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青梅竹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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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我给你端来些梅花酥过来,还有一盅蜜汁炖鸡,您吃点吧。”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丫鬟模样的女孩子穿着水碧色的襦裙,端着乌木的食盒小心翼翼地放在对面气质高华的女子倚在的水磨小几上。

气质高华的女子疲疲地垂下眼来,眸光丝毫扫也没扫那些食物一眼,“小姐?小姐?”丫鬟似乎有些急了,“您吃点吧,昨日到现在连点汤水也没进,身子熬不住啊。”

女子脸庞洁净圆润,观之可亲,鼻头小小的垂下,杏眼里水光涌动,仿佛白玉塑成的人儿一般,“木兰,我吃不下···你收回去吧。”女子拉了拉身上披着的小袄,神色恹恹地,终于熬不住丫鬟快流出泪的小脸,说了今日的第一话。

“小姐····”木兰心中有些酸涩,但也只是领了命,将小食端离开去。

木兰端着食盒在抄手游廊上走时,遇上了郗夫人的大丫头,忙怯怯地作了个揖“杜鹃姐···”杜鹃穿着王家掌事大丫环的藏青双层织锦,竖着端庄的高髻,看上去庄严流丽“咦?”她似乎回忆了二下“这不是道茂小姐内房的木兰吗?”木兰有些惊喜“杜鹃姐,您记得我吗?”“恩,去年家宴时是你陪道茂小姐参加的吧,我有点印象。”

“杜鹃姐今个儿怎么有闲回来?大夫人那儿不用照看着吗?”杜鹃有点无奈地笑道“正是大夫人遣我回来的。”“恩?”木兰呆愣了片。“还不是你家小姐的事儿,王家听闻献之少爷惹道茂小姐生气了,才想着让郗夫人来宽慰一下,这次事儿闹得有些过大,虽说是少爷小姐打打闹闹,但王家毕竟早将道茂小姐当作自己的准儿媳,当然不希望在关键时候出什么差错。”“唉,小姐现在还在后花园生闷气呢!”木兰闻言微不可察地撇了撇嘴。

杜鹃看了一眼规整的食盒“怎么?小姐没吃?”“嗯,献之少爷这次是真的惹恼小姐了,小姐那么平易近人的一个人,第一次对我们那么生分呢!”杜鹃蹙了蹙眉:“现在世家小姐里像道茂小姐这样姿色上乘,文采文扬的小姐本就不多,况小姐温和善解人意,不比现在娇蛮任性的姑子,娶上道茂小姐也是如今世家子孜孜以求的,可惜献之少爷到底要让小姐寒心。”“杜鹃姐这话说的公正。”木兰一听是赞扬她家小姐,喜得眉毛都要挑上来。

“唉,我们到底是下人,尽好下人的本分就行了,也别在后叽叽喳喳主子的事,你还是去找铜盆接些水,冰了手巾让你家小姐擦擦脸,昨个儿说不定偷偷落泪也不告诉你们。”木兰一听立刻对杜鹃姐肃然生起崇拜之意,果然是郗大夫人的大丫环,“是。还是杜鹃姐教训的是。”木兰,遂敛了步子,快速向阁楼走去。

王家

王献之此刻正提笔练习书法,上好的宣纸平整地铺在案几上,而周围的塌上已积满了好几叠练习的宣纸。宣纸在这个时代十分少见,即使是手抄的书本用纸也十分奢侈,一般人家还在用竹筒书写,而王献之尚如此年幼,竟如此奢豪地随意使用洁白柔顺的宣纸了。

他手中毛笔已吸足了墨,横竖钩撇捺中皆可看出字中风骨,他运势淋漓,写字时力透纸背,一股流畅的挥毫后他止了笔,结尾处收出一个苍劲的势。

身旁的书童停了研磨的手,心中只是暗暗赞叹,王献之书法已隐约可见得他父亲的写意与洒脱,不禁叫人拍手叫好,一笔写成的连篇文字不过小憩之内完成。但下笔之前却甚至为了琢磨落笔的位置,宛若游龙的挥毫手法,应融练于书法中的情感,耗上若干个小时也不奇怪。但下笔的那一刻,文采就仿佛积攒于一时爆发,施施然便可在纸上书写出旷世的佳作。

“公子,三十篇已成,今日可以止笔了。”“恩。”他松活了一下手腕,少年稚气的模样却有一番冷静自持在里面,他缓缓起身,将笔稍作清洗,搁置于精致的笔架上,命令书童整理一下字稿,送去父亲房里。

