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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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笙侧躺在长椅上,头枕着右臂,左手端着水晶杯,里面盛着浓艳似血的葡萄酒。无花端坐在他的对面,面前摆着一套茶具,温杯,醒茶,冲泡,一步一步做的行云流水,末了,双手捧杯,递到玉笙面前,“手艺粗陋,见笑。”

坐起身,把那杯盯了许久也未尝一口的葡萄酒放到一边,玉笙接过那杯茶,轻轻抿了一口,半响,抬起头有些遗憾的开口,“这水配不上你的茶艺。”

无花笑了,“不知兰州可有好泉?”

泡茶,最好还是要用清冽甘甜的山泉水,这沙舟上储存的水固然能喝,用来泡茶却是糟蹋了好茶叶。

“这就要看你的价值能不能抵得上那批货了。”玉笙挑剔的看着无花,回忆着姬冰雁谈生意时努力贬低的刻薄相,力求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刻薄的东家。

“你平日里也是这么谈买卖的吗?”无花没有因为自己被与货物等同而生怒,反而好奇这样一个几乎没什么谈判技巧的人是怎么挣下这份家业的。

“谈买卖?早有旧例,遵守就是了,有什么好谈的。”玉笙莫名其妙的看着无花。

“若是有人破例呢?”无花觉得自己不能太早下结论,他又抛出了另一个问题。

“对我好的可以考虑,损害我利益的嘛……”玉笙朝无花比了比拳头,“喏,不就是你这样了。”

无花忽然想起之前玉笙要带自己离开,曲无容不仅没有阻止,甚至还主动安排了沙舟代步……这个节奏根本不是因为理亏,而是货真价实的在送瘟神啊!

“你当初到底做了什么?”

“我只是发现了一个秘密。”玉笙把茶杯里剩下的半杯茶水倒进了水晶杯,透明的杯壁无法挡住他的视线,仔细的看着茶水和酒液相交的一刹那浓淡变化。“石娘娘在受重伤时,看上去会成熟许多。”

无花秒懂。

“而我手里恰好有一份养颜圣品,你说,我们怎么会交情不好。”玉笙叹了口气,语气颇有些遗憾,“可惜,再好的交情现在也没用了。”

作为导致交情破裂的因素之一,无花很识趣的闭上了嘴。

“你可别让我做赔本生意,我今年赔的已经够多了。”想了想,玉笙又补充了一句,“应该不会,和尚向来会哄人,坑蒙拐骗做起来特别顺手。”

无花,“……”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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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冰雁回到兰州的时候,心里不是没有感慨的。这一趟的沙漠之行,和记忆里的九死一生并无差别,有天灾,有*。天灾先放到一边,单说*就直接升级,从抢东西的小喽啰变成横行沙漠的石观音。

姬冰雁在楚留香瞧见在绿洲中沐浴的琵琶公主时没有惊讶,因为楚留香的女人缘被触发的时候是不分时间地点的;在胡铁花被点为驸马结果闹出死公主的时候没有惊讶,因为他知道以胡铁花的德行就算没有现场逃婚也一定会出点别的岔子——作为同样爱慕高亚男的人,他本来是打算趁机给死活不和高亚男成亲却到这里和龟兹公主拜堂的花蝴蝶一点教训的,可惜楚留香盯得太紧没成功;而后的发展虽然让他小有惊讶,但楚留香向来爱多管闲事,总有奇怪的麻烦找上他也不算稀奇,可糊里糊涂的,他们就和石观音对上了!

要不是多年的兄弟情义,姬冰雁绝对第一个跑路。能从石观音手里离开的人,他生平就见过两个:一个石驼被折磨得生不如死;一个玉笙本身功夫深不可测。而眼下自己这方呢?自己纵然再多智也抵不过一力降十会,胡铁花鲁莽冲动脾气一点就着,唯一可靠一点的,就是楚留香的运气了。

事后再回忆,姬冰雁不得不承认,老臭虫的运气果然好到诡异,他们竟然活着出来了,而同样一身修为深不可测的石观音却死了。至于收获……想起那两个匆忙告别的老友,姬冰雁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一趟出行,他们有人艳遇,有人成亲,有人又认识了一位重情重义的好汉子,见到了石观音的绝色,也见到了她的死亡,甚至有人一生也不会见到的前国王重新复辟王朝他们也亲身经历了,可偏偏,让他们最初走进沙漠的原因没有结果。

楚留香的三个妹子目前仍处于失联状态。

不管怎么说,七年未见的老友再次聚首,到底是一件愉快的事。

姬冰雁回到府中,洗去了一身风尘后便召唤了管家,他这次离府的时间不短,必须要尽快了解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事。

金管家是姬冰雁一手□□出来的,对他再了解不过。汇报完了府里的日常和几笔大宗买卖之后,管家提起了另一件事。

“你是说,玉笙也为自己寻了一位管家?”姬冰雁微微瞪圆了眼睛,虽然只有半分,也足够证明他的惊讶了。

“此人名唤吴华,我与他第一次见面时,他就自称玉府管家。”金管家的声音不缓不急,“非池中物。”

“玉笙是怎么说的?”姬冰雁也认真了起来。他和玉笙以兄弟相称,可这么多年下来,他待玉笙如亲子,也相信玉笙对自己是如父如兄的亲近。正因如此,他才更知道玉笙只是在外人看来疏离不好亲近,只要稍对他有所了解就能摸透他的本性。

玉笙的性子,太容易让人利用了。

姬冰雁不得不警惕。

此时的无花还不知道自己还没见面就已经被姬冰雁防备上了,当然,如果见面了姬冰雁知道了他的身份肯定不止单单防备这么简单,他正在整理账册。

准确的说,一边整理账册,一边忍受玉笙的骚扰。

“这是林员外的长女,年方十八,貌美端庄,性情淑雅……”玉笙边念叨着边看着无花,见他没有反应,便把手中的画像放到一边,又拿起一张画像,“不喜欢?那这位呢?李庄主的幼女,豆蔻之年,活泼爱笑……”

没错,仅一月时间,化名吴华的无花就成了兰州城无数老丈人心中的最佳女婿人选。

相貌出众,举止优雅,气质高贵,性情温和,简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找到了就恨不得倒贴的好女婿啊!

作为上一任最佳女婿候选人,玉笙发自内心的认为,没什么比递上门的相亲画像更烦人的了。所以,他兢兢业业的用这个来骚扰无花,企图让他放弃头上的三千烦恼丝,重新回归佛祖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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