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夜色无边(1 / 2)
这都哪跟哪啊?
不是因为提到了孙弄弄,他心情不好,所以才找自己麻烦的?
原来是因为自己说了“离婚”俩字?!
难道教导员还真想守着这个有名无实的婚姻,一直到终老啊?
小叶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对方解开误会,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是因为孙弄弄,她要在揪着这点不放,也太小家子气了。
虽然对教导员不想离婚的心态稍有微词。不过小姑娘也挺能藏的。
抬头一笑抿恩仇。
“这手套隔热,不会烫伤手的。不信的话,教导员你自己看看……”
拆下手套塞秦骁手里。
她也不正面回答以后是不是要离婚的事,岔开了话题,装傻呗。
总之谁都不能打消她的主意!
对小叶而言,她现在刚刚重生,好容易拥有了新生活——总结反省了上辈子的错误教训,一步步纠正中。
羽翼未丰,现在不妨借势安身。
宝宝还没出世,现在要积蓄力量,先努力把白白胖胖的小子给生下来。
叶泉对她有加害之心……
她尚无反击之力。
避开即可。
谁一口气能吃成胖子,重生了就好像拥有超级赛亚人的体力精力。
她叶春闲是人,有血有肉,真实可触的人。
老天已经给她最好的优待……
她一点都不想浪费。
等她生过宝宝,然后产后调养好身体,学些格斗防身术,能够独当一面,保护好自己,那时,离婚是迟早的。
感情什么的,沾之太疼了。
她连和父母姐妹之间的亲情都无法理顺,有什么资格去沾惹爱情。
小叶有自知之明。
她眼眸漆黑沉静,笑的风轻云淡,不张扬,也不浅薄,可不知怎的,秦骁却突然有一种眼前的女孩儿……
分明是他的老婆,怀着他的孩子,却怎么也触碰不到的空荡。
那种空……
让秦骁心里突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焦躁。
&
“祝希月,你到底能不能行……”
与此同时,华丽精致的别墅里,黑色真皮的椅子转了个圈。黑暗里,一个清丽中却透着说不出阴冷的女嗓淡淡响起。
“泉哥,对不起,我不行……我真的不行。”
“我让你给叶春闲找麻烦,是让你直接害她,她大着肚子,你不会没事撞她一下害她流产?你长着猪脑子吗?居然会从外文版书籍下手。你不知道她才从国外回来……”
“对不起,泉哥……呜呜呜……”
捂着刚才被打红的脸,祝希月哭的天昏地暗。
“泉哥,那到底是你亲姐姐,而且的确不好对付……要不然……算了?”旁边,有人犹豫了许久,轻声道。
“啪!”
狠狠一个耳光扇了过去。
叶泉的眼中射出仇恨冷漠的光芒。
“我叶泉没有兄弟姐妹,有的只是我自己。她抢了爸爸的关注,抢了我少年时候最喜欢的男孩,害岳南和我分手,害爸爸对我疑神疑鬼……我要能忍下这口气,就不叫叶泉!”
“那……”
“来日方长,看着吧……我迟早能让她生不如死。”一声话音落下,天空都像阴了下来。
**
当日晚上六点整。
军方把守森严,哨兵重重的档案库中,敲键盘的声音“啪啪啪”的响起。
“哎,咱们教导员,我就问你一句,你怎么忽然想起来去查太子的事儿?”瞥见秦骁在电脑里输入无数指令,调出被锁的资料,文锦一边喝着咖啡,一边似笑非笑打趣了一句。
啧。
这多稀奇!
向来遵纪守法,从来不会假公谋私的秦少校居然在养伤的日子里,特意跑档案室找到文锦,找他要岳南的资料。
天大新闻哟。
秦骁懒得和他罗嗦,轻描淡写的丢出一句,“我怀疑,他和小叶在街巷遇袭,有些关系。”漂亮的脸蛋,淡漠的没有丁点儿多余表情,说事儿,也就仅仅只是说事。
“呵?他?去找叶春闲麻烦?”一听这个可能,文锦立刻像是听见什么极好笑的事情,乐的哈哈大笑。见秦骁依然在查,文锦停住嘴角蔓延不住的笑意,忍不住说道:“太子虽然混账,却是一个有原则的混账。”
“怎么说?”
