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天空变蓝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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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瑶去了心理康复医院。

她问白晓晨:“妈,您闷不闷?”

其实不用想都知道,有哪个病人住院会觉得开心又快乐的?更何况白晓晨已经在这个医院呆了差不多一年了。

可以说,她算得上心理康复医院病人中的元老了。

差不多一年前,白晓晨忽然某一天夜里失眠了,当林夕瑶走进房间叫唤她的时候,发现她正坐在床边对着口气说话,满嘴胡言乱语,说出的话思维断裂,她的目光闪着亮光,是那种诡异的亮光。

当时林夕瑶心里暗叫,完了,妈妈的病又复发了,立即将她送进了医院。

精神病人一般要住院治疗四个月,四个月后,白晓晨却不愿意出院,她担心当年恐怖的事情会随着她病情的复发而重新上演,从而会影响女儿的一生,所以,她宁愿在医院住下来,以防病情复发或加重。

她要是再次犯病,医生说了就要服用一辈子的抗精神病药,白晓晨害怕那样的事情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所以她宁愿住院,哪怕住个三五年也无妨。因为只要不再犯病,只需服用三五年的抗精神病药便可将药物除去,然后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就抱着这样的一种信念,一直安心的在医院住了下来。

此刻,听林夕瑶如此一问,其实说不闷是假的。

但她还是笑着说:“不会,这里有很多姐妹,还有医生护士陪着,妈妈过得很开心。”

林夕瑶知道她的心思,说:“妈,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自由,何来开心快乐之说?”

这样的话她从来没有在白晓晨的面前说过。

白晓晨看出了女儿的异样,好奇的问:“瑶瑶,怎么了?”

林夕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而是问:“妈,你喜欢A市吗?”

其实林夕瑶这句话等于白问。

在A市,发生了那么多的事,白晓晨怎么可能喜欢呢?爸妈在A市出车祸去世,丈夫在A市犯罪入狱,她本人在A市精神受刺激引发精神病发病并砍伤多名路人……

她怎么会喜欢A市呢?

但是她说:“还行。”

她既没有说喜欢,也没有说讨厌。

林夕瑶再问:“妈,您喜欢什么样的城市?”

白晓晨几乎是没有思索的脱口而出:“临海城市!”

林夕瑶也笑了起来:“妈,我也喜欢海滨城市,不如我们去B市吧?怎么样?到时候,我们母女俩可以去看海上日出,可以到海边吹吹风,可以在沙滩上捡海螺……”

白晓晨一听,眼睛顿时闪闪发光:“嗯,妈妈向往这样惬意的生活。”

可是她忽然间想到了一个问题:“可是瑶瑶,我们为什么要去B市?B市离A有千里,再说了,我们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几年了,突然离开总觉得怪怪的。而且,你爸也快出来了。瑶瑶,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林夕瑶闻言,眼眶一红,却没有眼泪落下。

白晓晨问:“瑶瑶,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林夕瑶摇头:“妈,没人欺负我。”

“那怎么了?”

“妈,我……我失恋了……”林夕瑶张了张嘴,说出来的只有这几个字。

她没有说谎,几个月前,她爱上了夜澜枫,可是却被他伤害得体无完肤。

但她不能跟妈妈说出这些事,妈妈是病人,不能受刺激。

“是谁?是不是陈之航?”

“妈,不是他。是别的男孩子。妈,您不用担心,女孩子家谈个恋爱失个恋是常有的事,出去转转就好了。”林夕瑶担心白晓晨受不了打击,连忙安慰道。

白晓晨看得很开,她笑着说:“哈,我的女儿终于肯迈出一步去谈恋爱了。没事,这年头,谁没失过恋?不要放心上,我们家瑶瑶是最棒的,瑶瑶一定会遇上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的!”

看白晓晨好好的,林夕瑶放下心来:“好的,借妈妈的吉言,我一定会遇见属于我的白马王子的!”

“那么瑶瑶,你还想去B市吗?”

“当然。我已经辞职啦。妈,人生有限,我们应该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不是吗?”

