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薄荷,嘉禾,孰真孰假?(1 / 2)
薄荷才不知道女仆的心声呢,她懒懒地伸了一个懒腰,旋即抬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努力清醒些,“真想继续睡下去。”
女仆心神一动,“薄小姐,若是还困,就到其他房间继续睡吧,反正程总没有回来。”
“不了。”薄荷拒绝了女仆的提议,她摸着自己的肚子,小脸上流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我有点饿了。”
女仆并没有放弃,“那我给薄小姐端上来?”
“啊,你忘了?”薄荷一脸惊讶,回望着女仆,“用完了晚餐,我还要去花园散步呢。”
这个小习惯是她这些年努力养成的。
除了生病,受伤,爬不起牀的那些个日子,薄荷每日都要饭后散步半个小时,不但强身健体,最重要的是还能减肥。
唉,容易胖的人简直伤不起嘛!
薄荷直接从牀上爬起来,穿上拖鞋,走进了浴室,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舒适的居家服。她瞧着女仆还未离开,就走过去挽住了女仆的手臂,笑道:“走吧,咱们下去吃饭。”
在那些个程珈澜因为工作而无法赶回来用餐的日子里,薄荷都是跟女仆一起吃的。
当然,一开始的时候,女仆是拒绝的,她自觉是个下人,怎么能跟主人一起吃饭,实在不成体统!
只是薄荷哪里管这些呀,一个人坐在那般宽大的餐桌旁实在太寂寞。
连带着影响了食欲,一开始的时候,她没有坚持,是因为日日研究着如何逃脱,根本没有心情琢磨这些。
薄荷拉着女仆走到楼梯口,忽然听到了女人的声音,间或还有男人的声音。
这道声音,薄荷很熟悉,那是跟她同牀共枕了四年的男人的声音。
“嗯,程珈澜回来了?”
“……可能吧。”女仆迟疑极了,眉眼间更是闪过一抹不忍。
“那我去瞧瞧。”
“薄小姐——”
女仆唤了薄荷一声,可惜一心想要下去的薄荷,已经放开了女仆的手臂,向楼下走去,所以并未发现女仆脸上的担忧。
薄荷走下楼梯,站在楼梯口的位置不动了。
她像是傻了一般,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客厅里,那组忘记从哪空运而来,反正据说很贵的沙发上,坐着一对儿亲昵的男女。
他们的姿态放松,亲密无间。
站在薄荷的位置看上去,有种相互依偎的味道,再配上客厅里暖色的灯光,真的是让人有种莫名的感动。
只可惜,薄荷感觉不到。
她只觉得原本还迈出的轻快脚步,遽然僵硬沉重。
“是你?”
仿佛听到了声音,原本正在跟程珈澜亲密交谈的嘉禾,抬起头来,笑着冲薄荷打招呼,“小妹妹,你好啊。”
薄荷还未反应过来,程珈澜便已问起,“嘉禾,你认得她?”
“嗯,之前在咖啡厅见过她。”
嘉禾颔首,视线扫过薄荷,开玩笑般的说道:“那天她被一群前来抓歼的女人围着殴打,又要被八光衣服,我看她可怜就帮了她。”
嘉禾的描述很简单,却尽然的描绘出薄荷当时的狼狈,甚至有意无意的坐实了薄荷是别人小三的事实。
跟着走下来的女仆闻言,听不下去了,一脸怒容的看向嘉禾,视线中略含冷意,“还请嘉禾小姐慎言,我们薄小姐不是那样的人!她是——”
女仆的话只说了一半,就在嘉禾似笑非笑的眸光中说不下去了,她根本没法说,薄荷是程珈澜亲自承认过的女朋友,那又如何呢?程总他已经把薄小姐忘记了!
