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蕃茄牛腩(1 / 2)
顾书凝没料到我的态度会这般冷冽,毕竟我和她还没有正经八百的面对面明刀明枪过。她怔了怔,收回手,转呈抱臂姿态挑唇微笑。看上去一派清灵的模样,说出来的话却霎是刚武。
“简慈,我本想跟你好好谈谈,但是你给我的感觉,似乎并不会接受我的提议,所以我还是有话直说吧。我要你离风远一些,有多远就多远,能离多久就多久。你有了来哥哥,就不该再惦着风,不管你和他以前的感情怎么样,那都是过去式了。当初我与风有婚约在身,但是中途多了个你,他也选择了你,我只能别无怨言地尊重他的选择。但是现在,他已经是我的未婚夫了,或者我该提醒你,他是再次成为我的未婚夫……所以我认为你这次真的该放手了,永远地、彻底地放手。简慈,我不会任我的爱情被同一个人抢走两次。”
说到此处,顾书凝微眯起眼,凤眸里精光流转,脚步也围着我周身流转起来溲,
“我和风的婚礼应该在不久以后就会举行,于情于理,来哥哥和你都会受到邀请,而我,并不希望你出席。可是我知道,如果来哥哥要来观礼,必定会带着你,我没有理由阻止来哥哥,只有请你高抬贵手。这些就是我今天要告诉你的话。”
诚如沈临风之前对我说的,顾书凝果真就是不想我出现,不光是他们的订婚仪式,还有婚礼,甚至余下的后半生,她但求我与她的生活老死不相往来。说白了,是怕我与沈临风有接触。
午间时分的小吃街,相邀同行的食客们三三两两经过,无一不将眼光在我与顾书凝身上作短暂的停驻,表露出的兴趣甚至浓于对食物的需求。或者是顾书凝一身粉嫩在这略显萧索的秋天夺人眼球,也或者两个模样并不差的年轻女人之间暗涌的剑拔弩张叫人不得不注意。
站在街边,我一只脚已经在马路牙子下面,导致身高与气势都比顾书凝矮了半截。加之我情绪不佳,虽谈不上精疲力竭却也无心恋战,只淡淡地盯着顾书凝美丽中略带苍白的脸,问她:
“你觉得你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我的生活必然寻着我的生活轨迹走,莫说我不愿意,就算我愿意配合你,我也不能左右其他人的想法。想让我不出席你们的婚礼,你不该在我身上下功夫。”
顾书凝几乎立刻就猜到我此言何意,认真地挑着眉反问恧:
“你是想说让我好好看着沈临风,而不是来向你来提要求,是不是?”
我没有过多的心思,她说的的确是我所想,我省去了口舌,直接点头承认,
顾书凝一笑,颇有些不屑,平日里隐藏得深的傲然倾刻迸发,与我常见的那个柔弱如水的小家碧玉很有此出入。
“简慈,你这颗脑袋能想到的,我早就想到了,我只是猜不透风的想法——那也是因为我爱他。当局者迷,相信你也懂吧。可是他决定娶我,我只要认定这一点就可以。我会让他彻底忘了你,重新爱上我。所以我在包容他、适应他的同时,自然要防备你。除了你,我和他之间也不会再有什么意外了。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吧?我要你答应我,无论如何,不要再给风一点点让他回心转意的信号。我要你保证。”
顾书凝的“理直气壮”让我直想仰天长啸,然而天空中高挂的午阳让我不得不仰天闭了眼,半晌才直了脖子,将千言万语化作最直接的一句,
“你凭什么?”
顾书凝信心满怀,
“我以沈临风未婚妻的身份这样要求你,够资格了吧?其实说要求太强硬,我本来是想与你心平气和的沟通,达成共识。”
“不敢当,你的识,我这一辈子只怕也共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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