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中间派(1 / 2)
禁军的管理比较粗放,平时管理的军法不多,主要就是阶级、逃亡、擅兴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阶级法和擅兴律,阶级法给予统兵官几乎无限的权力和对下级绝对的权威,擅兴律则是对统兵官权力的约束,他们没有用兵的权力,发兵必须经由枢密院。这种管理体制下的士兵逃亡是必然,逃亡法便是针对士卒逃亡的惩罚。
统兵官一方面是对下属绝对的权力,军中管理的所有事务都委托给了他们,一方面是作战时用兵动辄得咎,大部分人宁可选择消极避战。这是问题的一体两面,理论上讲两者相辅相成,不可能偏废。对军队的绝对控制,就必须限制他们使用武力的权力,不然五代骄兵悍将擅自拥立的景象很难避免。处处限制就让统兵官在战争中失去了主动性,对朝廷的命令消极应付,约束他们的是擅兴律,消极避战总不犯军法了吧。
军队终究是用来打仗的,为了严惩消极避战的行为,又有了在军事行动中才适用的罚条。宋朝军法的细密严酷,主要是在罚条中体现出来。
历史上丁度和曾公亮编成的《武经总要》,收集的罚条一共七十二款,几乎全部都是犯者即斩。背军走者斩,诈病者斩,自伤残避役者斩,期而后到者斩,不救友邻者斩,闻鼓合发弓弩而不发者斩,违主将一时军令者斩,惑乱军心者斩,赌博涉及钱者斩,私议军中事宜者斩,失去衣甲器械者斩,粗略例举几条,就知道到了几乎无所不包的程度。
平时的粗放式管理,对上战时细密严酷的罚条,怎么想都知道执行性极低。徐平前世的经验,知道管理是科学的系统工程,管理要贯彻到每一个环节中。禁军的这种平时粗放战时高压的管理方法,恰恰是最愚蠢的。
这样的军队,要想能战对统兵官的要求极高。要么是与众同乐,大把的钱撒出去大家开心,平时好吃好喝同欢乐,战时身先士卒带头冲锋陷阵。要么就是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战时一样身先士卒。
这样优秀的统兵官,一百个中也出不来一个,打上几十年仗,才能撞上大运。可禁军的体制,国家财政根本支撑不了他们打上几十年仗。这便形成了一个悖论,实际上无解。
徐平一再向朝廷表示现在的军队是体制问题,必须改革军制,才能够应对战事,但却没有人支持。朝廷中对党项主战的多是拥护旧军制的,认为军队作战不力,是军法还不够严酷,杀的人太少。只要严格按照军法行事,把那些懦弱不战,或者擅违军令的诛杀,杀一儆百,自然就能够人人奋勇争先。要么懦弱不战,要么擅违军令冒进,统兵官要想把握其中的火候何其难也。相信徐平的多是跟随他在三司事务中改革经济的官员,但对于徐平军制的改革并没有把握。尴尬的是这些人多是主和派,认为不需要跟党项一般见识,等到再发展几年,朝廷钱粮充足,用钱砸也砸死元昊了。
做官这么多年,曾经任三司使主持天下钱粮,徐平的身边是有一些人。但现在这个时候,这些人却帮不上忙,他们不扯徐平的后腿就不错了。
向王守规和甘昭吉发泄了一通,徐平的心情不错,对面前自己四位最重要的手下仔细分析着军中的事务。告诉他们军制为什么要改,怎么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