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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肖飞,少年时在a市上小学和初中,大家都叫我小飞,成年后加入a市一个名叫辉煌的集团,大家仍旧叫我小飞,后来在a市逐渐出名,很多认识我,或者不认识我的人,都知道辉煌有一员猛将,并且是有精神病嫌疑的猛将,叫小飞,时间一长,我甚至忘记了我原来的名字,很多人就是这样,先是忘记一些事情,然后忘记一些人,最后甚至都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于是在我还没有彻底忘记自己名字之前,选择了一个三流作家的职业,写作可以说是我的爱好,我喜欢把独立的字体连接起来然后成为一段让人充满幻想的句子,尤其是在我接到各种打一炮就换一个域名的论坛邀请的时候,这种感觉尤为明显。当然,也可以说文字是我的信仰,可以让我在字里行间中爆发自己的情绪,并且让上下半身的灵魂都得到升华,不过最重要的是,写作这个职业,是我唯一能够找到的只用手指头就可以赚钱的职业。在我每次不吃不喝不抽不嫖不赌而是安静的坐在桌子一边写字的时候,我觉得我整个人干净了很多,虽然我不吃不喝不抽不嫖不赌而是安静的坐在桌子一边写字的目的就是为了赶紧赚了稿费之后出去吃喝嫖赌抽,即便如此,我仍旧觉得幸福,虽然央视记者并没有采访过我,但我仍旧要说,我是一个幸福的人。
并且,写作还让我有了新的偶像,在我跟着大哥当大哥的那些年,我的偶像一直是铜锣湾的扛把子、艋甲的大混子,或者上山村的大钢子之类,但是在我成为一个三流作家之后,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净化,于是我更换了偶像,因为此时我已经是作家圈子里的人,作为作家圈子里的人,自己的偶像当然也应该是一个全能的作家,我的新偶像,是郭敬明,每次在电视上听到他的名字,在杂志上看到他的照片,我都自惭形秽,并且自愧不如,在我的内心,一直把郭敬明当做自己的目标,我不期望能够超越他,只希望能够追上他的背影,能够在四十五度俯视大地的时候追随到他的目光,他无疑是完美的,他不光长相俊美,就连个子都比我低半头,这样的完美,你说上哪说理去?
当然,这不是这个引子的重点,这个引子其实只有一句话,到不夜城的那一年,我十六岁。
来这座城市之前,我只是在天气预报里听说过这里,知道这个地方距离a市大概有三百公里的距离,但我并未来过,我也只知道这座城市叫做b市。在火车上的一个拐角处抽烟的时候,我碰到了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穿着一身阿迪达斯,看起来干净并且富贵,当时我正在抽一颗骆驼,结果他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熊猫,光看动物就能感受到差距,他幽幽的问我,兄弟,有火么。我听到之后把手里的烟扔到地上,用脚踩灭,把打火机递给他,然后也幽幽问道,兄弟,有烟么?
这个哥们告诉我他叫刘迪,当时我第一个想法很奇怪,心想,我操,怪不得穿阿迪,原来是怕别人不知道你叫刘迪。于是我和他握手,鬼使神差的打招呼道,你好,阿迪。阿迪笑,拍了拍没有土的衣服,说到,我喜欢别人这样叫我,因为我家里是做阿迪达斯代理的。我点点头,心想,操,怪不得叫刘迪,原来是怕别人不知道你家做阿迪。心里穿过这两句绕口令之后,两个人便没有什么话,一根烟抽完,即将回到座位,阿迪又淡淡的问我,兄弟,你要去哪里。我说,我去b市。说完阿迪惊喜到,真巧,我也是去b市。我心说,我操,真不巧。心里说完嘴上说是啊是啊,真巧,嘴上说完又随便问了一句,你去b市哪里。这一句问完我就后悔了,因为这个阿迪竟然去的地方和我一样,都是去b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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