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412.使用法律的法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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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外国人并不是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这样法者鸩松了一口气。至少自己可以少解释很多很多的东西。

但是,旁边那位前总经理却是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国际私法……什么东西啊?罗宁,能和我解释一下吗?”

唐罗宁望着自己的妻子,随后目光转向法者鸩。很显然,他是在期待更加专业的解释。

“国际私法,简单来说,就是用来规定应该怎么样使用法律的法律。有一点点像是宪法,但又有一点点不一样。这种法律其实说不上有什么真正的,建立于统治权之上的强制性,违反法律也不会说是犯罪。”

当然,法者鸩也用不着自己解释,旁边那个小丫头现在最擅长用这种时候来体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博取他人的好感。所以,她表现的时间自己乐的轻松一点。

“举个例子,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之后会分割财产。那么如果这里有一个华国人,一个米国人相爱,然后决定结婚。几年之后,两个人要离婚了的时候,如何判定他们的婚姻是否有效呢?”

“如果根据华国法律,只要是向民政局登记,那么就算是举行了婚礼。但是如果根据米国法律,结婚可以不登记,但必须在教堂,在神父的面前宣誓才算是举行了婚礼,然后补办登记。”

“如果两人在华国结婚,只是登记却并没有举行仪式。随后两人申请离婚的话,那么如果根据华国法律,两个人可以要求分割对方的财产。可是如果根据米国法律,两个人之间其实并没有完成所有的结婚手续。不算结婚。所以在财产方面双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对方的财产。”

“那么,在两个人要求离婚的情况下,究竟是按照华国法律来判断两人已经结婚?还是按照米国法律判断两人未结婚呢?”

“其实现实中的例子往往可能会更加复杂一点。还是比如说华国和米国人,两人最后在沙国进行结婚。可是根据沙国的宗教信仰,结婚并不需要进行特殊的签字,只要举办一场由当地的宗教领袖所举办的仪式就行了。而且,虽然沙国和米国的宗教信仰不同,但是两国的宗教最原始其实是出自于同一宗教。所以,米国是否愿意承认沙国的宗教领袖担当了其国内的神父的职位呢?而华国又是否会认同沙国的这种不签字,只是举行仪式的婚姻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个国家之间进行商讨,谈判。然后整理出一系列互相商量好定下来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在上面这些复杂的国际关系出现的时候,究竟应该使用哪一国家的法律时所定下的一些条约。”

“所以,这也可以说是‘如何使用法律的法律’。”

在解释了这么一通之后,蜜律再次抬起怀中的天平熊——

“顺便说一句,刚才法叔叔所谓的世界上第一条国际法出自唐律·永徽律。其中这样写道‘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简单来说,就是各族人自己内部出现矛盾了,各自按你们内部的法律来解决问题。如果出现不同种族的人之间出现矛盾,一律按照唐律来处理。”

“一般,都认为这条律法是世界上第一条有国际私法思想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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