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真相败露,身败名裂【精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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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吵啦。”严宇突然低吼道。

然后现场瞬间安静了下来,记者们一下子就噤声了。

可这仅仅维持了几秒…。

几秒之后,他们又开始了。

“严总,您这个样子是恼羞成怒了吗?”

“恼羞成怒?”他冷笑了一声,看着说这话的记者,随后,慢慢地向他靠近,强大的气场瞬间将他笼罩着。

那个记者见他这样,有些害怕,然而还是强装镇定地开口,“难道不是吗?你一会儿沉默,一会儿咆哮,这不是…这不是…。”

他有些结巴,因为他发现严宇原本有些阴沉的脸上色显得更加难看,即便脸上始终带着笑,但这笑令人觉得毛骨悚然。

“你只说对了一半,我确实是怒了,但恼羞可没有,怒是因为你们这样吵吵嚷嚷地,我觉得头有些发晕,没有‘恼羞’是因为没做过的事我无需因为你们的无中生有而‘懊恼、羞愧’。”

“好了,今天只是请大家来看‘涵宇’举办的时装展,而非请大家来开记者会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请到时打电话和我的秘书预约时间,不过最近我可能会很忙,所以能不能预约得上就看大家的运气了。”严宇似乎有些不耐烦了。

“哦,对了。”他的目光在他们的身上扫视了一周,然后幽幽地开口道,“我猜你们可能记者当久了,所以对法律知识也淡薄了。”

“哦,不对,你们是记者,不是律师,所以可能对法律什么的也不太清楚,所以我让我的律师来给你们讲述一下到底什么是诽谤?一旦被判定为诽谤,那么所要受的刑罚是什么?”

他打了一个响指,一位大概四十多岁的男子就从台下走了上来。

“对不起,麻烦借过一下。”他开口道。

原本围成一团的记者就让出了一条道,让他走了进来。

“谢谢。”他礼貌地说道。

“总裁。”

“恩。”严宇点点头,然后对着在场的记者介绍道,“这位是王律师,是Q法毕业的,现在为我的私人律师。”

“王律师,你跟各位记者朋友讲述一下到底什么是诽谤罪?”

王律师接到他的指示开口道,“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那怎样才能称之为构成诽谤罪呢?”严宇没有看他,而是笑着看着一个个呆愣的记者问道。

“泄露并宣扬他人*,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的犯罪对象。”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它必须满足三种要求: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如言语散布或者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三,必须是要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王律师说完,在场的记者已经是听得一愣一愣的。

严宇似乎很满意这样的效果,他接着问道,“那刚刚那名记者的行为是否对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诽谤?”

王律师思索了一下,然后开口道,“如果严总真的没有偷窃其死去未婚妻的作品,那么他满足了第一个条件,捏造你窃取未婚妻作品的事实。”

“今天几乎D市各个媒体记者都在场了,而且这场秀在电视上也处于直播状态,那么第二条件他也满足了,利用媒体手段,在社会上公开的扩散。”

“他是针对的你捏造这件事实,大伙都知道,他想这件事的主角是你,所以第三个条件他也满足了,综上所述,他构成了诽谤罪。”

严宇笑了一下,他走近刚刚那个冲上台阻拦他的记者问道,“可都听清楚了,你已经对我构成了诽谤罪。”

那名记者只是笑笑,他似乎很不屑,“严总,王律师的话,您似乎没有听清楚,他说前提是您真的没有偷窃您死去未婚妻的作品,现在事情的真相还未水落石出,您这样把诽谤罪的行为强加在我的身上,我同样也可以告您诬告。”

“还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您的私人律师貌似忘了两点。”他毫不示弱地开口。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他继续说道,“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他看着严宇,一字一句道,“严总,对于此,我要给自己辩解。”

“首先,对于这件事,以你我的一面之词,并不能确定真假,所以是不是捏造事实还不不能证明。”

“其次,作为一名记者,我有自己的业界良心,我并没有抱着想损害你的名誉的目的说出这样的话,我只是想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以及您的看法,毕竟‘涵宇’是个大集团,您也一个公众人物,我就算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胆。”后面的话破有些开玩笑的意味。

