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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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书瑶的父亲虽然是沪上臭名昭著的金世昌,母亲却是一位秀外慧中的大家闺秀。所以,她虽然有着令人望而生畏的背景,却是个温柔贤淑的好女孩,参见《上海滩》里面的冯程程。

自古好女孩爱上坏男孩似乎是个逃不过的魔咒,放学回家的一次英雄救美,让她记住了当时不过只有十八岁的杜雪怀。明明长相斯文儒雅,打起架来却不要命,明明大字不识,英文却比她还好。杜雪怀这个奇怪的矛盾体为金书瑶这位千金小姐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于是,金书瑶开始以补习英文为由,频繁地接近杜雪怀。好奇心往往是爱情的第一步,不知不觉间,她竟渐渐爱上了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年龄,却有着惊人成熟心智的男孩。

金世昌也是因为注意到了女儿对杜雪怀的另眼相看,所以才以半流放的性质将他丢出了家门。他拼命给女儿最好的一切,就是希望有一天她能够嫁个好人家,彻底洗白上岸,又怎么可能允许女儿喜欢上一个无权无势,注定只能一条道走到黑的小瘪三?

没想到的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杜雪怀自从被丢出金家后,竟然犹如坐了火箭般开始飞黄腾达。出门遇贵人,抬脚捡钱包,那如日中天的运势连某点流男主都只能望尘莫及。短短几年时间,就创出了一番新天地。

虽然金世昌已经远远把杜雪怀支开了,但这却根本阻止不了金小姐炙热的爱情,她依然一有机会就偷偷跑去找他。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金小姐长得如花似玉,又有着boss之女的光环,按理说搞定一个无权无势的穷小子手到擒来。可惜,杜雪怀偏偏是一朵被洋妈咪成功洗脑了的奇葩。认定了没有爱情的婚姻只会导致悲剧,就算面对少奋斗二十年的诱惑也没有半点要妥协的意思。

据说,面对金小姐的大胆示爱,杜雪怀当时的回答是,我对女人没兴趣!这也是后来,关于他的bl小说如此泛滥的原因。

不管他当时的意思是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也好,故意误导对方自己是同性恋也罢。这句话对情窦初开的金小姐却产生了毁灭性的打击。金小姐受不了打击,从此一病不起,不久之后,竟然香消玉殒了。

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一场重感冒都能要人命,导致金小姐真正死亡的原因没有人能够说清,但金世昌却认定了这全是杜雪怀的错,要不是当时杜雪怀已经小有势力,说不定会被他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杜雪怀虽然处事八面玲珑,但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个很凉薄的人。对所有人都温文尔雅,但真正能入他眼的人却不多。他喜欢的人,千好万好,不喜欢的,就算你美成一朵花,也无济于事。他提到金书瑶时用的是“他女儿”这三个字,足以证明,在他的眼里,金书瑶就只是金世昌的女儿而已,就这么简单。

想起老照片里那个巧笑倩兮的小女孩,陆秀只能一声叹息。谁说只有红颜是祸水的,有时候蓝颜也可以是祸水。

陆秀想到这里,下意识地抬头望向了杜雪怀的脸。虽然现在这副过尽千帆的大叔样有着别样的风味,但错过了他最青葱粉嫩的模样,她果然还是忍不住有些遗憾。十七八岁的杜雪怀会是什么样子呢……

那个年纪的他必定有着朱横那样的颜值,个性却不会像朱横那样天真跳脱,陆秀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顶着一张不符合年龄的早熟面孔的冷酷少年。朱横那种颜值的脸,再加上杜雪怀的行事风格,对涉世未深的小女生来说,的确有着近乎致命的杀伤力。

“金世昌大概觉得,你抢了原本属于他女儿的位置吧。”杜雪怀没有料到陆秀正在yy他少年时代的模样,苦笑一声,满脸的无奈,“我跟他女儿之间真的没什么,难道就因为他女儿曾经喜欢过我,就要让我孤独终老他才满意吗?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想到了雪球跟毛团,陆秀没有附和他,反而幽幽叹了一句。

杜雪怀一愣,随即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两个孩子平安救回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小弟们陆陆续续回来了。电话公司那边杜雪怀有股份,一声令下,很快便确定了绑匪打来电话的位置。

绑匪选择的位置十分狡猾,在法租界跟英租界交界位置的一栋房子里。如果杜雪怀想让巡捕房介入还真有几分麻烦,光是英法两家巡捕房为了管辖权问题就能扯上半天皮。

确定了大致的位置,接下来就好办了。杜雪怀一声令下,大队的人马以最快的速度散入了那栋房子附近的几条街。

这个时代的绑匪还没有现代人那么强的反侦察意识,很多人甚至一辈子才见过几次电话,根本就不知道一通电话就会暴露自己的所在,就像现代的笨贼不知道自己抛尸的路线图会被车里的gps全程记录下来一样。

那几个犯罪手法一流,却对现代科技一窍不通的愚蠢绑匪,打完电话,竟然傻乎乎留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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