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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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因为这话题太尴尬,于是当事者双方同时决定忽视它。
不得不说,“黑历史”众多的沈二少在包扎伤口这件事上果然很有天分,不过片刻,就处理好了阮婉脚踝处的伤口。后者感受着脚踝处依旧残存着的疼痛感,低头看着正整理着医药箱的沈子煜,再次低声道了个谢。
“没事。”沈子煜低头回答说,然后站起身,将箱子放入一侧座位下,说,“我送你们回去。”他的话语声虽不大,却包含着不容拒绝的味道。无论如何,他是绝不会放任已经受伤的她带着另一个昏迷着的姑娘打车回去的。
阮婉自然意会到了他话语中的意味,但她早就过了中二期,自然不会产生什么逆反心理然后故意找茬什么的,只是点了下头。
原本靠站在车边的疤子一听这话,动作迅速地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位上,顺带回头朝“沈少”挤眉弄眼了下。
沈子煜:“……”
作为一个教科书版的傲娇,他就算心里满意疤子的行为,也绝对是不会开口赞扬的。更别提,他这眼神抛地她都看到了好么!
阮婉微抽了下嘴角,沉默地往座位里面挪了挪。
沈子煜于是坐上车。
两人间,隔着一人的空隙。
车辆很快行驶起来。
车内没有人说话。
感觉到异常气氛的司机是不敢开口。
疤子心里有点着急,却也只能干瞪眼。
钱钱没法开口。
沈子煜其实很想和她说点什么,哪怕只是普通的客套话也好,但是,他们又该客套些什么呢?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之间算是毫无交集。他甚至于不知道,阮婉是不是还对他差点害死她那件事耿耿于怀——当然,就算真的如此,他也绝不可能责怪她小气,他之前真的做得太过。
所以这时,唯一能开口的只有阮婉了。
而她也的确有想问的事情。
“刚才那几个人……怎么样了?”说实话,和许久没有交流的人说话,的确是有点尴尬的。不过一旦开始,也就没什么了。
而且说实话,她对沈子煜这个人的观感,其实有点微妙。
虽然他曾经差点害死她,她也觉得他真心是个大|麻烦,但也不能说是她厌恶或者仇恨他,只是……该怎么说呢?觉得潜意识里觉得应该“敬而远之”,最好不要太接近比较好。
更别提,他这次还救了她。
如果……如果真的发生了那种事,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更不知道钱钱会怎么样。更别提,如果不是她提出要来这边,钱钱也不会进|入“绿”。只要一想到那些可能发生的事,她只觉得毛骨悚然,随即就只觉察到“劫后余生”的庆幸。要知道,对于女性来说,有些事甚至比死亡更可怕。不是什么落后的“贞洁思维”,而是,有些伤害真心是会持续一生的。
这么看来,沈子煜的确曾经差点害死她,但同时,他现在也救了她和钱钱的命。一来一去,扯平是绰绰有余的。
阮婉想,自己如果再对他冷漠以对,会不会有些太过分了呢?而且,她觉得这件事是无论如何都要问一下的。
一来事关那么多无辜的受害者,二来她的衣服……
“他们现在应该被送上警车了。”沈子煜不用猜都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之前犯下的事,足够他们将牢底坐穿了。”说到这里,他顿了下,补充说,“有关你们的事,不会做记录的。”
“……嗯。”阮婉愣了下,随即点头,她虽然不太在意这件事,不过也知道他是好心,所以没有拒绝。
也许是因为感觉到了阮婉态度的转换,沈子煜虽然依旧面无表情,心情却微微上扬,他又说:“以后你还是别去容易出事的地方了。”
阮婉苦笑:“我知道。”她觉得自己都留下心理阴影了……果然,“事故”体质的人还是要避开某些特殊地点啊。别人三年五年天天去都未必能碰上事情,她就……点蜡!
“发现朋友遇到危险时,你该先求助和报警的。”
“我也想这么做。”阮婉摇头回答说,“可我出门时忘记带手机了,正准备离开时,就被人从后面袭击了。”
“警觉性太低了。”每当遇到这种“专业性强”的问题时,沈子煜总是会变得有点小话痨和小显摆,“我记得你从前学过这个。”当时心愿非要他伪装成各种“色|狼”从她身后路过,然后被她各种撂倒。他每次都得费很大的力,才能被她给撂倒啊。
“额……”阮婉满心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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