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孙子,还认识你爷爷不?(1 / 2)
第十八章:孙子,还认识你爷爷不?
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
唐大志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就是今天采访的对象。那个同事嘴里的妖孽诗人。
他彻底地凌乱了。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既便是现在,唐大志依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唐大志下一秒,就想起自己老婆还不知道这个消息,于是急忙拿出手机,给古明月打起了电话。
“老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咱们的儿子成诗人了。”
“你别逗我,今天不是愚人节!”
“我是说真的,我们公司今天那个诗人面对面专题采访,这就是采访的咱儿子!”唐大志一本正经地说道。
“什么,你说什么?”
“真的,我说的是真的。你不信,上网查查。哦对了,儿子的艺名叫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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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是圈子里很有名气的星探,平日里除了深入群众之外,还经常以各种身份在网络上留下足迹。
此时此刻的他,正在新易微博上随意地浏览信息。
突然间,他被一条消息吸引住了。
“唐粉们,天大消息天大的消息啊,唐唐不仅会写诗,还写了首回忆青春的歌,而且唱地也非常好。强力推荐---附上链接《致青春》”
周明眨了眨眼睛,喃喃地说道:“这个唐唐是什么人?似乎最近新易微博上,有许多关于他的信息。”
带着这样的疑问,周明在千度搜索引擎里抛入了唐唐,随即按下了回车键。
不看不知道,一看跳三跳!
“特么的,这都可以,人才啊,诗词界的人才啊。”
一番感慨以后,周明又打开了一个链接,随即进入了米酷视频网。
十分钟以后。
周明整个人如同疯掉了般。
“天纵奇才啊。又能写诗又能唱歌,而且这首《致青春》,堪称神作啊。这首歌必火,必火啊!”
随即,周明就拿出手机,熟练地拨了个电话号。
“老罗,有了,有了!”
罗素,被人称为金牌作词人,跟周明的关系就差穿同一条裤子了。
“有什么了?难不成,你把哪个小明星的肚子搞大了?”罗素没好气地说道。
“你大爷,你前几天不是一直在跟老子说,要写一首关于青春主题的歌曲吗。有了,有了。简直堪称神作啊!”
罗素闻言,一个机灵,急急地问道:“你在哪儿?我马上过去,特么的,这两天我都快疯了,还是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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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耀天办公室内!
“米总,好消息啊,好消息!截止到目前为止,咱们网站的日访问量,已经突破了五百万了。而且短短的两个小时,新注册用户超过了十万……”
米耀天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魅力竟然这么大。当然了,其实他心里更清楚,这魅力更大的在于唐宋。
“我就说嘛,我未来的女婿,肯定差不了!”在心里,米耀天已经把唐宋当成自己的准女婿了。
“告诉技术部门,把诗人面对面这次专访,在网站首页上疯狂推荐。还有,再请点水军,让他们疯狂炒《致青春》这首歌。”
米耀天斩钉截铁般地说道。
米耀天这么做,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把这首歌炒起来,然后自然而然地,会有无数歌迷来自己的网站,到时候网站的流量肯定直线上升。
当然了,他之所以让人炒这首歌,那还因为,这首歌把他唱哭了。
堪称催泪神曲。
在华夏国,有很多凭借着一首金曲火起来的明星,这一点米耀天心里很清楚。“啊?米总,这有必要吗?”秘书很不解。
“哪那么多费话,让你去就去!”米耀天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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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上午!
唐宋这两天很烦,他严重怀疑那个叫周明的男人是不是疯子,竟然一天到头的缠着自己,他大爷的!
这不,他的手机又响了。
不用说,肯定又是他打的。
另一头,周明跟罗素急地都快成热锅上的蚂蚁了。
“怎么办?还不接吗?”罗素身为金牌作词人,这首《致青春》,它的商业价值有多大,心里比谁都清楚。
“看来,应该拿出我的必杀技了!”周明目光一横,一字一字地说道,“否则的话,这样的人才若是被别人抢走了,那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快到中午饭点了,古明月看了看表,决定今天出去吃。这两天她的心情别提多高兴了。
自己儿子的巨匠梦,原来并不是白日梦!
妖孽诗人!!!
这称呼多霸气啊!
“唐唐,咱们今天出去吃大餐!”没办法,现在古明月都不叫儿子了,直接叫唐唐。
唐宋也没办法,只好任其随意叫了。
“大餐?真的假的?妈,你别逗我啊?”
康宜德,是魔都的一家老店,历经百年而不衰,其独特的招牌菜,可谓名扬半个魔都。尽管其每人最终消费在388元,但是,依然每天爆满。
既然来吃大餐,唐宋一家人自然首选这康宜德了。狠狠地点了六道招牌菜,一家人就开始动筷子了。
然尔,就在此时,诡异的一幕就此开始。
古明月记得很清楚,自己点的菜已经都上齐了,可是,现在为什么又来上菜了?而且还是高价位的招牌菜??
“服务员,你们不会搞错了吧?”古明月眨了眨眼睛,问道。
服务员将送餐车停好,微微一笑,道,“请问,您是8号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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