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血族与血猎(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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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氏族中有七个氏族结盟,成立了吸血鬼密党组织,即卡玛利拉。这七个氏族分别是布鲁赫族,冈格罗族,末卡维族,诺菲勒族,托瑞多族,睿摩尔族,梵卓族。七个氏族的最高统领是亲王,第二级的是每个氏族的长老。亲王有点像联合国秘书长,由七大氏族长老轮流当任,权利的象征是凶匙。亲王每五十年更换一次。

五十年对人类來说很漫长,可是对于拥有不死之身,动辄能活上千年的吸血鬼來说,一点也不漫长。

凶匙是血族十三圣器里最厉害的武器,又叫血匙,传闻拥有神奇的能量,是开启地狱大门的钥匙,能够使用它的人可以穿过时间的缝隙,进入任何异与人类生存的空间。

凶匙有一尺來长,也就是三十三点三厘米长度,通体是由白水晶雕刻而成,精美异常,蕴含着毁天灭地般的能量。

这都是传闻,因为很少有人见过凶匙,估计现实也沒这么厉害。

传闻,不错,又是一个传闻。凶匙原不叫凶匙,而是叫圣匙,是上帝之神的随身宝贝。上帝之神有了圣匙,可以在人间,天堂,地狱,三界來去自如。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又一次,神又來到人间。神在七彩湖畔见到一个美丽的人间女子在洗澡。

女子十七八岁的年龄,含苞待放,天真无邪而且还长着一张魅惑众生的脸蛋,漂亮的让天宫任何一个女神都会羞愧的低下头。

七彩湖的源头是个瀑布,哗啦啦的流水声就像一首交响乐,甚是好听。我们知道瀑布是最容易形成彩虹的,因为水花飞溅形成层层雾气,光穿透雾气的时候折射率会发生改变。反正就是瀑布处常年有一条彩虹悬挂在那,这就是七彩湖的由來了。

湖面碧波荡漾,近在咫只的彩虹仿佛触手可及。少女在水中和鱼儿嬉戏。说來鱼儿也够色的,围着少女游动,不时嘴巴还贴在美少女的身上亲一下。亲过之后还会高兴的蹦出水面。

美少女娇羞羞的捂住胸部,对鱼儿说道:“这里不能亲。”

“那下面呢?”鱼儿问道。

“也不能。”

“那还是亲你脚丫子吧!”

神沒把持住,犯了一个错。这也能理解,神也有七情六欲好不。于是神急急忙忙脱光光,把圣匙放在衣服之上,光溜溜的就跳进了七彩湖中。

偷窥美少女洗澡的何止神一个人啊!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还藏着一个人呢,此人是个放牛娃,对同村的美少女爱慕已久,只是屡屡不能得手。因为他是个屌丝,女神看不上他。放牛娃见到一个汉子跳进湖里面要想要非礼美少女,一时计上心來,听说英雄救美可以让女孩子很感动,以身相许都有可能。

放牛娃大义凛然的从石头后面走了出來,最终他沒有去拯救同村的美少女,因为他的目光被一个物件吸引了,神之圣匙。圣匙太漂亮了,晶莹剔透,做工完美。放牛娃心想,这要是偷走卖了,何止千金,那自己不就成了高富帅!!成了高富帅何愁沒有女人。最终放牛娃把神的圣匙偷走了。

倏忽又是五百年过去了,圣匙几经易手,最后到了血族手中,成了血族十三圣器中最厉害的圣器。血族给圣匙换了一个名字,凶匙。因为血族本來就是邪恶的化身,邪恶的代表。

那么凶匙到底是不是蕴含着毁天灭地的力量呢,科学上说,有可能。

水晶又被称为地球的“舍利子”,根据颜色可分为很多种类,而白水晶更被人喜爱,因为它至清至明,至净至灵,充满了神奇!道教称白水晶为“水精”,佛教把它当做佛教七宝之一,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尊其为圣石。