“最后,我想说,我只是把这件事误认为是真实事实才会这样明目张胆地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出来。”

“哦,请不要误会。”看着严宇那极力控制但难免还是有些难看的脸色,他又补充道,“我当然不是不相信您的人格,只是…只是种种迹象表明您的设计确实是偷窃您死去的未婚妻的。”

看着台上的一切,容承嘴角边嘲讽的笑意更容了,这都赶上法律讲堂了,不过这舌战之逐可真精彩。

他现在越来越庆幸当时没有和吴懿一起回去了,你看在这里不仅能看一场时装展,虽然这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但他的憨憨在这里,还有,瞬间就能get(学)到有关诽谤罪的知识。

而且还有案例分析,简直生动有趣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从头到尾,就一直在强调你有证据,但一直没有说清楚你到底有何证据,这样,我会认为你只是在做无谓的抗争。”严宇有些挑鄩地看着他。

就算这真的是顾寒故意去举报泄露的,但他同样认为,现在在她的手中并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追梦’就是她的作品,况且,现在的她为了报仇,肯定也不敢轻举妄动泄露自己的身份。

而且,即便她现在站出来对着镜头告诉大家,她就是顾寒,他相信也没有人会相信她的话。

相信一个人居然能重生就好比相信这世上有生死轮回之说,如此诡异的事件安,基本不会有人相信。

“我……”那名记者有些噎住了。

昨晚,他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通电话惊醒,他拿起来一看,是陌生号码,犹豫到底要不要接时,电话却突然断了,手机铃声也静止了。

就在他准备躺下继续睡的时候,‘嗡嗡’,一条信息进入了他的手机。

发信人是刚刚那个未接电话的号码,带着疑惑,他打开一看。

‘‘涵宇’集团总裁严宇畅销海内外的‘追梦’和昨天刚发布的新品上市里的那件火红旗袍其实不是他的作品,而是剽窃其死去的未婚妻的,具体如何,若想知道,可回拨这个号码。’

他感到很震惊,不知道那个为什么会发信息告诉他这一些,他考虑了很久,然后才拿起手机,按了一下‘回拨键’回拨过去。

电话嘟了两声,一下子就被接起了。

手机里传来一醇厚的男声,依他这么多年的记者经验,他一听就知道这个声音是经过变声处理的。

“你是谁?”他开口问道。

“我是谁这个你不用管,但我却知道你是谁。”他笑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

“你是‘华兰’娱记的记者汤将。”

“你怎么知道?”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想笑,他既然能打这通电话给他,就说明他一定是调查过他的。

“我怎么知道的,我既然想找你帮忙,就一定会事先调查过你。”他很爽快地就开口承认。

“帮忙,帮什么忙?”

想起刚刚的那条短信,“你是指…”

“是的。”

“你明天不是被邀请去参加‘涵宇’集团的时装展,那结束的时候,你就直接跑上去问严宇这件事。”

“等一下,你说了这么多,可我却有一件事没搞懂,‘涵宇’集团的总裁严宇畅销海内外的‘追梦’和火红旗袍是剽窃他未婚妻的作品?还有,你怎么就能这么确认我就会帮你?”

电话那头似乎冷笑了一下,他开口道,“我都说过你的事我已经调查过一清二楚了,所以怎么会不知道你和‘涵宇’集团有恩怨?”

“还有,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严宇既然做了这些事,就一定会被知道,不是被我也会被其他人,既然我现在知道了,我就要把它告诉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知道他的真面目。”他的声音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怨恨,好像他和严宇真的有什么深仇大怨似的。

他怔愣了一下,然后才开口道:“你到底是谁?你和‘涵宇’有什么仇?”

“我刚刚已经说过了,你不必知道我是谁,至于什么仇你也不必知道,只要知道我们是同样的人就好。”

他觉得还是有些不妥,“但是这件事不是小事,到时我怕仅以我的一面之词会没有人愿意相信我,而且到头来我可能还会被盖上诽谤罪因此入狱。”

“这点你不用担心,既然我敢让你在那么人面前把这一切捅破,这就说明我肯定有十足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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