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南京协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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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持续的很顺利,东条英机他们脸色漆黑,就像吃了大便一样,没办法,只要他们一反驳,陆强就说要扒开雨花台,让他们看看被屠杀的百姓,而且陆强也说了,还没提让他们赔偿呢,还没说要台湾呢。况且陆强还提及在日本投放燃烧弹,他们相信四十一集团军有这个能力,而且他们也做过了,只不过投的是普通炸弹,倘若他们真的在东京上空投放了燃烧弹,那对日本而言,就是个极大的灾难,东条英机也不敢拿着个去赌。

最终,东条英机他们做出了妥协,除了东北外的日军,将会在半个月内全部撤离,而东北的日军会在半年内撤离,本来他们想说一年,但陆强不同意,硬是压到了半年。

条约一式两份,名为《中日南京和平协议》,简称南京协议,正式内容是:

第一条就是除东北外所以日军半月之内撤离中国境内,包括特务机关等在内的所有日军组织,同时,中国任何组织不得对日军干扰,并保证日军安全撤离。

反正只要日军撤出中国就行了,至于撤到哪,就不关陆强的事了,至于日军的安全问题,这就要看刮民党那边自不自觉了,陆强是无所谓啦。

第二条:四十一集团军的部队撤离东北,不得干扰东北日军,同样日军要给四十一集团军让路,并保证安全的撤离东北。

第三条:东北的日军必须于半年内全数撤出东北,届时,中国土地上不得留有一个日军,否者视为挑衅,协议作废。

本来日军想要一年的,但讨价还价最后压到了半年,而最后一句的意思就是要撕约开战了。

第四条:日本和原清朝的马关条约悉数作废,除台湾外所有租地全部收回,日方商人在中国通商需交付商税,如有逃税漏税,一律驱逐出境。

马关条约的废除,是否意味着日本在中国的所有特权全部作废,同时朝鲜问题,中国是否再以宗主国自居?这就不关陆强的事了,他也懒的去管。

第五条:重新签订台湾条约,台湾租借给日本50年,日方以军舰建造技术作为抵押,同时日方必须保证台湾上原居民的人身安全,否者中方有理由收回台湾。

台湾问题,陆强暂时无暇顾及,毕竟中间隔着一个海峡,陆强的海军暂时还在襁褓里,所以就先让日军再多呆一段时间,对于租金,黄金白银陆强完全提不起兴趣,倒是对军舰的制造技术很向往。而且等海军成熟了,他毫不犹豫的收回台湾,条约这东西只是用来约束弱者的,对于强者无效(具体可参照五大流氓),而且条约这玩意本来就是用来撕的,不撕的话还签它干嘛,最多也就找点撕的理由。

第六条:日方将八云巡洋舰和那珂巡洋舰作为赔偿,交付四十一集团军。

本来陆强还想索要点赔偿,但是东条英机跳腾着要拿回八云和那珂,陆强怎么可能回答应,况且黄金白银对他而言和粪土差不多,最后就是将两艘巡洋舰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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