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夫郎五人,各有千秋(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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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了这安水遥,暗疮自然是宝贝非常。一来好歹有了继承人,二来也保住了他作为男人的面子,当真是有求必应,含在嘴里怕坏了,放在手上怕掉了。

这安水遥生的倒一点都不像自己的父母,有几分姿色。自从十五岁笄礼成年之后,暗疮便为她娶了容貌俊俏的夫君。

安水遥在暗疮一家的娇惯下长大,但确确实实又是暗疮生意场上的一个好帮手,颇有能力,让暗疮喜笑颜开。可是安水遥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好色,好男色,这倒是遗传了她的胖子老爹,一点也不含糊。

如今家里除了夫君,安水遥已有夫郎,侍郎,小侍五六个,虽说比自己老爹的妻妾少,可是每年都在扩充。她好热闹,也好虚荣,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抛彩招亲,但凡接中彩球的男子相貌不错,人家也愿意都会收入房中,相貌不济就也不勉强,如今已有五年。

玉玲珑对安水遥的癖好实在没有什么兴趣,人家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好非议,故而遇到了,热闹看看总没关系。何况她玉玲珑,也从来不是娇滴滴中规中矩的千金。

玉玲珑三人驱车赶到安水遥抛彩招亲的酒楼之时,这四层高规模中等的酒楼前已经是人山人海,绝大部分都是凑热闹看新鲜的,自然包括了他们。

雷阳今日一身纯黑色劲装,衣袖微广,带着斗笠,一圈黑纱将他俊酷的容颜遮挡的密不透风。避开众人将马车驱赶到一侧虽然偏僻视角较好的地方,坐在玉玲珑身侧的缙奴也耐不住性子戴上紫纱围起的斗笠帽钻出了马车,坐在了雷阳身边。

这抛彩招亲的酒楼自然是安家的产业,特地为了自家少主人安水遥的招亲活动歇业半日。只是楼下人越聚越多,那主人公的安水遥一家却姗姗来迟,依旧没有出现。

缙奴看着外面形形色色的男女,顿时觉得有些倒胃口。一个寒颤之后忍不住扭头冲着马车里的玉玲珑道:“小姐,这外面都是些什么人啊!这么参差的品质,那安水遥也下去的手?还耽误了自家酒楼的生意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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