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奔袭(下)(1 / 2)

加入书签

奔袭庆阳,斩杀董覃,为了夺取一点粮食,然后就拍马走人。

这种行径,看起来跟土匪流寇差不多。赢子婴要的也就是这种效果,他要制造慌乱,要制造恐惧,要让整个北地动荡不安。别说是当流寇了,狠下心来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

当然,他这样做还是有目地的,无谓的恐慌起不了任何的效果。他需要一个口号,透露出一些信息,让北地人都知道,他赢子婴还活着!他还没死!只有这样,恐慌才不是百姓的恐慌。

而这种事情,仅凭着三百名贪狼骑士是做不到的!就如冯英所说的那样,他既然来到北地,就一定要争取到北地的世族的支持,只有得到他们的支持,舆论才会散播得越快。

所以,这一次的目标,指向了一个地方——乌氏!

乌氏有族也有城,始皇帝灭乌氏国于陇西。陇西的乌氏多数迁移到了北地郡,他们在鸡头山下(现在的六盘山)筑造了一座城池,起名就叫乌氏!乌氏城依山傍水,西靠鸡头山,坐落茹河水,上游几十里就是大名鼎鼎的泾阳城,东北方数十里就是朝那!

朝那城,历代为兵家必争之地,因为它是陇东通往咸阳、霸上的战略要地,秦驰道从内史到北地,就是走的朝那!更何况,这里不光能走马路,水路照样便捷。泾河水西去茹河,东来任山河交汇而过,地理得天独厚。

环县太小,根本没有通驰道,阳城虽破败,但也修了一条官道通往朝那,这条官道虽然比不上秦国修建的驰道,但人马奔驰还是要方便好许!

官道宽约三四丈,能并驱三匹马前行,一路上很少见到行人。在秦时,外出的人很少,官道的主要作用还是方便行军,偶尔有商队路过,普通的百姓从来走不出百里之地,一生都操劳在田地之间。

然而,这一天的官道,却缓缓的行驶了一辆马车——不对,应该称呼为驴车。四脚稍短,短尾长耳,比马稍瘦,是为驴。

士子王公是不屑骑驴的,认为这是有**份的行为。所以在那个时候,驴车一般是给那些家境颇丰的百姓用的,太穷了也买不起驴。驴和马,同样是畜生,可身价完全不能相比。

赶驴的是个把式,坐驴车的是个穷酸。眯着小眼,翘着山羊须,鼻子大额头高,袖口里塞着一册竹简,满脸都是污垢,像几天都没有洗脸了。

不过他穿的是宽袖长衫,虽然有些破旧,但也展示了他的身份——一位风尘仆仆的士子。

有学问的人,通常都能受到人的尊敬。哪怕坐车的穷酸士子外貌真的很不出众,但凭着他舌灿莲花的本事,赶驴的把式就乖乖的让他上坐,而且不取分文。

此时,穷酸士子也在显示他的学问,向把式受教。把式听不听得懂都无所谓,只要他点头表示了尊敬,让穷酸感觉到自己的话他听得很认真,穷酸就不吝啬自己的言语。

穷酸道:“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把式点头,穷酸捋须微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