水晶里面蕴含着磁场,有的水晶磁场强,有的弱。磁场就是能量。当磁场强到一定程度,毁天灭地都不是传说。再说凶匙曾经是神的宝贝,传说很可能是真的。

十三氏族中的另外六个氏族也结成了一个联盟,魔宴。分别是勒森魃族,棘密魑族,乔凡尼族,雷伏诺族,阿萨迈族,希太族。

卡玛利拉和魔宴的实力不分上下,私下里也经常为争夺地盘而战,多有死伤。

卡玛利拉密党组织奉行的是避世,其六大戒律第一条就是避世,因为人类太强大了,有核武器,有卫星,有炸弹等等。魔宴组织奉行的是入世,不是入世做官那么简单,而是屠宰人类,把人类像动物一般看待。

由于血猎的出现,也就是吸血鬼猎人,魔宴的实力大减,现在也不得不转入地下秘密休整。如今的第十五代到十八代吸血鬼我们已经很少看到了,因为他们低调。他们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同学,上司,同事,甚至枕边的那位。

吸血鬼猎人是一门职业,一般都是人类中的牛人。史料记载,米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上任之前就是一个吸血鬼猎人。吸血鬼猎人掌握有杀死吸血鬼的技巧,世代相传。并不是说吸血鬼猎人只能杀吸血鬼,等级高的吸血鬼杀死吸血鬼猎人,就跟杀死一只鸡那么简单。

言归正传,上面讲到鬼面男爵。

鬼面男爵是个吸血鬼,而且等级很高,实力很强,属于密党一派。鬼面男爵手上戴的该隐之戒可以让他免受阳光之害。除了吸血,他和正常人无二了。

更有必要介绍的是路易家族,这里面有个天大的秘密。

路易家族创造了历史,创造了法国的历史,创造了法兰西文化。从几何时起,路易家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由波旁王朝拉开序幕。一代又一代,一直到路易十四,法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国王,康熙同时代的人物。

为什么要说路易十四呢?

因为路易十四也是个吸血鬼,一直到现在还活着呢,而且在吸血鬼族内还是长老级别的存在,仅次于统领天下吸血鬼的亲王。这也是路易家族为什么能够成为全球第二隐富的原因。

路易十四是法兰西世上一颗璀璨的明星,在他执政期间法兰西达到了鼎盛,在整个欧洲无可匹敌,放眼全球也只有我们大清可以和他一较高下。路易十四自称太阳王,他就是太阳,全宇宙的核心。

同时路易十四也是世界史上执政最长久的君主之一,统治法兰西七十二年之久,“享年”七十七岁。

七十七岁在那个时候已经是高龄了,再不死就要被人骂成老不死了。所以路易十四做出一个决定,死吧,不是真死,而是假死。因为在路易十四,六十八岁那年,已经是个吸血鬼了,拥有了不死之身。

路易十四雄才大略,不仅人类怕他,吸血鬼也怕他。路易十四再厉害也是个人啊,也会生老病死。那时候吸血鬼在夹缝中求生存,被天主教杀的七七八八,过着连狗都不如的日子。

密党组织的长老团在一起商议,希望能找出一个解决问題的办法。还别说,在会议上大家还真讨论出一个办法,从路易十四身上找突破口。

密党亲王深夜造访路易十四居住的凡尔赛宫,和路易十四畅谈一宿。

那一夜路易十四被血族亲王说动了,两人完成了初拥,彼此交换了血液,缔结了血的盟约。路易十四获得了不死之身,而且在血族里面还是仅次于亲王的长老地位。也就是说从此卡玛利拉有了一个亲王,七个长老。虽然同是长老,可是路易十四的地位却凌驾于另外六大氏族的长老。

血族亲王的血可是吸血鬼族至纯至净的血,隐含的力量也最强大。路易十四也答应不再猎杀吸血鬼,两个族群相互共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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