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四十章一个题目两个内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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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的申请被法庭驳回,庭外和解的要求,又被原告拒绝,李彼得依然不死心,又提出了在五月花广场工程建设当中,是由于一些官员随意转包工程,吃回扣致使建筑单位无利可图,偷工减料这才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开的房产销售不出去,造成他当事人的巨大损失,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的事实。

李彼得本来以为经过宋维达的活动之后,这些法官们是能够采纳他提出的这个事实,这样以来,飞达地产继续拖延的目的就又一次达到了。

牵扯到官员腐败的问题,这就不是法院所能够管辖的了得的。必须要有纪检和检察部门介入调查。法院要是想弄清楚这个事实,就必须再次休庭,让被告补充证据。只要是再休一次庭,飞达地产所有的准备工作也就完成了,到时候即便是官司输了也无所谓了。

李彼得的算盘打的倒是挺精明的,但是,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否决了飞达地产提出来的主张,这倒让李彼得大惑不解。在来安江之前,宋维达曾经讲过,他已经做通了顺海省高院的工作,那里的法官是会为他们提供方便的,但是,狡猾的宋维达并没有告诉李彼得他做通了的是哪一个法官的工作。

看了看一脸严肃的法官,李彼得到此时感到没有办法了,看来这次要继续拖延下去的目的,是绝对做不到了。

在接这个案子之前,李彼得经过慎重的研究,也认为飞达地产在这个案子当中胜诉的希望是非常的渺茫,如果不是贪图飞达地产丰厚的律师费,李彼得才不想给他们代理这个案子呢。不管怎么说,输了官司都会对他这个常胜大律师的名望造成一些不好影响的。

对于这么大的一个案子,法庭也是很慎重的,不可能当庭就作出宣判,于是,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华夏日报社吴记者的采访,在市委宣传部的全力配合下进行的很顺利。十几天后,吴记者拿出了初稿,一天的下午,吴记者单独一个人来到了于富春的办公室。

简单的握手寒暄后,吴记者从包里拿出了稿件:“于部长,采访工作现在基本上已经结束了,这是我们写出的初稿,请宣传部看一下。如果与事实没有出入的话,我们就要准备提请报社总编刊出了。”

这是一个题目,内容相左的两份稿件,第一份实事求是的总结了安江市委在机构改革和干部定编工作中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经验,洋洋洒洒足有几万字。如果这份稿件要是能够表,无疑会对安江市委起到一个正面的宣传作用,对中央机构改革和干部定编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可以起到一个很有利的推动。

而第二份稿件则不同了,除了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之外,还对一些事实的认定采取了一种极为模糊的态度。比如说安江市委宣传部一开始就对吴记者讲过,安江市委只完成了市直机关的工作,而下面五区三市两县的机构改革和干部定编的工作正在进行中,希望记者在采访中能把目光投向已经完成了这方面工作的市直机关。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份稿件却把重点放在了下面的区县方面。虽然讲的也是事实,但是,这份稿件要是表出去,无论怎么看也都会给人一种没有完成任务,欺骗中央的感觉。也会误导一些人对中央的政策产生怀疑。

吴记者用他那种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眼神看着于富春,偶尔露出来的贪婪目光,代表着吴记者这次来是想要达到某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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