“他从来不对良家妇女下手,除非喜欢到心尖尖都酥了,否则不会去动,就叶春闲那样的……哈哈哈……”
一字不漏的把文锦提供的线索,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秦骁沉默了下。
然后,他飞快的取了外套,连招呼都没打,在文锦惊愕的目光下,雷厉风行的匆匆离去。
……
……
……
被小叶那句“离婚”吓着了,秦骁突然发现,自己从未明白过自己的老婆。
她肚子里怀着他的孩子。
她是他秦骁的老婆。
唯一的老婆。
她是他宣誓过,一辈子不离不弃,无论贫贱富贵健康疾病,执子之手一生不离的女人。
他下定决心和她过一辈子。
她居然想和他离婚?
……
就因为小叶这样的反常,秦骁终于开始注意她身边那些不合理存在的许多事了。
一开始,秦骁只以为妹妹给小叶弄藏红花,只是一件巧合。
然,直到秦小娆带着小叶去砸燕、俞家的婚礼现场,险些闹出大事儿……秦骁这才恍然惊觉,这事绝没这么简单。
秦小娆恐怕做了人家的枪,还无知无觉。
秦骁并没去细查小叶的人际。
从前,是因为他与小叶不过是半路夫妻,责任使然,关怀有限。
后来,是因为他认为小叶不过是寻常个小姑娘,身边能有什么大事,于是疏忽了。
如今,他却不得不查,不得不看!
从小叶身边发生的事儿,一点一滴,却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缓缓的推动着。
那些事看似和小叶并无关系,可千丝万缕,却汇聚成一张网,正不动声色的往叶春闲的身上笼过去,扯着她向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去。
包括Y小祝希月排挤叶春闲,他都觉得没这么简单。
……
然而,再往前追溯,秦骁甚至怀疑……
他和小叶的第一次,其实并非是男欢女爱的巧合。
破旧废弃的巷子,阴暗腐朽的青苔。
几个坏事做尽、下贱淫荡的瘪三;一个被逼在街角瑟瑟发抖、仓皇无助的小姑娘。
倘若,当时他没有路过,又或者路过了冷眼旁观,没有管她?
一想到那种可能,肩头倏的一绷,秦骁目光骤然一冷。
其实那个废弃的小巷子,也算不上什么偏僻的角落——附近有一家封闭式的高中,平常偶有学生翻墙出来。然而,周二宿管老师查房格外的严格,根本不会有学生会冒着这样的风险,翻出墙来。
可是。
为什么就是那天,小叶偏偏从那里路过?
为什么就是那天,巷子里多了几个下贱无耻的瘪三?
也许。
那张网,比自己想象中更早的张开在叶春闲的身边!
曾经,秦骁对自己酒醉之后,不辨方位的路过小巷,感到无比的懊悔。
要是他没有喝酒,就不会路过那儿……也不会对一个不过二十岁的小姑娘,做出那样的事情。
这是秦骁纯白如纸的人生履历中,第一个不可磨灭的污点!
因为酒醉,他居然和一个刚见面的女孩儿,发生了那样关系……并且,不受控制的让她怀上了自己的种。
在他没有把小叶放在心上的时候,偶尔,他甚至忍不住会冷血的去想——
如果自己没有路过,一切都会不同了。
至于“小叶会不会被人玷污”,“瘪三们会不会有人负责”,他根本从未思考过。
对他而言……
那只是不相干的人,不相干的事儿。
四九城,时时刻刻会发生一些黑暗。没有人能够阻止阳光后的肮脏污垢——他秦骁,只对眼前发生的事,有责任。
在更早之前,他甚至觉得和小叶发生关系,很不应该,这有可能影响到他未来发展的格局。
营职楼里的军嫂们,说的一点儿都不错!
