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蜜方十四(1 / 2)
拜一系列糟心事所赐,钟艾一夜睡得颇不踏实,而且早上还起晚了。睡眠手环显示:睡眠时长五小时;浅眠四小时二十分;深眠只有……四十分钟。
晨起的脑子不太灵光,钟艾顶着两个黑眼圈、嘴里咬着块面包,小旋风似地冲进停车场。乍一看到空荡荡的停车格,她愣怔片刻,才恍然记起她昨晚根本没把车开回来。
上班赶时间,她只能打车去诊所。万幸路上没怎么堵车,出租车稳稳地停在诊所楼下时,距离钟艾的出诊时间尚余一刻钟。她松了口气,放缓脚步,踩着双平底瓢鞋翩然走进大堂。
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她的手机响了。
电梯上行,一道清朗动人的男声透过细微的电波,传进钟艾耳朵里:“对不起啊,昨天我喝挂了,没送成你回家。”
对方声线里的喑哑一丝都不剩,钟艾若无其事地笑了笑:“没事啦。你酒醒得还挺快。”比起沈北,另一位挂得才叫惨,抽都抽不醒。
明明是轻松的对话,可手机里倏尔陷入一阵缄默,显然沈北想起了什么。
那一幕,他看到了,也听到了。
季凡泽擦着钟艾的耳垂,悠悠地说:“我喜欢你,不行吗?”
那一刻,沈北竟然找不到任何一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他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女人,因为种种原因,错失了表白的机会和勇气。幸好,时光是如此善待他,非但没有磨平这份感情,反而一直把这个女人留在他身边。钟艾,对于沈北而言,如同盛开在心底的一朵小白花,只要低头,就能看见;只要开口,必有回响。
但唯独——采撷,不行。
只因她太干净,又太美好。
而他,已被岁月浸染,失去了最初的样子,不再配得上她。
可现在,似乎又有什么不一样了。
有时候,男人的直觉比女人更敏锐。沈北阅人无数,自然能够瞧得出季凡泽的能力与气魄,以及他那点因为势在必得而毫不掩饰的居心。那男人就像一位采花大盗,一步步入侵,漫不经心却又十分强势,想要连根拔走沈北心底的那朵花。
沈北在电话中沉默了多久,就思考了多久。
“喂,你怎么了?”钟艾走出电梯,把手机从耳边挪开,看了眼屏幕,显示依旧在通话状态。
沈北和煦的声音有那么一瞬险些维持不住,作势轻咳两声,他才调整好了语调。话锋一转,他以稀疏平常的口吻对钟艾说道:“我刚才在台里的停车场看见你的车了。你把车钥匙快递给我,我抽空把车给你开过去,省得你来回跑了。”
一如既往的细心,也不是什么大事儿,钟艾没有拒绝,“好啊,谢啦。”
“嗯,祝你有愉快的一天。”说完,沈北利落地收线。
还真是愉快的一天,钟艾刚踏进诊室,惊喜就来了。
她的办公桌上放着——花。
工作三年,钟艾收到过不少花,大多是被治愈的病人送的,大束鲜花,象征感恩。后来她出现在电视台的节目中之后,成了诊所的明星医生,收花的次数自然更多了,有的甚至连署名都没有。
但像现在这般精致、高贵的花朵,她还是第一次收到。
质感十足的亮银色长方形盒子,里面错落有致地排列着数枝玫瑰。粉色的花瓣浸淫在从窗外照进来的阳光中,看起来娇艳欲滴,新鲜得仿佛泛着盈盈露珠。花枝的部分用纯白色的棉纸包裹起来,上面打着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丝带。
这是送她的?
钟艾想要摸摸诱人的花朵,伸出的那只手却在半空中僵了僵,带着点不确定的意味。
但只是一刹那的迟疑,她便笑了,再自然不过地把这盒花和刚才那通电话联系在了一起,“沈北这个臭小子,搞什么鬼呢!”她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
她迅速抽出花盒里的卡片,敛眸看了看。
殊不知,这一看,钟艾的眼皮像是猛地被人用针刺了一下似的,狠狠地跳了跳。
小巧的卡纸上,碳素笔留下的字迹力透纸背、清隽干净。
只有寥寥一句话:
p.s.你喜欢的粉红色。
……粉红色。
就是这个颜色,条件反射地令钟艾想到一个人。
那个在第一次见面时就揶揄她有“颜色强迫症”、明明很鄙视粉红色,却又刻意买了条粉红色领带的男人。
钟艾不得不承认,这一刻的感觉好奇怪啊。
大概连沈北都没留心过她偏爱什么颜色吧,反而这个小小的细节被另一个男人发现了。连带着,粉红色似乎不再只是一个颜色那般单纯,而是变成了一个微妙的小秘密,只属于她和那个送花的男人。
果不其然,钟艾的视线稍稍向下一晃,便撞在落款处某个豪放版的签名上。
龙飞凤舞地签着一个单字——季。
她对季凡泽的记忆尚停留在昨晚那三个嘴巴上,不承想这厮的动作居然快得惊人,酒一醒就送花来了,难不成他这是在跟她认错?
但是,为什么留言只有“p.s.”呢?
正句在哪里?
这货的行事作风简直跟他这个人一样,处处透着“诡异”二字。
钟艾眼睛瞪得颇大,把卡片翻过来倒过去,仔仔细细地巡睃一番,仍然没瞅见多余的手写字。倒是季凡泽那句留言上面印着花店的广告语,唯美艺术字,一笔一划都充盈着浪漫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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