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五百二十九章 照美冥(1 / 2)

加入书签

【五代火影纲手:】

【现有紧急事态通报于贵村……】

照美冥几乎是不假思索,拿起笔就写了起来。

紧急事态,她也懒得拐弯抹角或者下功夫研究遣词造句,直接就用最平直的语言告诉纲手,晓也来这边找三尾了,雾忍扛不住了,求支援。

水影照美冥人是个光棍,信的语气也很光棍。

没办法。

雾忍当下就这么一点家底,随便伤一个都够水影心疼好久的。更何况以晓的实力来看,假如照美冥不亲自出手,其他的雾忍只会去几个就死几个。

信写到最后,照美冥正要把纸折起来,余光瞟了一眼床上昏睡不行的长九郎,心中顿时一软,又在信最后加了一句话。

【我方有重要人员负伤难以治愈,恳请您给以一定的医疗支持……】

“就这样吧。”

照美冥在结尾签上几个龙凤凤舞的大字,便将它折好,递给一旁守候的青。

女人望着青接过信便匆匆离去,禁不住叹了一口气。

当病房中清醒的人只剩下照美冥独自一个时,这个坚强的雾忍领导者,眼眸中也禁不住露出了几分愁情。

照美冥倚在窗边,望着窗外西垂的阳光,陷入了沉思。

她对于木叶是否会派出支援并不发愁。

以照美冥对纲手的了解,那个女人还是很有大局观的;断不会只为看雾忍吃瘪,就眼睁睁望着晓把三尾捕捉回去。

她一定会派出援手的。

照美冥担心的,只是长九郎的问题。

木叶并没有帮助雾忍救治伤员的必要。

“纲手……会这么好心吗?”

照美冥握住窗帘上的珠子,喃喃地说着,脑里回想着那个女人的性情。

她跟五代火影只打过一次交道。

两人的唯一一次见面,是在几个月之前,中忍考试期间。

照美冥回忆着当时的场景。

那一个月的时间里,所谓的考试只是余兴节目,真正的重头戏是三个村子的影接着考试的由头聚在一起,严肃讨论了会盟的事情。

走进木叶村时,纲手给照美冥留下的第一个印象,是她那张与年龄严重不符的过于年轻的脸蛋。

作为即将迈入而立之年的女人,照美冥第一眼看到纲手那青春美艳的面容时,眼珠子都差点瞪了起来;好在令她感到非常平衡的是,纲手已经五十多岁了,还是孑然一身。

哼,再漂亮再会保养,你也不也一样找不到男人?

她心里头冒着酸水,酸溜溜地想着。

当然,作为水影,照美冥对于纲手的认知当然不会局限于“一个很会保养的冻龄老太婆”这么肤浅的层面上。

事实上,纲手思维清晰、手段灵活又足够厚颜无耻的政治家的那一面,给照美冥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

之所以这么说,还是因为照美冥在结盟的谈判会议上,提出的几个要求全部被纲手强势驳回了:特别是她据理力争的要求把水无月白和照美幽月一家等前雾忍忍者迎回雾忍村的提示,被纲手毫不领情的枪毙掉,没有留下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

“一村一个冰遁忍者”,“水无月自古以来就是雾忍的成员”……

照美冥当时是如此据理力争的。

纲手却很直白地表示:既然你们血雾里留不住人才,让水无月和照美一族的人加入了木叶,那就不可能再“还”回去了。

至于什么自古以来……哼,村子强了才有说这话的分量,弱村就乖乖“搁置争议”吧!

一顿抢白、暗讽,把照美冥噎得说不出话来。

水影大人至今仍对纲手说话时那个略带一丝不屑的神情记忆犹新。

但是血雾里的愚昧和黑暗、当前雾忍村力的孱弱也是事实,被火影瞧不起,照美冥也只能死咬住嘴唇。

无言以对。

倒是再不斩的遗体,经过白的同意后,迁回了雾忍村;连带着斩首大刀也还了回去——这两样东西在春野樱与大蛇丸在波之国大打出手之后,已经被带回了木叶(321章)。纲手对“人”很敏感,对忍刀倒是很大度,也算是强硬拒绝了水影前两个要求后进行了适当的让步。

当然,斩首大刀的性能实在平庸;一把除了自我修复以外没有别的妙处的忍刀,火影大人对它也不怎么在意。

何况斩首刀制式太过非主流,如此庞大的刀身,木叶也找不到能用它的忍者。

实属鸡肋。

照美冥从木叶拿走的好处不仅是斩首大刀而已。

她还带回了大量医疗设备,绷带、止血贴、消毒贴乃至封存了医疗术式的卷轴。

纲手甚至还开放了木叶的医疗忍者培训机构,将部分先进的医疗技术扩散了出去;而雾忍也付出了对等的代价,包括一项几近失传的核心技术——忍刀铸造技术,也传授给了木叶。

所有的代价中,分量最重的,不是这些珍贵的技术,也不是水无月和照美族人。

而是雾忍村至此放弃了孤悬海外、与各国相对独立的地位。

选择了加入木叶的战车,选择了加入忍村联盟,共同对抗危险的晓。

照美冥并没有因为雾忍村易守难攻、得天独厚的地理形势就产生大陆上的事情与我无关的错觉。

虽然是一个女人,但她作为一村之影,该有的器量和眼界一点都不缺。

长远来看,雾忍这样做是最有利的。

只是照美冥万万没想到,结盟的好处会这么快就体现出来,这么快都能借用上盟友的力量。

她并没有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感到高兴。

——水影大人宁愿在捕捉三尾的事情上至始至终不需要木叶的支援。

“呜……”

照美冥正思索着,病床上的一声呻吟突然打断了她的沉思。

“我……在哪?”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