他秦骁从来不是好人。
他之所以在诸人眼中,品格端方,不过是因为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在大是大非上,从来没有行差错步!
那些阴暗,不过是藏在了骨血中的糟粕……
有,却从不显露。
无论军区领导,又或是自以为目光敏锐的孙弄弄,甚至小叶,都以为他秦骁是无懈可击的碉堡,完美的无可挑剔。
其实不然。
说来可笑,和他从无交集的大院军嫂们,却轻易的撕开了那一层假象。
秦骁如今却在忏悔,却在后怕。
他甚至怕到……掌心沁出了一层汗水。
**
半个小时后。
秦骁来到四九城,某个废弃的死胡同,第一眼就看见堆积如小山的垃圾。墙角的苔藓呈灰黑色,处处充斥着腐朽破落的气息。一个衣衫褴褛、散发出恶臭的瘦小男子,躺在垃圾堆里,闭着眼,时不时发出癫狂的笑声。
——“东瞧瞧,西望望,做大梦的破烂王,脏脏脏!”
——“白屁股,滑溜溜,破烂王爱做大梦,羞羞羞!”
下学路过这儿的孩子也不害怕,拍着手,嘻嘻哈哈刮着白嫩的脸皮,取笑着躺在垃圾堆里的他。
“哼……”
意味不明的呻吟了一声,张开眼,一双无神的眼皮撑开。
“哎呀,破烂王要打人了,快跑!”
孩子们呼啦啦的散开了。
“别怕,破烂王腿瘸了,他打不着我们的。”离着老远,还能听见他们天真无邪的嬉笑声。
那么无忧,却又那么残忍。
“陈秋。”
一个清冷淡漠的嗓音,倏的在充满恶臭味的垃圾堆边响起。
瘦小的男子抬起一双被生活折磨的憔悴的脸,阳光下,长身玉立的年轻军官,俊美的仿佛是希腊神话中的完美神祗。
笔挺的军装,冷峻的容颜。
对方的眼睛既漂亮又有神,脸部的线条,流利而轮廓分明。
那是个……干净到连军靴都不染尘滓的男人!
“滚!滚开!”
一种深浓的不甘,夹杂自惭形愧,让瘦小的男人越发的愤怒,忍不住抓着周遭充斥着恶臭的垃圾就丢过去。
他恨这世界!他恨一切假惺惺的路人!他要毁掉那伪装的干净!
“去年11月1日的安心胡同,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面对疯魔的男人,秦骁开门见山,淡淡问道。
乍听见“11月1日的安心胡同”这几个关键词,破烂王忽的如着雷击,整个人瞬间从癫狂的愤怒,变得格外的恐惧。
“我……我什么都没看见……”
浑身抖抖索索,挣扎想要爬起,却啪嗒一声狠狠的摔倒在地,男人不由痛苦的呻吟起来。
秦骁敏觉,赫然发现他腿上的伤,并非是与生俱来,分明是被人活生生打瘸的,眼中倏的掠过一丝精光,他冷然问道:“你的腿,是什么时候瘸的?”
不问这事还好,这一问……
“嗷呜”一声,男人发出了野兽似嘶哑的哭声。
“我知道自己不该看!不该知道秘密……可我都已经这样了,求求你们放过我,放过我好不好……”他惊恐到语无伦次,歇斯底里的缩成一团,那么大个男人,两行污浊的眼泪沾在了脸上,哭的像个孩子似的——
那是天崩地陷,信仰崩溃的绝望。
破烂王从不是一个勇敢的人,虽然活的如此低贱卑微,可他至少活着!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连他最后微秒的希望,都要残忍的击碎?
