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骑士屠龙还有狩猎游戏(2 / 2)
斯兰克斯一马当先的冲在最前方。
想要在这种狭窄地形之中躲过这些地龙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他们要找的东西很有可能就是在地龙的巢穴附近,或者就是在它们的巢穴里。既然如此,不如直接与地龙正面交锋,击败它们之后,再仔细的搜查这个山谷。
斯兰克斯手中的银灰长枪在空中挑了一个枪花,欧诺弥亚已经有很久没有染血了,但是并不代表这把枪还有它的主人就这样沉寂在历史的横流之中。斯兰克斯之所以还是拜占庭帝国的第四骑士,自然是有其中的道理。
“战技·敛芒。”欧诺弥亚突然爆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然后光芒又瞬间收敛到长枪之上,斯兰克斯胯下的战马猛然加速,就像是破开风雪前行的一枝利箭。
“噗——”鲜血像是冬日一树梅花一样在空中瞬间绽放,之后又染红一大片雪地。
欧诺弥亚居然直接穿透了一头地龙的胸膛,然后从地龙的脊背处洞穿出来。这可是拥有抗性皮肤和强大防御力的地龙,居然就这样被一枪洞穿了,无论是任何人看到这样的场景都会心里发寒,帝国第四骑士的威名虽然许久未显,但是他的枪法依旧恐怖如斯。
凭借强大冲击力击杀第一头冰霜地龙的斯兰克斯直接突入了地龙群之中。这是大概拥有十五头冰霜地龙的地龙群,它们的体形都很庞大,即使是母地龙也几乎与公地龙无异,斯兰克斯只是杀死了其中一只较小的冰霜地龙,还并没有引起整个地龙群的骚乱。但是,紧随在斯兰克斯身后的黑羽骑兵却也在这个时候正面接触了这样一群庞然大物。
帝国骑兵都会学习一些集体战阵,用于冲锋或是防守,像是这一支骑兵小队使用的“冲锋战阵·银翼”就是黑羽骑兵之中特有的战阵。在这片大陆上,骑兵一直以来都是可以决定战争走向和胜负关键的一个兵种,他们相比法师消耗的资源和时间都要少,攻击力又是一个普通步兵的数倍,大陆上所有的帝国公国都至少有一支强大的骑兵军团。
一轮冲锋,双方的位置已然对调,风雪里身披黑色甲胄的骑士的身上、马上还有武器上都沾染上了来自地龙的鲜红龙血,染上血液的他们更像是地狱的魔神。
斯兰克斯瞥了一眼自己长枪上迅速覆盖的薄冰,手腕轻轻一抖把那薄冰全部震碎。冰霜地龙的血液中带有寒性,如果被它们的鲜血直接浇灌,说不定就会直接在这样的地方变成冰雕。刚才的一轮冲锋,黑羽骑兵虽然毫发无损,但是很多人的长枪却折损在了这次冲锋之中。作为骑兵,他们每个人都深谙冲锋时武器与敌人接触的技巧,他们的武器都是全金属的,不是一个金属的枪头安装在银蜡木杆上的那种一次性武器。每一个黑羽骑兵都至少有六阶骑士的实力,他们的身体可以经受得住冲锋时的冲击,并且他们出枪都是有一个倾斜角度,发现无法承受这样的力量就会立即放手。所以,除非是中等规模的战斗,否则这些老练的骑兵们一般都很少受伤。
“呼——”骑兵们悄悄运转体内的血气之力把自己身上形成的薄冰震碎,刚才的一轮冲锋打的是时间差和突袭,现在就该真正的正面交锋了。
斯兰克斯胯下的白马喷出一大团白气,这是一匹战马来自帝国最好牧场——福尔煦牧场。经过这样的冲锋,寻常战马早也有些疲惫,但是斯兰克斯胯下这匹战马却更加的兴奋起来,这是一匹渴望战斗的马,它的血液里流淌的是无尽的战意。
“拿出你们的备用武器。全员准备,冲锋!”白马追风,长枪掠空,骑士屠龙。
“呀、呀、呀……”弗尔西抬头看着树上被惊起的雪渡鸟,又自顾自的把自己手上的匕首沾染的血迹擦在自己的衣服上。现在弗尔西已经确定了今天那些贵族们狩猎的路线,看样子他们已经跑到了他的前面去了,而弗尔西又恰好知道在前面有些什么东西,那可是一大群雪苍狼的狼穴所在地。
“这些贵族真是把这场狩猎当成了游戏啊。”弗尔西突然哂然一笑,收起了自己手上的匕首,朝着自己右手边的大路上飞奔而去。而就在他刚刚站着树下,正躺着一具流淌着鲜血的狼尸。
战斗,这才刚刚开始而已,而且已经不论屠龙或是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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