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2 / 2)
大喜过望的张知秋高兴之余,立即掏出一串早已准备好的一百零八颗地马约里卡珠项链——张知秋太懒,没有给小姑娘特意去准备礼物,这也就当是废物利用了。
胖子亲自给小姑娘挂到脖子上,结果发现太长,竟然直接垂到了小腹以下,只好又打成双环,这回正好是悬在胸部,一时珠光闪耀,人比花娇。
虽然众人今天的震撼已经经历的太多,都已有些麻木了,但张知秋的这个大手笔仍是狠狠地让他们再吸了一肚子的凉气。
要是被他们知道张知秋还有同样地十八串,那还不知要惊讶成什么样子。
“这东西宫里也没有吧?”高宏图不顾方才的龌龊,低声问马三宝。
这位大明朝最见多识广地大太监悄然一叹:“世所罕见!绝世无匹!咱家也从未得见。”
这下就连林仙儿也感到羡慕不已,她的那些配套衣服的首饰里虽说也是精品众多,但象胖子这种特意挑出来的最大号的珍珠却也不多,更别说有这么多一样大小的一百零八颗。
这个价值的概念可不是简单地是一颗珠子的一百零八倍,就是再在后面加一颗零也绝不为过!
张知秋不知道的是,自然界几乎没有或者极少有这么大地珍珠,在他购买之前,店家的这些马约里卡珠项链根本就无人问津——一看就是假的,价钱又贵,傻子才要。
店家也确实是把胖子当成外地来的凯子宰的。
不过,胖子却是因此在明朝大发横财——甚至还不敢多卖。
也只能说是傻人有傻福了。
梅兰却没有众人那么多地心思,戴了珍珠项链,也就和捡了几个中意地泥球是一样激动地心情与感觉,当下跑到最亲近的霍小玉面前显摆给她看。
但这种“显摆”,却绝对不是炫耀。
小孩子总是希望能得到自己最亲近之人的赞赏,如此而已。
霍小玉神情复杂地看了张知秋一眼,一言未发。
张知秋也没有给霍小玉准备礼物,他实在是担心再惹出什么误会和麻烦,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张贤弟,这礼物实在是太贵重了些,梅兰她收受不起啊!”霍建华恬着脸和张知秋套近乎,“张公子”也变成“张贤弟”了。开始时,他是准备让张知秋带走梅兰的,但现在见张知秋如此出手豪阔,却不由地有了些其他想法。
比如说,这串珍珠。
“霍总捕头此话怎讲?”张知秋在话里有意和霍建华撇清关系:拜托,我是认梅兰做妹妹,不是认你妹妹做妹妹,大家还是各算各的好。
况且,张知秋还真是打算将梅兰小姑娘带走。
总不能老子的妹妹伺候别人的妹妹吧?
“贤弟,虽说为兄素日待梅兰视若嫡妹,但这串珍珠实在太过贵重,以梅兰的身份,恐怕不妥……”霍建华装作没有听懂张知秋话里的疏离之意,反是叫的愈加亲热。
“自即日起,梅兰就是我张知秋的妹妹,可还有什么身份不妥的?”张知秋话没听完,就已非常不高兴地打断霍建华的话:丫的你说什么?合着做老子的妹妹这身份就低了?就连个珍珠项链都不能带了?
加之对霍建华这乱攀交情做派的不满,一时间张知秋对这个顺天府总捕头之前所积累的所有好感全都就此一扫而空。
其实,这其实却是张知秋误会霍建华了。不止是明朝,历史上很多朝代对老百姓的衣着服饰都有一定的要求与规定,有些首饰确实不是平民所能佩戴的。
而且,在大明朝,从朱元璋到朱棣,都是生活简朴之人,不喜奢华。总之,霍建华说这话,那是原本一丝恶意都没有的。
这可能也就是人的缘分,往往就在不经意的那一瞬间,就已决定了你们之间的未来。
张知秋最后拒绝了霍建华留客的好意,理由是自己家里今日正在整理,实在是事繁,且又没有得力人手。
张知秋家里的状况,在座之人无不心知肚明,当下虽是意犹未尽,但也不好再说什么,一时倒是有些冷场。
见众人都不说话,已经沉默一会儿的梅兰小姑娘却忽然开口了:“哥哥,你现在是不是要请我吃鸡翅了?”
在众人戏谑的目光中,一脸惭愧的张知秋只好再次蹲到了梅兰小妹妹面前:“哥哥以后每天给你吃十个鸡翅好不好?”
“五个吧!”梅兰歪着小脑袋想了想:“然后再加五根鸡腿好了!”
张知秋啼笑皆非地应了。
但在胖子已经与霍建华说完告辞的一番套话,就要准备带她一起回家时,意外却再次发生了。
小丫头死活非要和自家小姐——也就是霍小玉一起去吃鸡翅,弄的张知秋和霍小玉都很有些尴尬,其他人却是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摆出一副要看他好看的样子。
其他人倒也罢了,见霍建华也是一脸的不知所谓,张知秋终于有些火上心头,就要不管不顾地应了下来——反正吃亏的又不会是我。
新人、新书,什么都要……
嘿嘿,继续连说七八十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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