“你看见的,是这个女孩吗?”拿着小叶的照片,秦骁素来习惯用最直接的方式解决问题。
“不!我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就是这张照片,伴随着痛苦的回忆,直戳到破烂王心底最深浓的噩梦,他惊恐到心脏都要停止跳动。
破烂王是孩子们给他起的外号。
他叫什么……连他自己都忘记了。
在很久以前,他记得自己在一家破落的公司当文员,虽然拿着微薄的工资,挤在破陋的廉住房里,却至少足以温饱。甚至,他还有一个清秀、好脾气的女友。为了庆祝他涨工资,那天晚上,女友买了一瓶酒。
安心胡同有一家烤鸭店。
雪亮的刀片削掉了被烤成蜜汁色的酥香外皮,将细嫩可口的肉细细切薄,高价供应给周遭的大酒店。剩下的鸭骨头,还沾着些许酥脆的外皮,一般烤鸭店不要——这玩意,一般会送给买整鸭的熟客,或者廉价卖掉。
他称了两斤鸭骨头,喜滋滋的抄了一条近路回家。
就是在那时,他看见那个女孩儿。
那是个很漂亮的丫头,无论在任何时候碰见她,你都忍不住会多瞅上两眼。她个子小小的,身材匀称。路灯下,乌黑的长发松松的在脑后绑着,更衬得小丫头肤色如雪,像误落人间的精灵。
“准备好没……手脚麻利点,2个小时够不够……必须做的干净……他妈的别和老子磨磨唧唧……老子说了,这儿不可能有人!”
狠狠踢开地上的小石子,小丫头骂骂咧咧。
一开始,他还在心里叹息: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怎么对着路灯讲话,肯定是疯魔了。
摇摇头,他还挺同情的。
可走近了,他才发现对方根本不是对着路灯在说话——
街角的阴影处,立着几个神色阴狠的混混。
大冷个天,几个人穿的一看就是不良混黑的那种,有的身上的纹身从脖子上爬出,妖艳狠戾,一直纹到了脸上。安心胡同的小混混,心狠手辣。平素路过的,你多看他们几眼,都有可能送掉半条小命。
在这条胡同,这些混混的名声极为恶劣。
他浑身一个机灵,匆匆忙忙的走。
走到一半,头皮似被什么狠狠扎了一下,一抬头,就看见那个长得忒漂亮的小姑娘若有所思,冷冷的盯着自己。
回想开始听见的内容,陈秋惊出了一身冷汗。
为了避免和这群煞星撞上,他特意绕着相反的方向,走了一条平常不怎么走的近路。
然而,无巧不成书。
就是这条路,他居然又遇见那个漂亮的小姑娘,遇上那几个斗狠的混混。让陈秋觉得奇怪的是,刚才明明对她点头哈腰,格外尊敬的小混混们……在换了条路,竟然对她拉拉扯扯,调笑羞辱。
有钱人家的小孩子,青春期叛逆,总喜欢用这法子找存在感。
陈秋低着头,不敢惹事。
他心思沉重,提在手里的烤鸭架子,也有点儿沉甸甸的硌着手。
这时,冷不丁迎面撞上个人。
浓烈的酒气弥漫在四周,他整个人都被撞飞在地上。
“对不起……”
一个清冷的嗓音,陈恳的道歉。夜太深,巷子里没灯,他看不见那人是谁,只能辨得对方身量挺拔……虽然周遭尽是酒味,对方却没有一点儿醉态,连声音都如此平稳陈恳,让人听了心情不由的放松下来。
“没关系。”
陈秋摇摇头,拔脚就走。
“等一下。”
那人忽然追上来,出声唤住他。
“……”
刷的一下,陈秋呆若木鸡,连头都不敢回一下,生怕惹到什么事儿。
“嗯。”身后,传来“撕啦啦”的奇怪声音。紧接着,“笃笃”的脚步声,空荡荡的回响在漆黑的巷子。
陈秋害怕极了,心都提起来了。
“你东西掉了。”
这时,对方打破了沉默,淡淡说道。
有什么被郑重的塞在了他满是汗水的掌心,啊,原来是烤鸭掉了,对方把撞飞在地的烤鸭捡起来还给他了。
“不……滚开……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