妈妈既然喜欢海滨城市,那样的环境对她疾病的恢复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妈,您不是想尽快康复吗?在海滨城市生活,一定对您的病有利。”

白晓晨一听,狂点头。

林夕瑶继续说道:“工作我可以重新找。在B市那样的大城市,护士是很缺的,不怕找不到工作。我们在A市什么都没有了,到时候爸爸出来后,可以直接去B市找我们,我们一家三口在那样美丽的城市生活,多幸福!”

林夕瑶的话,把白晓晨说得心痒痒的,此时此刻,她恨不得立即飞扑进B市的怀抱。

“可是瑶瑶,爸爸欠的那些债,债主会放我们走吗?”白晓晨不无担忧的问道。

林夕瑶笑笑:“妈,您现在最重要的治病,其他的事不用您操心,一切都有我呢。您难道不相信您自己的女儿?”

白晓晨闻言,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这七年来,女儿的变化她都看在眼里,她从一个千金小姐渐渐长成了一个独立自方的女孩,这是最让她这个当妈的放心安心的事。

所以,她相信女儿。

“妈,等我安排好了之后,我们就离开。”林夕瑶离开前如是说,她同时也跟白晓晨交待了下,她们要悄悄的离开A市。

她没有说明为什么要悄悄的离开,但白晓晨理解女儿的苦心,女儿是不想搞太大的动静。

说服了妈妈之后,林夕瑶心安了不少,只要妈妈肯离开,一切都不是问题。

离开心理康复医院后,林夕瑶去菜市场买了许多食材,然后搬回了夜澜枫的别墅里。

傍晚,当夜澜枫下班回来的时候,一推开别墅的大门就嗅到一股股香味,这些香味飘满了整个空间。

夜澜枫吸了吸鼻子,是饭菜的香味!

他抬眼看去,只见桌面上摆了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正冒着热气呢……

夜澜枫满脸惊讶,林夕瑶这女人受什么刺激了?

她跟他住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可每顿饭她就只炒两个菜,最多的时候就是多加一个汤,再多个菜就没了。

可是今天,她搞什么鬼?

上午她还大骂了他呢!

难道是她良心发现他的好了?所以专门做一桌子的菜以赎罪?

肯定是这样!

夜澜枫心里美滋滋的想着。

这时系着围裙的林夕瑶从厨房里出来了,她手中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汤水。

令夜澜枫吃惊的是,她竟然化了妆!很淡的那种妆容。而且头发也高高的挽成了一个美美的发髻,怎么看都觉得高贵有气质。

夜澜枫吞了吞口水,该死的女人,今天发什么神经?她从来不化妆的,现在竟然化了个美美的妆在他眼前晃荡,想勾引他么?

这女人本身就很美,这么一化妆,简直美瞎了他眼睛了。

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微笑着走来,看她把汤水放在桌面上,听她温柔的说话:“回来啦?刚好可以吃饭了。你等一下,我去装饭。”

她说罢转身再次进入厨房。

夜澜枫留意到,她竟然踩了高跟鞋!

平时她都是穿着平底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今天下厨竟然穿高跟鞋?

夜澜枫一下子摸不着头脑。

林夕瑶从厨房里出来了,围裙已经除去,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钻石项链,设计独自一格的钻石项链衬得她的皮肤更白更嫩。

这项链不正是他买给她的么?

她的身上穿着一套白色、几乎及地的长裙,这裙子正是他那天拉她去国际广场时他买的。

平时她也喜欢穿白色的长裙,可这一条长裙的做工和质地都是上等品,被这个女人一穿,竟然穿出了一种空灵的味道来,美得不得了。

美得像个白衣翩翩的仙子!

夜澜枫简直看呆了。

刚才他的注意力只集中在她脸上的妆容上,虽然看到她穿了高跟鞋,可并没有留意她穿的是他买的裙子。

他有些激动了,她肯接受他送的东西了吗?

“怎么?是不是不好看?”林夕瑶看他一直盯着自己看,有些不好意思的问。

夜澜枫回神,他并没有回答她的问话,而是反问道:“女人,你今天发烧了?”

好好的气氛就被这个大变态的一句话给破坏了,林夕瑶闷闷的回了一句:“你才发烧!”

“那你发什么神经?”夜澜枫伸手指着她的全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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