团伙的头目可能属于权利或者支配导向型的谋杀罪犯,财务并不是他所考临床的重点问题,他主要是从支配被害者的生死和同伴的行动中得到满足。他们的主要动机是对物质的被害者进行极端的控制,但是当他发想他已经无法控制受害者的时候,他就会做出杀死受害者的决定。还有,从力量和心理判断,我认为犯罪头目是一位支配欲很强的男性。他有可能是家族的男性长辈。”

刘警官想了一会儿后才问李京:“所以失忆者有可能是潜意识里惧怕他之前的同伴而选择了关闭记忆?”

“有这种可能。对了。在数据库里查不到失忆者的资料么?如果面部识别的话,会不会能查到他的身份信息?”

刘警官摇摇头:“在本市的身份信息库里已经全部查过了,和他面部相似的人里面并没有失踪人员,我们基本上全取得了联系,在全国的身份信息库里也是同样的情况。我们怕他整过容,还请医院里的民不修复专家对她做过检查,失忆者没有整容历史,但是还是查不到有关他的任何资料。我们测试了他的读写能力,失忆者并非文盲,虽然文化程度只达到了初中水平。但是可以证明这名男子受到过义务教育,也就不会是身份不明的黑户。所以我们当时做了大胆推测,有可能失忆者在上完初中后就离校进入了社会,但是平常的工作并不涉及身份信息的核实,所以我们当时推测失忆者平常可能是靠给别人打零工赚钱生活。”

“有考虑过家族产业么?”李京问道,“我只的家族产业并不是说大规模的工厂。我是指失忆者可能来自乡下的家族作坊,或者是城市里的某个小型私人超市。失忆者也许是负责货物运输这一部分工作。你看,能够沿着TS高速公路实施谋杀,说明嫌犯经常是会经常穿行在这几个城市,而且对这几个城市的情况颇为熟悉。才会做出把受害者弃尸在两边都有出口的胡同里。而什么样的职业可能让他对这几个城市都如此熟悉呢?我认为只有负责运输的物流行业人员。但是我之前也分析过。按照三人团伙的分配,他们的头目是控制欲很清的人,失意者作为受支配者,那么他们的头目应该是不会轻易让失忆者离开自己的视线。也就是说他在方方面面都在控制着自己的同伴。所以这一点就更能支持我刚才的推测,这个犯罪同伙的头目可能是剩下两名成员的家长,因为控制欲强,团伙头目应该不会随便屈居人下,有可能自己会有小型公司,可能是超市。也可能是私人的货运公司。但是能够作案多起还不会被人发现,失忆者在无数次的出现在新闻上也没有人提供有用的线索,也说明所有公司的平常业务都是由这个犯罪团伙的头目自己一个人接触,很有可能,失忆者和同为被支配者的女性同伴,并没有与外界作过多接触,这也能间接看出来他们中间的那个头目有着极强的控制欲。”

“那我们要彻查所有的运输公司?”刘警官马上明白了李京华丽的推测,并且迅速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李京点点头:“可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很可能没有做过登记的私人运输队,还有小规模的私人装修队。大公司承包给私人的小型业务也需要多加留意,总之就是一切有可能涉及到跨省作业的小规模团队和公司都是应该考虑的方向。”

刘警官已经给组员打了电话说明了刚刚的侧写情况,并且和组员确认了每个人的调查方向。

“如果犯罪团伙的活动范围不在Q市呢?我指的是也许让他们来Q市只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是他们的据点并非是在Q市的话,我们难道要查整个TS高速周边城市的小规模作业公司么?”我听完之后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如果这样查的话真的是个大工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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