衣袖蓦地被人拽了下,女仆回首,瞧着薄荷平静到毫无波澜的小脸,却在她眼中捕捉到一抹脆弱,只听她淡淡道:“原来您已经知道了。”
薄荷话落。
其中的含义,女仆却十分明白,她的意思是,原来你早就知道程珈澜回来了,原来你早就知道,他带了另一个女人回帝景豪庭,怪不得方才,你会拦着我下楼。
“薄小姐……”女仆望着薄荷的样子,心疼极了。
“我都知道了。”薄荷浅笑,出声打断了女仆的解释,她都知道,知道这是女仆的一片好意,是她没有领会,所以,活该被这一幕刺痛双眼和内心。
“薄小姐——”
“慢着——”女仆刚想去追转身上楼的薄荷,就听到了另一个声音响起,“麻烦你帮我倒一杯果汁,我有点渴了,好吗?”
“不可以吗?”嘉禾瞧着女仆没有动作。
这话是对女仆说的不错,可是她的眼睛却是看着程珈澜,那略显委屈的模样,成功的让程珈澜蹙起了眉。
见状,女仆按捺下想要去看薄荷此刻情况的焦急心情,略有些咬牙切齿的笑道:“当、然、可、以!”
薄荷上了楼,并没有直接回房间,而是来到了顶楼。
顶楼没有什么名家设计的美景,倒是有一片葱郁的草坪,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枯萎了。
薄荷觉得都种成草没什么意思,就让人弄了一堆草莓苗,直接代替了原本的草坪。
程珈澜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她,仿佛不相信一个连仙人掌都能养死的人,还能养出什么草莓!
薄荷当时被刺激了。
她下定决心,坚决不让程珈澜鄙视她,甚至连续一个月坐在电脑跟前,研究着草莓的种植方法,还真是想不到,她养的不错。
之后,每年草莓成熟的季节,薄荷每天晚上都会跟女仆来摘草莓,除了一部分给程珈澜外,其他的都分给了在别墅里工作的女佣。
现在是六月份了,草莓结果的季节过去了。
只留下一片比去年更加旺盛的草莓苗。
薄荷缓缓地在这片她精心伺候过的草莓圃中行走,视线所及之处,偶尔间杂着几颗小草。
她禁不住摇头,真是的,明明前不久才锄过草,现在居然又有了。
她无奈叹息,锄草就锄草吧,反正她现在也没什么事儿。
草,是种生命力很强,连不死蟑螂也得败退的生物。
只要有一颗放任不管,时间长了便成长为一片。
薄荷找的很是仔细。
让薄荷感到意外惊喜的,却是一丁点收获。
草莓大批成熟的时候是在三四月份,她这片因为没有用大棚,成熟的比较晚,但是在五月中旬的时候也已经没有结果了,所以就很少来了。
现在都已经六月初了,照理来说,不应该有草莓的存在,可在那植株的下方,趴在地上红彤彤的,不是草莓又是什么?
想来……这应该是位置挨着墙壁,植株上面又是大树,所以才会存在的现象。
薄荷很是兴奋的将草莓摘下来,用衣服兜着,直接小跑下楼,她要拿给程珈澜!
他虽然没有说过,但是薄荷看的出来,他很喜欢草莓!
洗干净的草莓上还带着剔透晶莹的水珠,放在精致的果盘里煞是漂亮。
薄荷的好心情持续了一路,一直到她推开二楼主卧的房间——
“程珈澜——”
我摘了草莓给你……
只是她的话还未说完,就戛然而止,卡在了喉咙里,不上不下。
程珈澜的喜好很大男子主义,无论是平日的穿着,还是房间里的装饰和日常用品,他都偏好黑白两色,最多再加个灰色中和一下。
个人的穿着,薄荷不敢有什么意见,反正程珈澜的气场跟黑色很是契合,房间里的装饰已定,她也没办法,可是在日常用品上,她就很有意见了。
那种黑漆漆、冷冰冰的色泽,完全不符合薄荷少女心的审美。
薄荷是绝对不会说,她如此排斥黑色,是因为她某次闲的无聊,问程珈澜钟爱黑色,钟爱到连牀上铺的牀单,盖得被子都是黑色时,程珈澜很不要脸的说,“黑色?黑色衬你的肤色,助兴的效果当真不错。”
“……”
当时只觉得真是够了的薄荷,果断将黑色列为了人生中的禁忌之色。
更何况她觉得作为这个房间的居住人之一,她也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抗议!
在她不屈不挠的抗争下,房间里终于有了纷嫩的点缀色,尤其是牀上用品,更是纷嫩到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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