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不愿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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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样的阳光!真给我们外院弟子争气!”一个外院弟子一边扶着阳光一边狠命的按着阳光的脑袋,看他脸上的表情仿佛比阳光还要激动的多一样,甚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阳光赢了呢!

“妈的!你小子隐藏的太深了!竟然这么厉害!以后哥几个可就跟着你混了!”此时此刻无论是认识阳光的还是不认识阳光的都挤了上来祝贺阳光,阳光虽然口中说着输了,但是今时今曰阳光赢了,他输给了童金宇却赢得了所有外院弟子的尊重,这不是靠别的,这靠的是真正的实力。

试问在场的每一个人,谁敢说自己能够跟童金宇打成那个程度?内院之中的精英几乎每一个都跟童金宇切磋过,别说是拿着雷火神戟的童金宇,就算是赤手空拳的童金宇也绝对不是他们有能力撼动的。

或许有人会说童金宇拿着雷火神戟太笨拙,可是事实上真的是那样么?雷火神戟乃是童金宇的本命兵器,那就犹如他身体的一部分一样,有人会觉得自己的胳膊或者是腿太重吗?而且也就是阳光,换成其他人,想要看到童金宇那笨拙的样子简直就是在开玩笑。

“胜不骄败不馁,看来我们都小看这小子了,未来这小子可成大器啊!”童千钧口中说着,而他的眼睛则瞟向了旁边的女儿童倩。要知道,阳光的出色在今天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证明,无论是他的修为,还是他那近乎于神奇的技巧,都已经得到了在场童家实权人物的考证,这样的一个妖孽级人物肯定要留在童家的。

如果阳光也是童家直系弟子,那么童千钧此时恐怕已经哈哈大笑了!但问题就在于阳光姓阳而不是姓童,无论怎么说阳光都是一个外姓人,不算是自己人!就算赐给了他童姓,他的心也不会在童家,这样的一个妖孽,如果无法留在童家,那么童家宁愿将他毁灭,免得未来变成心腹大患。

而想要让一个不是自己家的人把心系在自己家,其最好的方法自然是联姻!如果让阳光娶了自己的女儿童倩,并且未来两人有了孩子之后,哪怕阳光有什么叛逆想法也应该想想自己的妻儿,这样一来便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大家族没有爱情,大家族特别是女子,通常没有幸福可言,大家族之中的女子通常都只能作为联姻工具来使用,无论你心中有几百万个不情愿,却也只能接受,所以大家族的女子从懂事那一天起,家里人便不断的告诉她们,你们的未来是为了家族的命运云云……

而在童千钧将目光看向童倩的时候,童倩仿佛也已经明白了一切一样,这一刻她已经知道父亲心中的想法,偷偷的瞟了一眼阳光,也不知为何童倩的心中竟然没有太多的难过,反而有一种小小的甜蜜。

女子,特别是童倩这个年龄的女子,都是崇拜主义者,而对于这样的童倩,毫无疑问今天阳光的表现已经完成了这个崇拜的任务成功的打入了这个女子的心扉。

一直以来在童倩眼中,弟弟都是同阶神一样的存在,可是今天突然杀出来的阳光却改写了这一切,虽然绝大多数人都明白随着童金宇的成长,他的未来会越来越恐怖,可是未来毕竟还未知道,谁敢说阳光未来就不行呢?

有这样一个未来可以跟弟弟这样注定成为传奇级人物的人做自己的夫君,对童倩这样刚刚开始怀春的少女来说却也是一种甜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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