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章 写手的日常(2 / 2)

加入书签

“哈哈哈!”,窦妍笑的合不拢嘴,她鼓掌:“唱的很好嘛,很有气势。果然是军人的儿子。”

“好了,你是第一个听见我码字前唱歌的人,不许外传,否则我只能灭口了。下面我要进入正式工作流程了。”,常征把笔记本放在客厅茶几上,窦妍坐在他身边。

常征操作鼠标:“首先检查WIFI是否连接上了,嗯,连接上了,信号满格。正式码字之前,我会进入《邪气凛然》的书页,看看数据和书评。”

窦妍看着屏幕说:“17万字了,你更新很快嘛。现在点击已经50万了,新人王的名号看来挺管用。《无限恐怖》二十几万字的时候,点击连五万都没有。你算是熬出头喽。话说这些书评你会认真看的吗?都没见你回过一条的。”

常征自嘲笑道:“我每一条都有看。哎,新人王是个光环,有时却也是种负担。我以前没出名时,人微言轻,我经常回帖的,但现在得慎言了。有的话是我真心话,但可能会被一些人故意曲解,无限放大。就像去年‘小强和小荔枝’事件一样,闹心的很。

某位主神说过,不是我们胆子小怕生事端,而是见多了看多了,很多话不说也罢。狗仔队巴不得明星们和自己打官司,最好是打的全世界都知道。我不敢自比明星,我就是打个比喻而已。

但书友的书评,我确实是认真的在看,并会吸取一些意见和建议。毕竟我们写书是给读者看的,而不是我自己写着自娱自乐,管你们怎么说老子就这么写。比如说颜迪这个角色,很多读者都说喜欢她,那我就多让颜迪出镜,多给她些戏份。当然了,迎合读者也得有度,做为一个作者,必须得有自己的创作原则和主题,在不违背主题原则的情况下,尽量迎合读者吧。这个尺度把握的如何,就是大神与小神,小神与普通写手之间的区别。”

窦妍感慨:“写书真是不容易啊,没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不码不知道,一码就傻掉。我打字快,没用的。打字员和作家,是两种不同的职业。写作这个行当,水很深呐。”

常征:“在具备一定编故事能力的情况下,手速越快当然越好了。不过反过来却不能成立,打字快的人不一定编的出故事。对了,你的书还在写吗?”

窦妍泄气:“不写了,越写越痛苦,憋一整天都憋不出几百个字。我已经断更一个月了。看来我不是这块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写手的。我以为我看了十年小说,不会作诗也会吟,可实际操作起来,两码事。我脑子里很多故事,可我写不出来呀。怎么说呢,就是无法把脑子里的想法进行文字化表述,写成顺畅的故事。所谓心中有,笔下无,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常征:“嗨,别灰心,行行出状元嘛。优秀的作者,必然是从优秀读者起步的。读了很多书却写不出书这很正常,可不读书更加写不出来。对了,你那店生意如何啊?你不用回去主持大局?”

“刚过完年,是淡季,没什么生意。家里有人看着。”,窦妍脸一沉:“怎么?要赶我走?”

常征左手摆手,右手操作鼠标:“不,没这个意思,就是关心一下你的事业嘛。好了,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吧。关掉网页,新建一个文档,重命名,我看看,哦,是112章。我现在上传到第59章,但存稿到了111章,所以我继续写112章。一般情况下,我每天写十二到十六个小时,两万到两万三四千字左右,六到八章。

当然了,也是要看状态的,嗨的时候就多写点,low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可能一天也只能码一两章。我最low的那几天,一天只能码几百字千把字。但不管码多码少,我每天都会坚持码字。勤奋很难,懒惰很易,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对于一个职业写手来说,必须尽量的去克服这种惰性,否则懒惰一天,就会有第二天、第三天、一周、一个月,然后就太监了。”

窦妍看着常征,既佩服、欣赏,又似乎带着点心疼,“天!每天写十几个小时!难怪你四个月就写完了《无限恐怖》两百万字。你要注意身体,不要太辛苦了。书这玩意儿,可以写一辈子的是吧,咱慢慢写,不要急。”

常征轻叹:“不容已啊。有的大佬有自己的工作室,有专门的运营团队,可我得靠自己啊。目前来说,得靠我自己。所以嘛,我不能慢慢写,只能快快码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