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幸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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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看样子这个骚年昨晚被伤得不轻。瞧瞧他那脸上的淤青,和那略显憔悴的小身板,看来身边这6个男男女女,可是给了他很大的“压力”。

留给段逸胡思乱想的时间不多,那祭坛之上,行来一个优雅的祭祀,这个祭祀,为女性,仪态万千,气场惊人。据目测,这位祭祀身上隐隐勃发的气势,竟然已经达到了传奇。

没有任何人可以小瞧传奇强者。21级与20级之间的差距天壤之别。在伊甸园大陆,21级强者可以学习神术。是的。您没有听错,是神术。那是诸神所掌握的技能。

据说,从20级突破到21级之后,强者的意志会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正是由于这层变化,才让传奇强者有了掌握神术的可能。

尼玛!段逸忽然发现。这仿佛是一个巨大的坑。这个鸟不拉屎的部落竟然隐藏着一位传奇强者。而自己,昨天晚上,把这样一个部落的女头人给强了!

稍稍撇头,用余光看了看旁边女头人的神情,坦然,安详。丝毫没有因为昨晚的被强事件而产生一点情绪失控。

尼玛!这世界是肿么了!这到底是肿么了!难道在这个部落,对女人用强难道是合法的!

女人把那颗带着七彩光环的珠子高高举在头顶,亚瑟旁边的男男女女也捧起了他们各自的珠子,是五彩的。而传奇祭祀的目光,一直盯在那颗七彩玉珠上。

她走下神坛,来到段逸跟前,一股无形之力,让段逸飘了起来。是的,这个男人被强制飘起,丝毫生不出一丝抵抗。

坑爹啊!被无声的羞辱了。这个女祭祀至少有2米高,段逸可以感到自己的脚离开了地面很多,而此时飘在空中的自己,依旧是靠仰视,才能一睹女祭祀的真容。

她笑了,仿佛整个雪山,都因此温暖起来,“不错,你的血脉很不错。你的女儿,有可能会成为我们部落下一任祭祀。甚至有可能把我们部落带上新的神坛。”

那个女人眯着的眼中透露出很多信息,那强大的信息量甚至让段逸觉得有些眩晕。但他脑中完全没空分析这巫婆的眼神,完全被她刚刚说出的两个字给电晕了。

“女儿!”

尼玛!我才19岁好不好!亲,老子一个19岁的男人,正是风华正茂时,有大把大把的妹子等着我去调戏。从前穷惯了也就算了。一个矮穷挫的纯吊丝自然没有什么好奢求的。

但老子现在是什么。是神圣天堂名正言顺的富一代,官一代。神圣天堂第二大势力的boss。无数少女崇拜我,抚摸我,想靠近我,想被我潜规则。

啊?望着那颗七彩光环玉珠,也就是说,这颗珠子所诞生的东西,就将是我的女儿!

苍天啊!老子曾在伊甸园的图书馆翻阅过,不是越强大的种族,生育率越低吗?一些巨龙上千年也难诞下一个种。这女头人也是个20级的大boss。堪比龙族的黑龙。这是肿么了!一枪就中了!老子就这么当爹了!

还有!等等!我的血脉很不错?这什么情况,自小,我妈就告诉我,我爹去了。被同学嘲笑,被朋友孤立,从小到大,我都是个没爹的孩子。

我讨厌被同情,我讨厌被关怀,我讨厌看一切关于父亲的电影,我讨厌写一切关于父亲的文章。

还记得初中,一堂外语课,我的英文老师叫我起来用英语说说关于我的父亲。

我当时木然在那,不知所措,半响,那个英文老师反应过来,一句sorry。我坐回了座位。但我的心,能用一句sorry了结吗?

这一块生涩的地方从来都是段逸的逆鳞。他要强大,他要骄傲,他要用自己的手来证明自己,证明给所有人看,老子没爹,老子照样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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