书童忙应了声,利落而小心地捧着那一卷宣纸踏出屋子。王献之看着书童背影渐渐远去,低低叹息了一下“离父亲的水平,还差太远。”

母亲郗璇怕是要恼了,生了他们七个儿子,又有一个妹妹。书法上却都不够成气。

他此时却不想在想那些烦心事了,于是揣着一卷《庄子》缓步步入院落内。

他正专心研读《庄子》齐物论那一章,院落内天气还不错,他搭着袍子在身上,也不觉得冬天将至有什么寒冷。但一声声高吭有力的交谈声却打扰了他读书的兴致,他不禁蹙起了秀丽修长的眉毛。

“如今丁零破了,局势大乱,正好是我们中原将丁零置于羽翼之下的最好时机!”“将军,这事恐怕难说,丁零似乎猜到这次事件我们晋朝插了一脚,局势完全不在我们的掌控中。”

中气十足的声音如惊雷般爆起“什么,他们用什么手段知道的?”

“这也说不准,但这倒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外氏质子竟满载名誉,如今风头大盛,司马帝也对他看重的很,偏偏这次我们从中竟一点好处也捞不到!”“可恶至极!!”竟是杯子剧烈爆破的声音。

两个人的脚步声渐渐远了,看来倒是边走边说不经意经过了自己院子外,王献之思索了一下,是最近月氏和突厥破丁零之事吗?想必其中水深又是设了重重密谋,官场自从司马氏取代魏帝后愈发黑暗了,幸好自己并无心于权力。

他闭了会儿眼,世界重又变得清明起来,果然只有沉浸在自己的爱好之中,才可以稍微忘记掉这世间明着暗着的丑恶,他只松松地系了一根发带,有些凛冽的风将他的发丝吹打到他脸上,使尚且年少的他竟于风中看上去风姿绰约。

书童已小跑着回来了,他盯着书童,口气很轻松地问:“我上次从郗姐姐家索来的那几个舞姬呢?”

“嗯?公子,她们在凝之少爷准备的客房里休息呢!”“二哥怎么这么热心?”“不是啦,主要是那客房原是给·····”小书童面上红了一红,“给谢姐姐住的。”似乎也顾不得尊卑许多,竟亲昵地叫出这个名字。

“谢姐姐?怎么回事?”“上次老爷邀请谢姐姐来家里做客竟安排谢姐姐与凝之少爷见上一面,结果话题扯在文学上,老爷有意想见识一下谢姐姐的才华,但是不好意思与小辈切磋,就吩咐凝之少爷与谢姐姐探讨一下治学,结果凝之少爷惨败,谢姐姐走时点评大有轻蔑之意,凝之少爷面子挂不住,恐怕对谢姐姐怀恨在心。但是老爷简直欣赏谢姐姐才华至极,便邀她再过几旬来府上小住,这才有这桩事来。”

王献之沉思了一响“我那二哥愚笨至极,自然是难同名闻天下的谢女匹敌的,可叹心胸太狭窄,又生生被比下去了,你看谢女,风流态度根本不把二哥放在眼里,差距甚大。”

书童点头应是,仿佛极为认同,但转瞬立马轻咳“我们不能这样评价凝之少爷的。”“事实如此,只客观评价而已。”王献之又补了一句“啊··嗯··虽然的确如此,但我们不能太伤凝之少爷自尊心不是?只能说谢姐姐才思敏捷,巧思璇玑,遇上这样的对手,纵然败得惨烈,但勇于挑战的精神也不愧玄黄!”

“恩,不免为一个好听的托辞。”王献之很为自己书童的机智感到欣慰。

“但是”王献之这才想起自己要干的事来,“谢女来后,还不是要腾出来,把我索来的舞姬遣去那里住,也不过是住到谢女来后又挪地儿,有什么意义?”

“谢姐姐性情清雅高傲,有肃然之气,对自己的居所要求甚高,老爷特地为她移植了几株竹子种于屋外,居室简单洁净,很适合致学,若让那堆舞姬住了进去,谢姐姐定然会不适的。”

“我又觉得我二哥愚笨了,培风你说,这可如何是好?谢女有名士之风,素来见称于咏絮之才,注重内心的修养。顶多偏爱清冷之境,况欣赏竹高傲的气节。早听闻谢女处事随意闲散,恐怕是不在意这些小事的。”

“恩。”书童培风觉得自己公子说的话十分在理,忙应了应是。“你看,谢女眼中二哥一定是粗俗不堪的污秽之物,但她却仍能与二哥研讨治学之道,你说---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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